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順德高薪企業公示在哪里查
請企業登錄廣東省陽光政務平臺使用單位管理員賬號查詢企業通過情況。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是一站式智慧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云服務,支持科技項目申請,同行評議,進展結題等全過程科技業務管理。
陽光政務平臺是我省新型科技業務管理體系的科技創新治理方法的物化顯示,它背后凝聚了我省科研管理科學思想、分類科學、體系構建理念等智慧與經驗。
省級實驗室申請條件
實驗室要申請資質認定,都需要提交材料:
1、實驗室資質認定申請書
2、典型檢測報告(2份)
3、質量手冊(1份)
4、程序文件(1套)
5、其它證明文件: (1)獨立法人實驗室:法人地位證明文件(首次、復查); (2)非獨立法人實驗室:所屬法人單位法律地位證明文件、法人授權文件。
一、省級重點實驗室申報要求
(一)項目須符合國家和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關要求,屬 于國家和省鼓勵發展的科技創新領域。
(二)申報單位應符合申報相關條件。
(三)項目內容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 指標,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項目一經立項,將根 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無正當合理的依據則不予修改調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原則上不得 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 的;
2.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
3.省內單位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三、省級重點實驗室認定流程
(一)注冊。首次申報的單位可通過省網上辦事大廳和廣東 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 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項目主持人從 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進行申 報。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二)申報。各單位和申報人注冊后即可通過網絡提交申請 書及相關材料。
(三)審核推薦。各級主管部門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 平臺對申報項目擇優推薦。
法律依據: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以下稱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保護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公眾的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實驗室及其從事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茂名市首次認定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企有什么要求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中的說明,對您的問題作解答如下:
申報企業范圍
(一) 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不含深圳)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 2012年通過高企認定,且2015年通過高企復審的企業,高企資格到今年終止,須按程序提出高企認定申請。
(三) 2015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資格到今年終止,無需提交高企復審申請,須按程序提出高企認定申請(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高企認定不再設復審環節)。
(四) 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進行高企認定申請。
申報程序
(一) 網上注冊登記。
新認定的企業開展申報工作前,應分別按順序先后在“國家高企工作網”、“省網辦平臺”和“省陽光政務平臺”完成注冊;曾認定的企業,須在“省網辦平臺”完成注冊。
1.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企業須于規定時間內在“國家高企工作網”上注冊賬號,選擇市科技部門作為注冊機構,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向市科技部門提交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市科技部門結合有關資料審核企業注冊信息,審核通過后激活企業賬號。
企業已完成注冊且地市已審核通過的,不得重復注冊,須用已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
2.省網辦平臺注冊。企業在省網辦平臺以“單位注冊”為類型注冊。注冊的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系統注冊號(國家高企工作網上注冊后獲取,長度為19或22位)等須與國家高企工作網一致(注冊指引見附件1)。
3.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企業在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后,須在省陽光政務平臺上再次注冊。注冊的單位名稱和系統注冊號必須與國家高企工作網、省網辦平臺一致。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時需填寫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管理員信息、主管部門、單位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冊單位默認以組織機構代碼為登錄賬號,企業注冊時需準確填寫組織機構代碼。每個企業只能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一個賬號,已在原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直接使用原來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注冊指引見附件2)。
企業以前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過但現在發生工商更名,需在該平臺更名模塊提出申請,由企業所在地科技部門審核后完成更名(注冊注意事項見附件3)。
4.綁定帳號。企業登陸省陽光政務平臺后,在“個人帳號管理”頁面,按照操作提示,將本賬號與在省網辦平臺上的帳號進行綁定。綁定成功后,才能申請高企認定(帳號綁定操作指引見附件4)。
(二) 填寫、提交高企申報材料
企業只需在省網辦平臺填報高企認定申請資料。
1.企業在省網辦平臺首頁搜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項,或在首頁依次按“按服務部門—省科技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選擇進入申請填寫界面。
2.企業按平臺填寫提示依次填寫完善企業基本信息、高企認定申請信息,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完成網上填報。
3.企業如為有效期內高企,或為高企培育庫入庫企業,須按要求及時在省陽光政務平臺填寫“高企運行情況登記表”。未及時填報的企業,補充填報后才可填報高企申請材料。
(三) 現場核查。
申報企業應對提交的高企申報材料負真實性責任。各地市科技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需組織相關人員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高新區的企業,請高新區的科技部門協助地市或區縣科技部門做好企業情況核實工作),客觀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初步核實意見表”(附件5),并在省網辦平臺逐一上傳。
申請材料要求
(一) 申請材料類別和內容要求。
高企申請材料分為網上申請材料、紙質申請材料兩部分。
1.網上申請材料。
企業在省網辦平臺上按高企認定申請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
2.紙質申請材料。
