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江歌案發生了什么
江歌案已經過去五年多,2016年,年僅24歲的留學生江歌為幫助朋友而被人殘忍殺害。而這位朋友事后卻忘恩負義,受人指責,更是令江母憤而起訴。
2022年1月,法庭終于一審判決,劉鑫需要賠償江歌母親各項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當初這個事件的經過到底是怎么回事?為何江母要把劉鑫訴上法庭。今天小編將整個江歌案做一個簡單的整理回顧。
一、江歌事件的發生的背景
江歌與劉鑫是在日本留學關系很好的朋友,劉鑫與兇手陳世峰是前男女朋友關系。兩人的戀情出現分裂后,劉鑫一直被前男友糾纏。期間劉鑫向好朋友江歌傾訴,江歌心地善良,收留了劉鑫一起同住。陳世峰知道劉鑫住在江歌家后,多次上門找劉鑫糾纏的時候,每次江歌都挺身而出,把陳世峰趕走。可以說作為朋友,江歌已經仁盡義盡了。
二、事件發生的過程令人痛心
2016年11月3日半夜,劉鑫知道前男友可能會來找她,在車站給江歌打電話,希望江歌接她回去,接到劉鑫后,倆人返回住所。結果陳世峰已經等在公寓門前,劉鑫在這之前卻沒有提醒江歌這個情況。但江歌依舊義無反顧地挺身而出,一邊上前去應付劉鑫的前男友。一邊讓劉鑫趕緊回屋里。并站在門口擋在兩人中間,阻止陳世峰入屋。在混亂中,在屋內的劉鑫卻把門反鎖上了,把江歌留在了門外獨自應對自己的前男友。接下來,門外的兇手陳世峰拿出刀刺向江歌,而因為門被反鎖,江歌無法躲進屋內,最終遇害身亡。隨后屋內的劉鑫和鄰居先后報警,日本警方逮捕陳世峰。一年多后的2017年12月29日,陳世峰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罪名是恐嚇罪和故意殺人罪。
2017年陳世峰在日本被判20年
三、事后態度令人失望
悲劇發生后,江歌的母親多次聯系劉鑫,想詳細了解情況。江歌是因為保護劉鑫而被害,于情于理,都應該盡可能協助江母進行后續維權,安撫江母的悲痛。但劉鑫卻逃避責任,拒絕見面,并且拉黑了江母的聯系方式,撇清關系,令人失望。
四、事件發酵令人憤怒
事情還沒結束,事后劉鑫不但沒有主動協助和安撫江母,表示自己對江歌的感謝和對江母的同情,反而做出了令人憤怒的舉動。多次在江母的傷口上撒鹽,甚至出現了“血混沌”“江歌短命”等不堪入目的過分字眼。還在節日給江母發送“闔家歡樂,節日快樂”的短信,徹底惹怒了當事人和公眾,江母最終決定向法庭提起訴訟。
五、法庭的判決令人欣慰
2021年4月15日,青島城陽區人民法院就江母訴劉鑫生命糾紛案開庭審理,當時還沒有結果。2022年1月10日,法庭做出了一審判決:劉鑫賠償江母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江歌案是啥
江歌劉鑫案始末:
時間倒回到2016年,當事人江歌和劉鑫(后改名劉暖曦)同是旅日學生,兩人是室友也是朋友。
2016年11月3日凌晨,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上門滋事,本來是沖著劉鑫去的,但室友江歌卻在沖突中被陳世峰殺害。案發后,不少人質疑劉鑫冷漠,未施以援手,對江歌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既違德又違法。
案發后的第二年,陳世峰因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今仍在日本服刑。
江歌被殺害后,其母親江秋蓮處在失去女兒的極度悲痛中。2019年的10月份,江秋蓮以劉鑫侵犯其女兒的生命權為由,對劉鑫提起了民事訴訟,索賠200余萬元。
什么是江歌案
江歌案:就讀于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江歌,被閨蜜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殺害。江歌是替同住的女室友劉鑫擋住她的前男友而被殺的。 在日本東京留學的青島女大學生江歌在自己的公寓內被殘忍殺害。被發現時她倒在血泊中,頭部遭利刃砍傷,脖子多處受到刀傷,傷口達10厘米,送往醫院時由于失血過多不治身亡。 2016年11月24日晚間,日本警方對外通報稱,以殺人罪對中國籍男性留學生陳世峰發布逮捕令,指控其殺害了中國女留學生江歌。12月11日,此案將在東京開庭審理。 下午,江歌母親江秋蓮及眾多中國留學生志愿者,在東京池袋西口公園集會,征求民眾署名支援。12月20日,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案的原因
