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有哪些
公共政策是指國家通過對資源的戰略性運用,以協調經濟社會活動及相互關系的一系列政策的總稱。具體包括: (1) 管理政策。以實施罰款、獎勵、禁閉等規章為重點,保證公眾對公共必需品的平等使用。(2) 分配政策。通過安排、部署各種公共計劃,達到全體公民都能享受使用國家天然資源及智力資源,并通過直接津貼和保險來分配財政資金。(3) 再分配政策。以滿足公民最低限度的物質需要為目標,把各種賦稅收入引向各種援助計劃。(4)立法政策。注意力在于運用它的權力和擁有的資源來改變整個環境。
補充資料:
公共政策的定義
公共政策是公共權力機關經由政治過程所選擇和制定的為解決公共問題、達成公共目標、以實現公共利益的方案,其作用是規范和指導有關機構、團體或個人的行動,其表達形式包括法律法規、行政規定或命令、國家領導人口頭或書面的指示、政府規劃等。
公共政策作為對社會利益的權威性分配,集中反映了社會利益,從而決定了公共政策必須反映大多數人的利益才能使其具有合法性。因而,許多學者都將公共政策的目標導向定位于公共利益的實現,認為公共利益是公共政策的價值取向和邏輯起點,是公共政策的本質與歸屬、出發點和最終目的。“對于公共政策應該與公共利益還是私人利益保持一致這個問題,絕大多數人將選擇公共利益。”
什么是公共政策
(一)什么是公共政策
1、公共政策的內涵:
1)公共政策是決定、決策的一種特殊形態,它具有決定、決策的一般特征;
2)公共政策是公共權力機關的基本的活動方式或活動過程,是公共權力機關的權力意志的表現;
3)公共政策是經由政治過程而進行方案的初擬、優化和擇定的結果,主導這一過程的基軸是公共權力機關與公民的關系。
4)公共問題、公共目標和公共利益是公共政策的三大要素。
5)公共政策是一種權威性的價值分配方案。
6)公共政策在形式上可以是積極的,也可以是消極的。
(二)公共政策的構成與結構
1、公共政策的形式構成:
1) 美國:公共政策=立法決策+行政決策+司法決策
2) 中國:公共政策=黨的政策+人大決策+行政決策
(1)黨的政策:
成為公共政策的形式:
(1)直接的形式;
(2)間接的形式:黨的領導是政治的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和向國家政權推薦重要干部。
黨對國家事務實行政治領導的主要方式: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變為國家意志。
將黨的政策變成國家意志的法定程序有三種:
(1)中共中央與國家機構聯名發布政策方案。
(2)中共中央提出政策創議,國家機構據此制定具體的政策方案,并按照法定
程序通過。
(3)政府決策以黨提出的政策原則為依據。
(2)人大決策:
人大決策主要采取的形式:(1)憲法;
(2)基本法律;
(3)法律;
(4)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5)人大決定:
1)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憲法明確列舉的決定權的那些行為。
2)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憲法明確列舉的人事任免權的行為。
3)人大及常委會行使憲法明確列舉的監督權的行為。
(3)行政決策:
行政決策的主要形式:(1)行政法規;
(2)行政措施、決定和命令;
(3)部門規章;
(4)地方性規章;
(5)地方性行政措施、決議和命令。
3、縱向結構:中央政策(國家政策)、地方政策、基層政策
中國:1)根據現行憲法,當代中國作為單一制國家,基本政策的制定權屬于中央,地方政策的制定須在中央政策的指導下進行,其目標、方向和行為規范為中央政策所決定,所以地方政策只是中央政策的具體化。
2)從形式上看,當代中國地方政府有兩個、三個、四個層級
4、什么是合理的政策結構?
