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建議北上廣深社保可以帶回家:企業與個人繳納費用,均納入社保權益轉移接續范圍 建議北上廣深社保可以帶回家!委員司馬紅提議:遵循“錢隨人走”原則
靈活就業社保是熱點議題。目前,靈活就業參保醫療和養老保險遵循自愿自主原則。關系現金收入、戶籍限制、繳費年限長,是群體參保意愿低的主要原因。
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為例,靈活就業群體需繳納20%的費用,其中12%進入統籌賬戶,8%進入個人賬戶。在返鄉時,僅能帶走8%個人部分。不少在北上廣深地區工作的就業者,因為無法滿足戶籍以及連續繳納15年的標準,選擇在家鄉參保。
對此,員司馬紅建議:遵循“錢隨人走”原則,將社保的社會統籌部分金額與繳納地解綁,企業與個人繳納費用,均納入社保權益轉移接續范圍。激發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納的積極性,確保其公平、多繳多得。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20:4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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