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同不相為謀什么意思?
道不同,不相為謀,比喻志趣不同的人不會在一起共事。
[典故出處]《論語·衛靈公》:“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譯文:孔子說:志向不同,就不能在一起謀劃。
[近義詞]道不相謀
[反義詞]志同道合
[常用程度]生僻
[感情色彩]褒義詞
[語法用法]作分句;指志不同的人不能一起共事
[成語結構]復句式
[產生年代]古代
近義詞:道不相謀
[成語解釋]指思想志向不同的人不會在一起共事。
[典故出處]《論語·衛靈公》:“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譯文:孔子說:志向不同,就不能在一起謀劃。
[近義詞]道不同,不相為謀
[常用程度]一般
[感情色彩]褒義詞
[語法用法]作謂語、定語;用于處世
[成語結構]緊縮式
[產生年代]古代
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意思是什么
道不同不相為謀什么意思
nbsp;“道不同不相為謀”這句話我們經常能聽到,特別是在情侶吵架鬧分手的時候,經常會說出這句話,那么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道不同不相為謀是什么意思。
詳細內容
01
道不同不相為謀應該是孔子對于君子的行為舉止的一種認知:大道,不同,君子不會刻意的選擇去謀了。這是一種該怎么做就怎么做的豁達浩然君子之氣。而現代對這句話多用引申義:道不同,指人生價值觀不同。論語中最初指的是君子和小人之別。走著不同道路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謀劃。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人們由于本心本意不同,故而不與心意不同的人相處,這也就是人各有其志罷了。就是用現在人的話說就是三觀不同,這樣的話就很難在一起,所以需要各位其至,朝著自己的理想前進,不必為了誰委曲求全,遵從本心就好。比喻意見或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
02
辨析
所謂“人各有志,不能強勉。”又所謂“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其實都是“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意思。當然,“道”在這里的外延較廣,既指人生志向,也指思想觀念、學術主張等。
伯夷、叔齊義不食周粟,餓死于首陽山。司馬遷感嘆說:“道不同,不相為謀。真是各人追隨各人的志向啊!”(《史記·伯夷長齊列傳》) 這是政治態度不同不相為謀的典型。
司馬遷又說:“世上學老子的人不屑于儒學,學儒學的人也不 屑于老子。道不同,不相為謀。是不是說的這種情況呢?”(《史 記·老莊申韓列傳》) 這是思想觀念、學術主張不同不相為謀的典型。
道不僅僅指簡單的志向或興趣,它在哲學中是宇宙的本源,是最深刻的東西,統領著世界,可以理解為人的境界。
03
典故
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欲廢書出觀。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東漢時,管寧與華歆二人為同窗好友。有一天,二人同在園中鋤草,發現地里有塊金子,管寧對金子視如瓦片,揮鋤不止,而華歆則拾起金子放在一旁。又一次,兩 人同席讀書,有達官顯貴乘車路過,管寧不受干擾,讀書如故而華歆卻出門觀看,羨慕不已 。管寧見華歆與自己并非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便割席分坐。自此以后,再也不以華歆為友 。
04
相關名句
賈誼《鵬鳥賦》
“貪夫殉財兮,烈士殉名; “夸者死權兮,品庶每生。”
孔子《論語》
孔子自己也曾說:“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述而》)“從吾所好”就是道不同,不相為謀。
(卡爾·馬克思引用過)詩人但丁的一句名言,叫做——“走自己的路,讓人們說去吧!”
道不同,不相為謀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這句話的意思是:走不同道路的人無法一起謀劃,志向不同的人無法長久做朋友。比喻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其中,道不同不相為謀出自孔子《論語·衛靈公》。
擴展資料:
典故:
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欲廢書出觀。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譯:東漢時,管寧與華歆二人為同窗好友。有一天,二人同在園中鋤草,發現地里有塊金子,管寧對金子視如瓦片,揮鋤不止,而華歆則拾起金子放在一旁。又一次,兩 人同席讀書,有達官顯貴乘車路過,管寧不受干擾,讀書如故而華歆卻出門觀看,羨慕不已 。管寧見華歆與自己并非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便割席分坐。自此以后,再也不以華歆為友 。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道不同不相為謀
道不同不相為謀是什么意思?
