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電子居住證使用方式
使用電子居住證時,登陸“浙里辦”APP,完成人臉識別驗證后,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電子居住證。
已領取電子居住證的群眾如需紙質憑證,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電子居住證,現場打印《浙江省居住證確認單》。
附:電子居住證的法律效力
電子《浙江省居住證》與原實體《浙江省居住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持證人在居住地縣(市、區)域內可依法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相關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
電子《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應當自證件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申請簽注一次,確保證件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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