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是什么?
種姓制度亦稱“瓦爾那”(顏色、品質的意思)制度,實際上是奴隸制度的變形。約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把自己稱為“高貴者”,把被征服者稱為“達薩”,以“達薩”和“達西”稱呼男女戰俘即奴隸。后來在雅利安人內部又產生了不同等級,形成了四種姓制度:即婆羅門種姓,主管宗教祭祀、占卜、念咒,史稱僧侶階層,他們解釋吠陀經典,干預社會事務;剎帝利種姓,充當武士,國王也屬這個種姓,主管軍事和行政;吠舍種姓,一般指雅利安平民,多數從事手工業、牧業和商業,也有富裕者,但沒有任何特權;首陀羅種姓,主要來自被征服者,也有少數雅利安人,其中除奴隸外還有接近于平民的貧窮者,他們在法律上和宗教上失去了受保護的權利。前三個種姓是雅利安人,是“再生族”,后一個種姓是“非再生族”,根據婆羅門教創造的神話和《摩奴法典》,四種姓是世界之祖婆羅赫曼以口、雙手、雙腿、雙腳創造出來的,所以他們都有特定的職業,不可混淆界限。
印度種姓制度是怎樣的?
印度的種姓制度分哪四個等級
印度種姓制度究竟是什么?
印度種姓制度來源于印度教,至今已有3000多年歷史。種姓制度將印度人由上到下分成四個等級,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此外,還有一個位列種姓之外的龐大群體叫“達利特”,也就是所謂的賤民。從表面來看,種姓制度好像與階級有關,比如婆羅門、剎帝利是上層階級,吠舍、首陀羅是中下層階級??墒聦嵣?,種姓與階級卻不能完全劃等號。
種姓不是階級
階級的定義是指在社會關系中處于不同地位人群的集團,其中最主要的劃分依據就是權力和財富。比如貴族階級,平民階級,富人階級,中產階級等等??墒窃谟《?,出身婆羅門的人也有許多窮困潦倒,出身首陀羅的人也有不少家財萬貫。婆羅門中沒受過教育的人也比比皆是,首陀羅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并不罕見。這些特征在現代印度社會中表現得尤為明顯,因此將種姓定義成是社會階級并不正確。
種姓不是膚色
種姓制度最初是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雅利安人膚色較白,而印度原住民達羅毗荼人膚色較黑。作為統治階層的雅利安人位居最上層的種姓,而作為被統治的達羅毗荼人位居最下層的種姓。因此在種姓制度創立之初,光看膚色就能大致判斷出一個人的種姓等級。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雅利安人與達羅毗荼人的膚色界限逐漸變得模糊。因此以膚色作為依據就完全不可靠了。一個皮膚白皙的婆羅門,并不比一個皮膚黝黑的婆羅門有更高地位。同樣,一個膚色較黑的首陀羅與膚色較白的首陀羅也沒什么區別。不過,下層種姓出身,但膚白貌美的女子還是有很大機會可以嫁給上層種姓男子,從而提高整個家族的地位。反之,上層種姓女子則無論什么情況都不允許嫁給下層種姓男子。
種姓不是職業
根據印度古代文獻《梨俱吠陀》中的記載,創造之神梵天創造了原人普魯沙,并用原人的身體創造出了四種不同等級的人類。原人的嘴產生了第一等級的“婆羅門”,他們負責掌管宗教文化和祭祀,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原人的胳膊產生了第二等級的“剎帝利”,他們負責軍事、戰爭以及管理國家;原人的大腿產生了第三等級的“吠舍”,他們是普通的平民,從事農、牧、工、商等職業;原人的雙足產生了第四等級的“首陀羅”,他們是社會的底層,從事各種重體力勞動,不享有任何政治權利。至于被排除在種姓制度之外的賤民“達利特”,則被視為是“不可接觸者”。因此按照《梨俱吠陀》中的說法,種姓制度似乎與職業密不可分。
可事實上,早在上千年前,種姓與職業間的鴻溝就已經填平。到了現代社會,種姓與職業已沒什么明顯關聯。婆羅門出身的在經商,吠舍出身的在從軍都是很常見的現象。至于印度的政府部門中更是充斥著各個不同種姓,高種姓成為低種姓下屬的情況早已被大家所接受?,F代社會新出現的諸多職業也遠遠超過了古人對職業的定義,更無法用種姓來甄別。此外,印度不同地區對種姓與職業的定義又不一樣,比如農業在南印度屬低種姓,而在北印度則一般屬于高種姓。
種姓究竟是什么?
綜上所述,種姓不是階級,不是膚色,不是職業,那么種姓究竟是什么?時至今日,這個問題已變得越來越模糊,哪怕詢問一個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恐怕也難以回答上來。印度德里大學教授、社會人類學家斯利尼瓦斯教授對種姓做了這樣的定義:“種姓是一個世襲的、內婚制的、通常又是地方性的集團,這些集團同世襲的職業相聯系,在地方種姓等級體制中占據特定的地位。”
斯利尼瓦斯教授的這一觀點得到了許多人的認同,但也有一些印度專家認為,種姓的核心其實就在于“潔凈”與“不凈”的宗教觀念。許多人稱“達利特”為賤民,可達利特的真正定義是“不可接觸者”。如果僅僅是身份低賤,那么從事低賤職業應該沒什么問題,可達利特被高種姓認為是無比骯臟、嚴禁接觸的人。假設一個婆羅門出身的人身陷絕境,如果有一個乞丐對他施救,那他應該心懷感激??扇绻麑Ψ绞且粋€有正當職業的達利特,那么這個婆羅門就該寧死也要拒絕施救,否則他就會被達利特所污染,自己也會成為達利特。
進入現代社會后,印度早已在法律上明文規定廢除種姓制度。然而留在人們心中的種姓觀念卻至今仍難以徹底改變。
參考文獻:《種姓與印度教社會》
印度的種族等級制度?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征收各種賦稅的特權;
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于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拓展資料:
印度種姓制度是以印度為主的南亞各國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種彼此嚴格區分的社會等級或集團制度。梵語為瓦爾納,意為色、種、質。中國古代的漢譯佛經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稱為種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語音譯為卡斯塔,世界上則多用卡斯特一詞?,F在已逐漸廢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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