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網寧波訊 普通水果“甜角”,搖身一變成了高大上的“人參果”,在他人口中稀罕難得、功效奇佳、買到就是賺到,熱衷養生的老年人幾經忽悠之下紛紛購入百元一斤的“人參果”,后知后覺才發現陷入了騙局。
日前,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檢察院就一起“人參果”養老詐騙案提起公訴,該案被告人林某順、嚴某國、李某德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的刑罰。
出現在鬧市的果中鈣王“人參果”
“快來買呀,這是人參果,吃了對身體好,可以降低膽固醇、補腰補腎……”一名操著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林某順在市集大聲吆喝。
林某順站在一輛電瓶車邊上,車上放著幾堆棕色干貨,狀似花生一節一節的,剝開像曬干的桂圓。還有三個人圍站在他的攤位面前,拿起“人參果”端詳,其中有人故意把聲音拉高和林某順討價還價,吸引路人的注意。當別人過來看的時候,就操著方言說道“這人參果是個好東西啊,我之前買過,吃著效果不錯,現在碰到有賣的就想再來買點。”
此時,有老人就會產生興趣上來詢問,林某順一邊宣揚“人參果”的功效,旁邊三人一邊為他幫腔,逐漸給老人營造“人參果確實是個好東西”的印象。
老人逐漸心動問林某順價格,林某順會說10元但不說具體單位,等老人挑好稱重完后,林某順告知他是10元一兩,也就是100元一斤。老人覺得貴就不打算買了,這時三人又趁勢說道“這東西在別的地方要賣二三百元,這邊已經算便宜了。”老人一聽就不再猶豫,直接掏錢買了。
甜角變身“人參果”的騙局被揭開
“昨天我女兒發信息給我,說她在網上看見有騙子在賣‘人參果’騙人,提醒我不要被騙了,我想起上半年我也買過,就拍了幾張‘人參果’照片給我女兒看,她說這個就是騙子賣的東西,我才發現自己被騙了,于是就來報警了。”今年8月,鄭阿姨來到寧波市公安局鎮海分局報警。
警方根據鄭阿姨提供的線索抓獲了用甜角冒充人參果售賣的林某順等人,并在官方平臺發布通告,隨后十余名受害者紛紛向警方報案反映情況。
所謂的“人參果”,其實是林某順等人在淘寶上以9元不到一斤的價格批發購入的“甜角”。“甜角”一般是在云南買賣,寧波這邊幾乎沒有,很多老人都沒見過這種產品。林某順等人正是利用了“甜角”罕見價低的特點,把它包裝成“人參果”行騙。
“我們都是找一些年紀大的人推銷,因為我們打的幌子就是吃這個對身體好,一般年輕人身強力壯不會來相信的。”林某順等人交代他們的詐騙對象是老年人。
為了讓他們的騙局更加可信,由外地人的林某順當攤主,其余三人做托。“他們三人都是本地人,會說方言,本地人相信本地人。”林某順說道。就這樣,“甜角”變身價格十倍的“人參果”,不少老年人紛紛入局。
沒想到這錢還能要回來
“我這樣只能算是做高價買賣,他們都是自愿買的,我怎么能叫詐騙呢?這種事情很多人都在做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強力辯解。
“你們所謂的‘人參果’確實有‘包治百病’的功效嗎?”“你們的進貨價和出售價格是合理的嗎?”“你們做托的人幫腔作勢,不是演戲騙人嗎?”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啞口無言。經過檢察官耐心的釋法說理,犯罪嫌疑人承認了罪行。
前不久,該院聯合寧波市公安局鎮海分局莊市派出所、刑偵大隊共同舉行“返贓大會”,檢察官和派出所所長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警示教育,犯罪嫌疑人當場向被害人賠禮道歉,并返還到場9名受害群眾現金萬余元。
“檢察官,我也沒想到這錢還能要回來,你們辛苦了。”被害人鄭阿姨緊握著檢察官的手激動地說。
“阿姨,我們人民檢察院就是為人民服務的,希望您汲取這次受騙經驗,增強反詐意識”。該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謝海霞對老人說道。
2022年11月21日,林某順、嚴某國、李某德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的刑罰。
不法分子抓住了老年人關注自身健康的心理,利用了老年群體對本地人的信任,將不常見的普通水果虛假包裝成名貴“人參果”,并假借本地人做“托”提高可信度,高價售賣騙取老年人錢財。辦案檢察官指出,這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的做法,是典型的詐騙犯罪,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檢察官提醒:老年朋友們應進一步提高反詐意識,切勿貪小便宜輕信“高價產品低價賣”或是病急亂投醫購買自己不了解的產品。發現上當受騙后,請及時報警。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9:59: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64789573456.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甜角(甜角是什么水果).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甜角(甜角是什么水果).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