(圖源:截取自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的通知
各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相關公立醫療機構:
為更加有效應對我省疫情形勢變化,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檢測和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群眾負擔,經研究,決定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含檢測試劑)價格最高不得超過28元/次。醫保支付標準相應調整。
二、公立醫療機構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技術規范進行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混合檢測,不區分樣本數量,最高價格為6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
三、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
四、各類核酸檢測機構要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項目價格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調整后的政策及時執行。對在核酸檢測中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擾亂市場秩序和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明碼標價、價外加價的違法行為,相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六、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擴大政策知曉度。醫保部門及時做好信息系統維護,指導醫療機構規范開展檢測。執行過程中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報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
本通知自3月21日零時起執行,各類核酸檢測機構要提前做好信息系統調整維護,各級醫保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和督導落實,確保按時執行。原有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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