1) 合理的政策結構的顯著特征是結構的有序化。
2) 合理的政策結構的另一重要特征是有效的分級控制。
3) 嚴格的組合秩序,這是政策結構合理的重要條件。
公共政策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所謂公共政策的功能,就是指公共政策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功效與作用。從其對社會所起到的基本積極作用來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分配社會資源
2、規范社會行為
3、解決社會問題
4、促進社會發展
公共政策的特征:
1、價值相關性。與政策的價值相聯系的是其利益相關性,多數公共政策都涉及到對以利益為核心的社會價值的分配。
2、合法性。政策的合法性應該通過法定程序獲得,這種法定程序可以通過立法機關通過,或者經過得到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的有關部門的認可。
3、權威性。公共政策的權威性與其合法性緊密相關,而權威性又與強制力相聯系。
公共政策基本特征
基本概念:
掌握公權利的主體,對社會的各個公共領域所作出的政治行為或規定的行為
準則。
公權利的組織:國家機關、政黨、其他政治團
體。
公共領域:公共事務的若干領域。
行為準則:謀略、方針、法令、條例、規章、措施、辦法的總和。
公共政策的基本特征:
1(公共政策制定的主體是掌握著公共權力,
能夠做出權威性決定的組織與個人 。
(1)公共政策的正當性。(合法性)
(2)公共政策影響上的權威性
(3)公共政策范圍的普遍性
(4)公共政策的強制性
2、公共政策制定過程是一種利益的分配過
程
(1)公共政策的制定是社會公共利益實現
的重要手段。
(2)公共政策是利益沖突均衡的結果
(3)公共政策是由政府及公共組織中的少數人做出的,旨在滿足于多數人公共利益的
決定。
3、公共政策具有目的性
1)、制定者為實現一定時期的政治、經
濟、文化目的。
2)、具有明確的價值取向(價值觀)
政治價值、組織價值、個人價值、公眾價值、意識形態價值
價值觀涉及的問題:健康、財富、安全、和平、公正、平等、自由。
4、公共政策有實踐性:
1)、一般公共政策是解決具體的公共問題而設。
2)、公共政策具有層次性特征
稅法 稅收條例 稅收實施細則
3)、公共政策具有靈活性
農業稅的減免;增值稅納稅人的規定 公共政策的定義:掌握公權利的主體,對社會的各個公共領域所作出的政治行為或規定的
行為準則。
5、公共政策的基本功能:
1、分配功能----社會資源的分配
2、導向功能----規范公眾行為的社會準則
3、管制功能----對目標群體的約束管制
4、調控功能----社會各個集團利益沖突的調節與控制
公共政策執行的原則:忠實原則 民主原則 法制原則 創新原則 政策制定的主體:人民達標大會 行政機關 執政黨 司法機關 利益團體 公民 大眾傳播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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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的功能包括什么?
1、管制功能
政策主體要制約、禁止政策對象不做什么,或者說要使政策對象不發生政策主體不支持的行為,就須使政策對政策對象的行為具有管制功能。這種功能是通過政策的條文規定表現出來的。
2、引導功能
為了解決某個政策問題,政府依據特定的目標,通過政策對人們的行為和事物的發展加以引導,使得政策具有導向性。
政策給社會的發展、人們的行為確定了方向,使整個社會生活由復雜的、多面的、相互沖突的、漫無目的的行為,能有效地納入到統一的明確的目標上來,使之按既定目標有序前進。引導功能是政策的積極功能。
3、調控功能
公共權力機關的治理是通過政策來實現的。政策是公共權力機關實行治理的手段、工具和杠桿。治理,就是對各種社會關系加以調節和控制。
而政策的調控功能,指的是政府運用政策,在對社會公共事務中出現的各種利益矛盾進行調節和控制的過程中所起的作用。
4、分配功能
在通常情況下公共政策容易把價值或利益分配給予政府主觀偏好一致者,最能代表社會生產力發展方向者及普遍獲益的社會多數者。
特征
1、價值相關性
與政策的價值相聯系的是其利益相關性,多數公共政策都涉及到對以利益為核心的社會價值的分配。
2、合法性
政策的合法性應該通過法定程序獲得,這種法定程序可以通過立法機關通過,或者經過得到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的有關部門的認可。
3、權威性
公共政策的權威性與其合法性緊密相關,而權威性又與強制力相聯系。
公共政策名詞解釋
