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裁判文書網怎么查詢
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入口為https://wenshu.court.gov.cn/
中國裁判文書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建立的全國法院統一的裁判文書公開平臺,也是司法公開三大平臺之一。
該平臺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中西部地區基層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時間進度由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審判文書公開是法院系統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舉措,標志著人民法院司法公開邁出了關鍵一步。裁判文書公開是司法公開的重要一環,有利于增強司法透明度,強化監督,防止司法權濫用。通過互聯網及時、全面公布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在國際司法領域已是大勢所趨,其優勢在于發布速度快,覆蓋面廣,便于查閱,既高效回應社會關切,也有利于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怎么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查看個人判決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個人信息的方法:
工具:小米12、MIUI13、百度12.18.0.10
1、點擊網址
進入百度瀏覽器,輸入中國裁判文書網,點擊網址。
2、輸入手機號與密碼
點擊登錄,輸入手機號與密碼,點擊登錄。
3、點擊賬號名稱
點擊上面的賬號名稱。
4、查看個人信息
在個人中心,就可以查看個人信息。
中國裁判文書網怎么查詢判決書
法律分析: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裁判文書查詢的,主要是以下幾種方式:1、在如果知道案號,可以在頁面的左側直接輸入案號直接查詢;2、如果知道當事人姓名(名稱)可以輸入姓名(名稱)查詢(有些法院考慮到當事人隱私等情況,可能會把當事人姓名、名稱以某某代替,這樣可能用姓名查詢就查不到);3、如果只想要查找一類案件,可以在案由中直接輸入你想要找的案由即可。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四條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三)以調解方式結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
第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中告知當事人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范圍,并通過政務網站、電子觸摸屏、訴訟指南等多種方式,向公眾告知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 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時,應當保留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真實信息,但必須采取符號替代方式對下列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的姓名進行匿名處理;(一)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中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二)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證人、鑒定人;(三)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且不屬于累犯或者慣犯的被告人。
如何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找相關案例
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判決書,在哪里可以查到?
很多朋友對法院判決很有興趣,想要了解中國裁判判決書,卻不知道從哪里查找,接下來小編就為您具體介紹整個過程。
首先,可以在手機游覽器或者電腦任何搜索引擎上搜索中國裁判文書網,這里面涵蓋了中國裁判文書的各種判決信息。然后點擊進入,如果你需要根據判決法院搜索,可以在中國判決文書網頁面地圖中選擇需要查詢的省份,然后將鼠標定位到,各中院名稱,然后選擇各基層院,然后輸入你需要查詢的判決法院。如果需要想查詢詳細判決,你可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頁面搜索輸入相關信息,然后填寫表格。
其次,你也可以在二級頁面上搜索你想要獲得的信息。可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最上方搜索欄之內搜索相關信息,也可以在頁面其左側進行關鍵詞的搜索,還可以根據案情緣由,案件年份,還有案件類型進行搜索。
最后,在詳細的判決書之內,有宣告法院公訴機關以及辯護人的信息,還有公訴機關指控犯罪行為的事實證明,依據。此外,還有審判機關的的判決結果等等。所有相關信息你都可以在此頁面上找到。
總而言之,在網上查詢判決書的步驟還是很簡單的。如果你不會在網上操作,你也可以攜帶相關證書,比如身份證,到法院審判機關進行查詢。總之,現代技術還是很方便的,讓我們足不出戶就可以了解到自己想要的信息。我們生活在這個時代還是很幸運的,不像那個物質匱乏的時代,了解某項東西必須舟車勞累。而現在,我們動一動手便可以發送信息,不論身處何地,你都可以了解到世界各地的信息,互聯網將我們帶向了一個新的世界。
中國裁判文書網怎么查詢是否被起訴
法律分析:進入官網在搜索欄輸入信息可以查詢。但是訴訟中的不可以查詢。一般情況下不需要查詢,真正被起訴,法院已經立案的,會收到法院的傳票。或者拿著身份證到本地法院查詢有沒有被起訴。被告會收到受理法院發出的舉證通知書,答辯通知和開庭傳票;可以送過郵寄方式送達被告,或是由法院通知被告前往受理法院領取。開庭后如果查明事實,調解不成會判決,正常情況簡易程序從立案起三個月以內出判決結果,普通程序是六個月以內。當然不包括鑒定等特殊情況批準延長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眾可以查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除外。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9:11: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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