企業在省網辦平臺的填報材料,在地市審核通過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省網辦平臺上生成后,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個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本企業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4)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的2015—2017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表一及與企業不征稅收入相關的附表等)復印件。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企業自行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經營不足3年的企業,按實際年度出具審計報告)和近1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7)研究開發活動材料:項目名稱、項目組成員、項目立項報告、中期檢查報告、結題驗收報告等。
(8)有效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專利、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建立情況;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材料。
(11)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材料:判斷該產品(服務)為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依據及理由、高新技術產品的核心技術情況、產品指標及在同行業的先進性、是否為主要高新技術產品等材料。
(12)出具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附在專項審計報告后。
(二) 申請材料裝訂要求。
1.省網辦平臺填報后生成的帶水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與相關附件材料按順序合訂成冊。
2.企業紙質申報材料需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3.紙質申報材料需膠裝,只提供1份正本。
4.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否則無法進入評審程序。
其他
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要輕信各種社會中介的許諾,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高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企業高企資格。企業在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當地科技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6)。各地市科技部門有問題請聯系省科技廳高新處。
2021年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2021年我省高企認定申報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開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業只能申報1次。申報模塊開放申報時間自2021年4月16日起。
第一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16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16日。
第二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16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6日。
第三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6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6日。
怎么網上申報廣東省專項資金
您是指廣東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嗎?
網上申報的話,對于首次申報的單位,可在省網上辦事大廳進行注冊后轉入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然后進行網上申報;
或者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項目主持人從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進行申報。
對于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申報流程:各單位和申報人注冊后即可通過網絡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需經過本單位財務管理員及科研管理員審核通過方可到達主管部門審核環節),并在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打印書面申報書一式1份(含通過系統上傳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屬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后統一交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
望采納!!
廣東省重點項目結題時間
你想問的是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精準農業及生態綠色技術”(智慧農業)重點專項項目的結題時間嗎?申報單位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2年3月21日~2022年4月25日17:00時,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6日17:00時。申報要求如下:
一、項目牽頭申報單位須為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
二、項目牽頭單位應在該領域具有顯著優勢,具備較強的研究開發實力或資源整合能力,承擔項目的核心研究組織任務。
三、項目申報應認真做好經費預算,按實申報,且符合指南要求。
四、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申報單位總體不受在研項目數的限項申報約束,但不鼓勵同一研究團隊或同一單位分散力量,在申報同一專項時,同一研究團隊原則上只允許牽頭1項或參與1項,同一法人單位(高校以二級學院為單位)原則上只允許牽頭及參與不超過3項,否則納入科研誠信記錄并進行相應處理。
五、項目負責人應起到統籌領導作用,能實質性參與項目的組織實施,防止出現拉本領域高端知名專家掛名現象。
六、項目內容須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各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廳字〔2018〕23號)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各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模板可在陽光政務平臺系統下載,須加蓋單位公章)。項目一經立項,技術、產品、經濟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有廣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未完成結題或有項目逾期一年未結題(平臺類、普惠性政策類、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2.項目負責人有在研廣東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未完成驗收結題(此類情形下該負責人還可作為參與人員參與項目團隊);
3.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
4.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復申報;
5.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
6.省內單位項目未經科技主管部門組織推薦;
7.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8.違背科研倫理道德。
八、申報項目符合申報指南各專題方向的具體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采用在線申報、無紙化方式,符合指南申報條件的單位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關材料,必要的技術、財務、知識產權、合作協議、承諾函、推薦函等佐證支撐材料請以附件形式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