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最長不超過5年)。
二、補貼條件:
用人單位招用.上述人員安置在公益性崗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補貼標準:
全日制: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全額;
非全日制: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四、補貼申請:
用人單位向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也可通過“重慶市公共就業服務網”線上申請。
溫馨提示:
可同時申報社會保險補貼。
招用的非全日制人員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靈活就業方式申報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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