1)、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是公共權力機關經由政治過程所選擇和制定的為解決公共問題、達成公共目標、以實現公共利益的方案。
2)、公共政策主體
公共政策主體是指參與影響公共政策全過程,對公共政策有直接或者間接的決定作用的組織或個人。
3)、公共政策主體能力
公共政策主體能力是指政策主體能否成功地適應環境挑戰及其程度,即在環境的挑戰下,政策主體能否應付或適應這些挑戰,以及取得成功的程度。
4)、決策權力
決策權力可以定義為一種法津權力,它或者是在一系列可能行動中做出選擇的權力,或者是影響政策主體、推動他去選擇自己所偏好的某一行動的權力。
5)、公共決策體制
公共決策體制:實質就是圍繞決策權力的分配,人為設計出來的包括決策程序、決策規劃、決策方式等制度的總稱。
6)政策執行資源
政策執行資源:指的是政策執行主體實施政策時必須具備的主觀和客觀條件,主要包括:經費和人力、信息、權威、執行保護。
7)、政策執行矯正
政策執行矯正:是指政策主體采取一定的糾正措施,使政策執行回到正確的方向并且消除不良后果的過程。
8)、政策均衡
政策均衡:指的是所有政策要素、政策關系維持一定的最好情況的狀態,政策供給適應政策需求,人們對既定的政策安排和政策結構處于一種滿族或滿意狀態,因而無意也無力改變現行政策。
9)、政策宣示:
政策宣示:即法定政策主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通過法定和約定俗成的方式,正式向公眾發布政策決定,如記者招待會,白-皮-書,文件,憲報等。
10)、政策監控系統
監控系統是指政策系統之外的人員和機構,對政策行為、政策方案的內容和執行,進行監督和控制的機構。
11)、公共政策評價
公共政策評價:依據一定標準和程序,對公共政策的效益、效率、效果及價值進行判斷的一種政治行為,目的在于取得有關這些方面的信息,作為決定政策變化、政策改進和制定新政策的依據。
12)、正式評價
正式評價:指事先制定完整的評價方案,并嚴格按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執行,并由確定的評價者進行的評價。
13)、非正式評價
非正式評價:指對評價者、評價形式、評價內容沒有嚴格規定,對評價的最后結論也不作嚴格要求,人們根據自己掌握的情況對公共政策做出評價。
14)、政策執行
政策執行者通過建立組織機構,運用各種政策資源,采取解釋、宣傳、實驗、實施、協調與監控等各種活動,將政策觀念形態的內容轉化為實際效果,從而實現政策目標的活動過程
15)、政策執行再決策
政策執行再決策是指公共政策執行主體在公共政策執行過程中以及公共政策執行任務完成以后,根據信息反饋對原政策所作的必要補充或修正。
16)、公共政策實驗
政策實驗主要是指黨政機關為了驗證其決策的正確性、可行性,并取得實施決策的具體方案,而在其轄區內的若干單位進行的局部性決策實施活動。
17)、政策議程
政策議程:通常是有關公共問題受到政府及公共組織的高度重視并被正式納入其政策討論和被確定為予以解決的政策問題的過程。
18)、元政策
元政策:也叫總政策,是政策體系中總的具有統攝性的政策,對其他各項政策起指導和規范的作用,是其他各項政策的出發點和基本依據,是政策主體用以指導一定歷史時期全局性行動的高度原則性指針。
19)、公共決策體制
公共決策體制:實質就是圍繞決策權力的分配,人為設計出來的包括決策程序、決策規劃、決策方式等制度的總稱。
20)、公共政策環境
公共政策環境是指影響政策產生、存在和發展的一切因素的總和。
21)、公共政策研究組織
公共政策研究組織,又叫"思想庫"、"腦庫",是政策主體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從美國發展起來的政策分析和政策研究機構,由具有不同學科知識背景的專家、學者和有豐富的政策實踐經驗的實際工作者(如前政治家、行政人員)所組成的組織。
22)、政策制定的民-主化:
政策制定的民-主化是指在作出公共政策尤其是重大政策過程中要經過咨詢、論證、協商、聽證、審議及集體討論等環節。
23)、政策制定的科學化:
政策制定的科學化用科學的觀點、程序、方法、工具、及手段進行決策。
24)、政策協調
協調是指調整協同公共政策執行的各種要素,使它們之間相互配合,從而高效率地實現政策目標。
25)、政策監控
監控是指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執行機構和執行人員根據計劃標準衡量計劃完成情況,糾正執行中的偏差,以確保計劃執行和目
標實現的一種活動過程。
26)、公共政策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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