主要是江歌為了保護其閨蜜而惹惱了閨蜜的前男友,其遷怒于江歌而殺害她。
2016年11月3日凌晨12時前,劉鑫下班后請求江歌等她結伴回家。但是在抵達居住的公寓樓時,劉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樓前,三人發生了爭辯。隨后江歌叫劉鑫先進房間,自己與這名男子辯論,并擋著這名男子不許其進屋。接著,劉鑫和鄰居聽到了尖叫聲,出來一看,江歌倒在走廊里,脖子被刺數刀,直冒鮮血。警察趕到后將江歌立即送往醫院,但是因為失血過多,沒能挽回她的生命。江歌的母親說,在江歌去車站接劉鑫的時候,倆人一直在通話,這一通話,一直持續到女兒遇害前的18分鐘。
劉鑫江歌案是怎么回事(江歌案一審劉鑫方堅稱無過錯)
4月15日,江歌案再度引發大眾關注,本案一審在山東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審理。
本案另一當事人劉鑫(現名:劉暖曦)的前男友陳世峰將江歌殺害后,被日本警方逮捕。當地法院判處陳世峰20年有期徒刑,劉鑫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
開庭前,原告方代理律師黃樂平表示,雖然是陳世峰動的手,但劉鑫才是最后導致江歌死亡的人。
目前,該案因雙方爭議較大,將擇期宣判。
圖:案發現場的走廊
2018年,江秋蓮在個人平臺上發布信息,稱要對劉鑫的行為進行法律訴訟。
2020年,該案曾兩次召開庭前會議,江秋蓮在第二次會議中提出要向對方索賠200余萬元。
據起訴狀上顯示,江秋蓮起訴劉鑫的理由主要有四個。
首先,江秋蓮一方認為是劉鑫阻止江歌報警,導致陳世峰沒有在第一時間被日本警方采取強制措施。不僅如此,她明知陳世峰有暴力傾向卻不提醒江歌,還要求她和自己一起回家,并在江歌遇險時將門反鎖,阻斷了她唯一的求生路徑。
起訴書上還提到,劉鑫在明知江歌已經遇險的情況下,沒有采取任何施救措施,最后對方因失血過多而亡。她的行為與江歌的死有直接關系。
被告方律師曾在庭上表示,劉鑫在案發前曾有三次提出過報警,并非對方所說的阻攔報警。并且劉鑫曾向江歌表露過,陳世峰或許會做出極端行為,這一點正好可以證明被告向對方做出過善意提醒。
圖:江歌
本案開庭前幾天,黃樂平律師在個人平臺上陸續發布了原告方對案件的6個焦點:案發當晚,江歌為何會在地鐵站等劉鑫一起回家;二人到家時是否一起上的樓;案發時,房間門到底有沒有上鎖;劉鑫當時是否知道江歌已經遇害了;劉鑫是否知道人是陳世峰殺的;劉鑫在案發后有沒有主動向警方指認陳世峰作案。劉鑫對以上問題都作出過多種解釋,原告方認為,劉鑫對江歌的死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被告方律師表示,劉鑫沒有任何過錯,不應該承擔責任,是陳世峰的行為造成江歌死亡,侵權責任應該由他負責。
圖:陳世峰
針對網友比較關注的門當時有沒有上鎖、如果上鎖了,是誰鎖的門這兩個問題,黃樂平律師細數了七種不同的說法。
案發當日,劉鑫曾兩次撥打報警電話,但前后的說法有些出入。
在黃樂平律師提供的電話錄音中,劉鑫第一次報警時對警方表示門已經鎖了,她在屋內,但是姐姐比較危險。
在第二次報警電話的錄音中,劉鑫明確表示自己在屋內,江歌為了保護她,在外面關上了門,沒有進來。
而在庭審筆錄中,劉鑫的說法是,案發時玄關的門是關上的狀態,但沒有鎖門。之后,劉鑫又在庭審中表示,自己記不清楚了,不知道門有沒有從外面鎖上。
圖:江歌的母親江秋蓮
對此,劉鑫的代理律師在庭審中表示,劉鑫對日本警方敘述的內容客觀真實,報案后是警方讓她把門鎖上,不要出去,她的行為都是按照警方指示做的。原告方沒有證據能證明陳世峰有殺人的動機和預謀,也不能證明是劉鑫鎖門。
部分素材綜合自齊魯網、南方都市報、原告律師發文、法院發文等
編輯:林揚
江歌案劉鑫到底做了什么事情
1、在江歌母親起訴殺害自己女兒的兇手陳世峰需要劉鑫作證的時候,劉鑫選擇了直接消失,還威脅江歌母親要停止協助配合。更是將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劉暖曦,在微博上諷刺江歌母親。
2、江歌和劉鑫曾經是很好的閨蜜。在劉鑫和其男友陳世峰分手后,江歌為了幫助自己的閨蜜,被憤怒的劉鑫前男友殘忍殺死。當時兩個人僅隔一個門的距離,但是劉鑫卻選擇了不站出來,就這樣看著自己的好閨蜜江歌被殺害,江歌這個善良的姑娘為了劉鑫付出了生命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