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省市場監管局2021年11月17日發布消息。
連云港市海州區利民社區楊繼豐油條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連云港市灌南縣樂購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蘇?宿遷市洋河鎮國河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藍色之緣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連云港市海州區九龍社區魏婧食品店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抽檢不合格的食品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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