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苗木扦插基質
疏松通氣,不含未腐熟的有機質。
1、疏松通氣,陜西苗木扦插基質的要求之一是要對苗木進行疏松通氣,否則會導致幼苗悶死。
2、不含未腐熟的有機質,陜西苗木扦插基質的要求之一是要苗木內不可以含有未腐熟的有機質,因為含有容易造成幼苗的死亡。
陜西果樹種植方法 陜西果樹苗木種植技術
1、栽植時間:栽植的最佳時間在果樹萌芽前后,甘肅、寧夏地區在3月下旬至4月下旬。
2、做好苗木假植工作:西北地區春季氣溫回升慢,栽苗時間晚。如果從外地調苗,就需要對樹苗進行假植。苗木假植應選擇避風背陰處或在倉庫、冷庫里。用沙土覆蓋至苗木根頸部,完成后澆足水。用草簾或遮陽網遮住苗木樹干部分。經常檢查沙土和苗木濕度,一般沙土10~15天補水1次,遮陽網2~3天灑水1次。草簾保持長期濕潤。冷庫保持溫度0~5℃,濕度70%~80%。
3、苗木樹干蘸石蠟乳液:石蠟乳劑用水稀釋7倍,配置成石蠟乳液,攪拌均勻,將苗木樹干伸入石蠟液中浸蘸(圖2),或者用噴霧器噴灑苗木樹干部分(不要噴灑到苗木根部),石蠟乳液在苗木樹干上形成一層白色保護膜,有利于苗木保濕,減少苗木脫水,從而減少苗木緩苗時間。
4、苗木根部泡水:栽植前將苗木在泡苗池中泡根24~48小時,使根部吸足水分,在泡苗水中加入殺菌殺蟲劑對苗木根部進行消毒殺菌處理。
5、生根粉泥漿蘸根:按照說明要求稀釋生根粉,配置成生根粉液,然后加入河泥土或壤土配置成泥漿,攪拌均勻。苗木栽植前根部蘸上泥漿,苗木運輸中用草簾覆蓋保濕。
6、澆足定植水:定植水一定要澆足澆透。滴灌澆水可在栽植前先澆1次水,畝澆水8~10方。栽完苗木后,再澆1次水。澆足澆透。一般畝澆水量18~20方。完成后可用覆蓋物(草簾、地膜、防草布)進行覆蓋。如果沒有覆蓋物,7~10天后再澆水1次,一般畝澆水8~10方。
7、苗木套筒膜或包裹白色地膜:苗木定干后,用5厘米寬塑料筒膜套住苗木樹干,苗木根頸部用土壓實,防止漏風。筒膜沿苗木扭曲幾圈,減少筒膜內空隙,防止大風吹爛筒膜。上部扎緊筒膜口。苗木發芽后,在陰天去除筒膜。也可將塑料地膜切割成10厘米寬,從下而上包裹樹干,一樣起到保濕作用。對于有側枝的苗木,塑料地膜更實用。
8、纏膜促成活:苗木栽植30天后,對未發芽苗木在品種以上10厘米處短截苗木,纏地膜保濕。待新芽生長至5厘米以上(新芽會拱破地膜),解除地膜。保留苗木上1個最健壯芽,其他芽抹除。
9、防止日灼:6—7月份高溫天氣,樹坑周圍保留部分綠草,防止日灼曬傷苗木樹干、根頸部。澆水宜少澆勤澆,5~6天1次,防止苗木干旱。如能按照上述技術措施栽苗,成活率在90%以上。
陜西省果樹種子苗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果樹種子苗木管理,保證果樹品種和苗木質量純正優良,促進果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果樹種子苗木選育、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果樹種子苗木是指用于蘋果、梨、獼猴桃、棗、葡萄、桃、李、杏、柑橘、櫻桃、柿子、石榴、枇杷等果樹生產的砧木種子、苗木、接穗、插條及其他繁殖材料。
核桃、板栗、干棗等干果果樹種子苗木管理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果樹種子苗木管理工作、
市、縣、區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果樹種子苗木的管理工作。第四條 生產、銷售果樹種子苗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的規定。
鼓勵選育、生產、經營、使用優良種子苗木;鼓勵與國外進行種質資源交換或果樹新品種引進。第五條 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陜西省果樹品種審定委員會,承擔主要果樹品種的審定工作。對其他果樹品種實行備案登記制度。
主要果樹是指蘋果、梨、獼猴桃樹。第六條 主要果樹種子苗木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果樹種子苗木管理的行政部門審核,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第七條 申請領取果樹種子苗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無檢疫性病蟲害的種苗生產地點;
(二)具有與果樹種子苗木生產相適應的隔離和培育條件;
(三)種子苗木繁育土地面積應達到50畝以上;
(四)具有與種子苗木生產相適應的注冊資本和生產、檢驗設備;
(五)具有種子苗木質量檢驗人員和生產技術人員。第八條 申請領取果樹種子苗木生產許可證,應向生產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果樹種子苗木管理的行政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果樹種子苗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生產地檢疫情況和培育條件的報告、質量檢驗人員和生產技術人員資格以及生產設施、檢驗設備證明;
(三)生產品種介紹,品種為授權品種的,還應提供品種授權人同意的書面證明或品種轉讓合同;
(四)果樹種子苗木生產質量管理制度。第九條 果樹種子苗木經營許可證實行分級審批發放。
主要果樹種子苗木經營許可證由經營者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果樹種子苗木管理的行政部門審核,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其他果樹種子苗木經營許可證由經營者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果樹種子苗木管理的行政部門核發。
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并且注冊資本達到3千萬元以上的或從事果樹種子苗木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的經營許可證,由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農業部核發。第十條 農民個人自繁、自用的果樹種子苗木可以互相串換使用,不需要辦理經營許可證。第十一條 申請領取果樹種子苗木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二)經營主要果樹種子苗木的注冊資本達到80萬元以上,經營其他果樹種子苗木的注冊資本達到10萬元以上;
(三)具有必要的種苗質量檢驗、保存設施和技術人員;
(四)具有必要的進貨驗貨制度。第十二條 申請果樹種子苗木經營許可證應向審核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果樹種子苗木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營業場所、注冊資本、檢驗和保存設施證明;
(三)果樹種子苗木技術人員資格證明。第十三條 主要果樹種子苗木生產、經營許可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果樹種子苗木管理的行政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審核時應對生產地點或經營場所、檢驗設備進行實地考察。經審核,認為符合條件的,簽署審核意見后報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二)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發給《果樹種子苗木生產許可證》或《果樹種子苗木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退回審核機關并說明原因。審核機關應將不予批準的原因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批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實地審查。第十四條 其他果樹種子苗木經營許可證按以下程序辦理:
審批機關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核、核發工作。審核時應對經營場所、檢驗設備等進行實地考察。符合條件的,發給《果樹種子苗木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陜西省苗木銷售稅率是5%
是的。苗木增值稅稅率是9%。
增值稅稅率就是增值稅稅額占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的比率,是計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增值稅稅額的尺度。我國現行增值稅屬于比例稅率,根據應稅行為一共分為13%,9%,6%三檔稅率及5%,3%兩檔征收率。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