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寧公積金委托公證辦理指南
一、事項說明
委托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托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公積金委托是指委托他人辦理名下公積金的相關事宜。
二、注意事項
申請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處可以受理其申請:委托行為地。
必須本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可代辦。
委托書公證為法律行為類公證,自公證書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須重新申請辦理。
三、材料準備
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證件、戶口本,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受托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公積金查詢情況證明;
如委托他人轉移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公積金轉入的具體賬戶信息(包括單位名稱、單位住房公積金賬號、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號);
委托書文本(公證處可提供代書);
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四、收費標準
全國各省公證處的公證費用不同,公證費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除公證費以外,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有: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副本費等。
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價格根據您需要翻譯的語種有所差異。
副本費根據您所需的公證書副本份數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費。
五、申請流程
線上申請:
①發起:如果公證處支持在本平臺在線申辦,您可以直接在平臺內發起申請。
②審核:根據公證事項的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個人信息與證據材料,提交后公證處將會對您的申請進行審核。審核期間,公證處可能要求您補充額外的證據材料。
③受理:通過審核后,您可以在直接使用支付寶、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證費用(部分公證處支持線下領證時才繳納費用)。支付后,申辦將直接進入受理狀態,您只需等待系統通知您前往公證處領取公證書即可。
④領取:前往公證處領證時,請記得帶齊本次申辦提交過的材料原件以便公證人員進行真實性核驗。
到公證處申請:
①申請:您可到公證處進行相關咨詢,公證員會根據您的申請要求,告訴您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到受理窗口后,公證員通過預審相關證明材料,決定是否受理。
②受理:公證員受理您的申請后,請按照公證員要求交齊證明材料及填好《公證申請表》。承辦公證員會審查您提供的證明材料,并根據您所申請的公證事項讓您填寫、簽署相關表格、文件。
③繳費:承辦公證員向您發送《收費通知單》后,您可持該通知單到收費處繳納公證費,領取公證發票。
④領取:在公證書制作完成后,由公證處通知您到場領取,您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到本處領取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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