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疫情防控指揮辦同意,對我鎮封管控區域解除管理措施,現通告如下:
自2022年3月15日零時起,以下管控區解除封控管理:
(一)虎門鎮三臺山公園以東、光明路與連升路交匯處以南、濱海大道南柵段以西、廣深沿江高速南柵段以北合圍區域。
(二)虎門鎮光明路以北、東安路以南,西至太沙路、東至連升路形成的合圍區域。
管控區劃分標準
病例發病前2天或無癥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前2天起至隔離管理前,如其對工作地、活動地等區域人員具有一定傳播風險,且其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追蹤判定難度較大,將相關區域劃為管控區。
管控區可精準劃分至小區(自然村組)、樓棟、單元等實行“人不出區、嚴禁聚集”。
管控區內發現核酸檢測陽性者立即轉為封控區。
管控區管控措施
人不出區,嚴禁聚集:
①實行人員只進不出,僅開放生活保障場所,嚴禁人員聚集,原則上居家每戶2~3天可安排1人,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到社區指定地點購買或領取生活物資;
②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由社區疫情防控辦出具證明并做好審核登記;
③居家隔離應符合條件,要佩戴口罩,避免家庭成員之間的接觸,落實環境消毒、居室通風等措施。
管控區解除條件
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可解除管控:
近14天區域內無新增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
區域內最后一名密切接觸者自末次暴露超過14天,核酸檢測為陰性;
解封前2天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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