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老師是個怎樣的園丁
作者:甘肅省會寧縣黨峴中學 李興旺
有一個比喻,把老師比作辛勤的園丁。但不少老師不滿這個比喻,說園丁不過是個技術活,而老師的工作,卻是面對人類無限豐富的精神的。
我也是不大認同這個比喻的。但我認為如果要把老師比作園丁,那老師這個園丁和普通園丁最根本的不同,應該是對待園中生命的目標和態度的不同。
普通的園丁,面對他侍弄的園圃,他是有培植的自我目標和種類的自主選擇權的。即他根據需要確定目標——要培植一些什么苗木,要培植成什么樣的狀態。然后他就按自己的目標栽培:
首先,他通過各種園藝技術,用刀剪讓苗木按照自己的意愿生長——要培植建筑用材就剪掉旁枝只讓主干生長,要培植行道樹就把它連枝帶葉剪成寶塔形狀,要培植樹墻就對它們的頭部進行一刀切處理;其次,他只允許園圃里生長他所需要的苗木,而不允許任何別的生命存在,哪怕你是艷麗的花朵,哪怕你是如茵的植被,哪怕你是可以食用和治病的野菜和藥草。
老師可絕對不能做這樣的園丁啊!
在老師的園圃里,苗木是不能由老師設計和選擇的。一群孩子成了特定學校特定班級的學生,一個老師成了特定學校特定班級的老師,這樣“園丁”和“苗圃”的關系就生成了。進入這個園圃的嫩苗,有的可能是參天的棟梁,有的可能是綠意盎然的灌木,有的可能是艷麗的花卉,有的可能是裝飾大地的小草。
老師這個園丁,必須對他們一視同仁,必須以平等之心愛護他們、培育他們。
首先,不管是喬木還是灌木,不管是花卉還是小草,老師都必須尊重他們生命的平等權,并呵護他們健壯地生長。要創造各種條件,讓他們享受同樣的陽光照耀和水分滋潤;要辛勤看護,不讓他們受到蟲子的啃嚙、野兔的偷食和流浪狗的踐踏;要讓他們和諧生長,防止侵犯和欺凌等行為的發生……老師這個園丁,沒有權利對園圃里的苗木挑三揀四、偏三向四,更沒有權利放棄甚至移除任何一株哪怕非常弱小的幼苗。
其次,老師這個園丁,必須在遵循每一株苗木自身生命規律的基礎上培育他們盡可能健壯地成長,而不能按自己的主觀意愿試圖干預甚至改變苗木的生命規律,比如讓灌木和喬木一樣只長一根主干,讓小草和牡丹一樣開出碩大的花朵。如果試圖做這樣的干預和改變,其結果則不但達不到自己的目的,而且會對園圃中的幼苗造成嚴重的傷害,導致幼苗既長不成園丁心目中的樣子,又不能按他們自身的生命特點正常地生長。這樣幼苗就會發生畸變,而這樣的園丁,那就真是“毀人不倦”了。
這樣說來,老師可以做園丁,但老師又絕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園丁。因此,老師們大可不必因為把自己比作園丁而覺得有失身份,而是應該時時以“園丁”警醒自己:我是一個合格的特殊園丁嗎?我尊重園圃里的每一個生命了嗎?我有沒有用什么主觀的目標傷害到園圃里生命的健康成長了呢?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06: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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