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規則?
駕駛證扣分規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之日起計算。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即為清分日期,每周年為一個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記分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新版駕駛證扣分規則
一、2018交通新規扣分標準: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四)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構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二、2018交通新規扣分標準: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交通 法規 扣分細則》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駕駛證扣分規則
一、駕駛證扣分規則
1、駕駛證扣分規則如下: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系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駕駛,記6分;
(9)副駕駛有不滿14周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
(10)小孩坐副駕,記6分,罰300元。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規定參加學習、考試。
二、駕照消分的方法是什么
1、找到當地處理交通違規的相關渠道,而且一般只在工作日處理,注意時間;
2、攜帶扣分人的身份證及駕照,以及被扣分的車輛;
3、進大廳后,拿駕照所有人的身份證取叫號票等候;
4、工作人員進行查詢登記核實,拍攝駕照所有人并簽字;
5、領取罰款單,到相應銀行繳費即可。
新規扣分規則
一、新規扣分規則是什么
1、新規扣分規則如下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20以上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4)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5)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6)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二、駕照扣分處理需要的材料
1、駕駛證扣分未滿12分。駕駛員本人去處理違章,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即可。代替駕駛員去處理違章,必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證、駕駛員的二代身份證、駕駛員的駕駛證和駕駛員的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即可;
2、駕駛證扣分滿12分。學習所需提交的資料。駕駛證原件、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駕照扣分新規是什么
一、駕照扣分新規是什么
1、駕駛證扣分新規定如下:
(1)飲酒駕車、駕駛不符合車型的機動車、校車載人超過核載20%等一次記12分;
(2)暫扣駕駛證駕車、違反信號燈駕駛等一次記6分;
(3)高速路駕駛低于最低時速、尚未定期安全檢查等一次記3分;
(4)未按規行車、妨礙安全駕駛等一次記2分;
(5)不按規使用燈光、會車、未攜帶駕駛證等一次記1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二、駕駛證有哪些分類
1、A1駕駛證,主要針對大型乘用車;
2、A2駕駛證,這種駕照能夠行駛的車輛有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
3、A3駕駛證,駕駛類型是超過10人的城市公交車;
4、B1駕駛證,可以行駛的車輛類型是中型載客汽車;
5、B2駕駛證,能夠駕駛的車輛類型有重型、中型貨車等;
6、C1駕駛證,可以行駛小型或者是微型小客車等;
7、C2駕駛,可以行駛正小型或者微型自動變速箱乘用車等;
8、C3駕駛證,允許行駛低速載貨汽車;
9、C4駕駛證,允許行駛車型有三輪汽車;
10、D駕駛證,駕駛類型是發動機排量超過50ml的三輪摩托車;
11、E駕駛證,駕駛類型是發動力排量超過50ml的兩輪摩托車;
12、F駕駛證,駕駛類型是發動機排量小于或者等于50ml的摩托車;
13、M駕駛證,駕駛類型是輪式自動機械車;
14、N駕駛證,駕駛類型是無軌電車;
15、P駕駛證,允許駕駛的類型是有軌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