道,不同、不相為謀。
確立了行“圣人之道”的君子謀道的最高原則:不同、不相。
詳解:這句話,《論語》成書以來,其斷句都是“道不同,不相為謀”,解釋成“善惡邪正之間不能合作共謀、走著不同道路的人不能在一起謀劃。比喻意見或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等等,把“聞、見、學、行”“圣人之道”的君子當成一個精英小團體了,把“圣人之道”當成了小道、私道,這是和《論語》、儒家“和而不同”的精神背道而馳的。試想,如果“道不同”就“不相為謀”,那何謂“和而不同”?難道“和而不同”就是在某個叫行“圣人之道”的君子組成的精英小團體里玩的一場無聊把戲?
正確的斷句應該是“道,不同、不相為謀。”通常的理解之所以出問題,關鍵是把“相”字當一聲平聲,當副詞了,而這只是“相”的后生義。“相”,四聲去聲,本義是“觀察”,引申為“根據外貌判斷人的命運做出的主觀判斷”,然后就有了“選擇”的意思。這里的“相”就是“選擇”的意思,“不相”,就是“不選擇”。
“謀”,就是“征求解決疑難的意見或辦法”,引申為“謀劃、商量辦法”等,《論語》后面還有所謂“謀道”、“謀食”的說法,和這里的“謀”是一致的。理解這章對把握全局很重要。
道,圣人之道,就如同大河,大河是不會去“選擇”的、也不會去強迫“一致”,是“不相”、“不同”的。“圣人之道”之“謀”,就是“不同”、“不相”。“不同”,就是“異”,就像上一章“攻乎異端,斯害也己”所說,對“異”不能攻擊,不能去謀求消滅“異”,否則就不能“不同”,就和“圣人之道”相違了;
“不相”,就是“不以相而相之”,所有的選擇都會有假設的標準,也就是以“相”相之,最常見的以“相”相之就是所謂的“以貌取人”,延伸下去,根據思想、觀點、意識形態、經濟水平等等,都是以“相”相之,都不是“不相”,是和“圣人之道”相違的。
必須注意的是,“不相”,不是指個體對自己的行為、思想不加選擇,而是指對不同個體、團體的行為,不能用一種權威、上帝等獨斷的方式來以“相”相之,這一點是必須明確的。
“不同”和“不相”是密切聯系的,“不相”是“不同”的前提,“不同”是“不相”的實現。只有“不相”,才可能“不同”。
否則,前提就是“相”,就是以“相”相之,那么怎么可能有“不同”?其結果只能是某種抽象標準、某種統一模版克隆出來的群體。
而只有終于能達到“不同”,這“不相”才有意義,才能實現,否則這“不相”只是掛羊頭賣狗肉,成了一句口號。“圣人之道”,歸根結底是以“不同”為基礎的,只有“不同”,最終才能實現“大同”,“大同”的關鍵不是“同”,而是“大”,包羅萬有,如“天地”般,而不是讓花只有一種顏色、鳥只有一種叫聲。真正的“大同”,不是“同而大同”,是“不同而大同”,要“不同”,首先就要成就其“大”。無其“大”,就無其“不同”。無其“不同”,就無其“大同”。
除了《論語》總綱的那三個“不亦”,“道,不同、不相為謀。”這條,是《論語》中極為重要的一章,在后面的語錄中,對本章的意義多有闡發。例如,對于“不同”,有“君子和而不同”的說法;對于“不相”,有“有教無類”的說法。但后面這些,都只是本章思想在某些具體方面的具體化表述,都是從屬于本章的。而本章的重要在于,它確立了行“圣人之道”的君子謀道的最高原則:不同、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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