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提取方法是什么?
2021年北京公積金提取方法流程為:
1.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公積金提取,需要申辦人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供應所需材料(包括提取申請書、身份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根據不同申請情形,所需材料也有所不同);
2.單位按照規定審核同意后開具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后前往所屬管理部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3.管理部工作人員對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和個人賬戶信息等運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工作人員會根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如果是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并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印章;
4.管理部工作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確認個人儲蓄賬戶,并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如果是銷戶提取的,則還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照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后則會將提取款打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北京公積金怎么提取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向單位進行申請提取公積金;
2、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3、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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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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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北京公積金怎么提取
北京提取公積金的流程如下:職工應按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后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支票并加蓋預留印鑒,職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柜臺申請,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辦理提取手續,打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公積金轉入職工儲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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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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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北京公積金怎么取呢?
北京提取公積金程序: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后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3、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于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并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5、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后,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方法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可以選擇網上辦理或者現場辦理。
1. 網上辦理:
(1)登錄系統。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首頁右側【個人網上業務平臺】,選擇【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中心)】,認真閱讀登錄提示后,點擊【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登錄】。
(2)選擇提取事項,錄入提取信息。
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擊【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進入事項申請頁面。
(3)個人授權、承諾。
閱讀并勾選確認《個人信息核查授權、承諾書》,點擊【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
(4)提交申請,打印回單。
在提交成功頁面,如需留存申請回單,點擊【打印回單】,打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如需查詢業務辦理機構,點擊【經辦網點】,點擊【確定】,提取申請完成。
2.現場辦理
(1)提出申請。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
(2)等待通知。職工相關證明材料,到中心相關分支機構辦理提取審批。相關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辦理提取。審核通過,攜相關材料到對應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