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手門二審宣判結果
法律分析:郝升山、林忠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郭守佳無期徒刑、劉春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和舉14年;杜夏鵑11年;張純潔10年;仁術程8年;申立仁5年;陳永哲5年;彭立剛5年;張也3年6個月;趙遜3年6個月;李慎龍3年。中學生郝志鵬判了5年(郝志鵬的父親死刑,母親11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條 公安機關在立案后,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人民檢察院在立案后,對于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按照規定交有關機關執行。追捕被通緝或者批準、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過批準,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術偵查措施。
長春“砍手門”犯罪團伙落網記,兇犯為何如此猖狂?
兒童教育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都說小熊很煩人,一般教育的“小熊”父母是什么樣的人。恐怕能教熊的父母也是熊。
這不是,長春一起出去,兩個孩子因為玩起了一點小爭執,本來,孩子之間打架是正常的事情,但這一次,卻導致了一個孩子的手被切斷的悲劇,真是令人傷心。
而這一切都是另一個“熊孩子”和他的“熊父母”“熊表現”。
2011年10月8日,寬闊的籃球場,熱血的高個少年,你追我趕,打起了籃球,洋溢著青春的氣息。突然,來了一個浪,好像在打籃球,兩個人方便比賽。籃球賽中,有些碰撞是不可避免的,但畢竟都是一半的男生,連手都動了,這時其中一個叫郝志鵬的男生也受了一點小傷,幸好被建議及時打開,沒有太大的撞擊。
原來,以為事情到這里就結束了,結果只是事情的開始,郝志鵬沒有放下這件事。
郝志鵬被勸開了門,給父母打了個電話,可是十分鐘后,父母開車到籃球場,說要協商這件事。很快,又來了幾輛車,協會的20名成員帶著武器下來了。本來應該進行的談判直接變成了激烈的爭吵,而且是單方面的。
社區的20名成員手持砍刀、棍棒和其他武器,殘忍地毆打這些兒童,并砍斷其中一人的手。
這個孩子姓吳。大砍刀落到了他的頭上,但他舉起手來抵擋,結果砍到了他的手腕上。刀從刀上掉下來,吳的手和手腕上只有一絲皮肉相連,你可以想象,它的傷有多嚴重。
恐怕不僅這個孩子沒有想過,所有的孩子都沒有想過,本來還在朝氣蓬勃、熱血沸騰的打籃球,突然就變成了這樣一場混戰和悲劇。在場的一個孩子說,他聽到吳某說:“你不要打我,我做不到。”
即便如此,郝志鵬的母親杜夏娟還是拿著很多錢吵著說自己家里有錢,就算出了什么事也不怕,辦公室的警察局長都不在眼里,摔碎了也沒關系,她有錢請客。多么傲慢。
而到吳家渾身是血地倒在地上,郝志鵬和兒子逃了出來,杜夏娟為了阻止事情的發展讓吳家將軍送去了醫院,之后還想逃跑,卻被吳家的朋友控制了,之后被警察帶走。郝志鵬和兒子終于自首了。
但吳受了重傷,搶救無效而死。一片生命就這樣失去在手中的“熊家”,多么悲傷。
雖然郝志鵬和吳某一群人有過沖突,但只是因為在籃球上的不小心碰撞,這讓他過于憔悴過了每一個細節,憔悴過了每一個細節都不是,所以他也進行了報復,也暗藏了心理。但是當我看到他父母的行為時,我突然明白了為什么郝志鵬的行為是如此的沒有教養和不道德。
因為他的父母沒有道德準則。這位父親依靠自己的金錢,與犯罪團伙有聯系,甚至帶著社會人員一起報復與兒子發生沖突的中學生。媽媽很囂張,從頭到尾都在嚷嚷著自己有多有錢,什么都不怕,碎了要請客,還說連警察局長都不怕,真的很生氣!
那么不道德、不講道理的父母怎么能教育孩子呢?果然,這是個大錯誤!
果然,在“熊孩子”的背后,有一對“熊父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他們從小就會向父母學習,所以規范自己的言行,也是對孩子最好的教育。
長春砍手門的最終宣判結果是什么?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吳天昊案法院判決:
郝升山、林忠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郭守佳無期徒刑、劉春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和舉14年;杜夏鵑11年;張純潔10年;仁術程8年;申立仁5年;陳永哲5年;彭立剛5年;張也3年6個月;趙遜3年6個月;李慎龍3年。中學生郝志鵬判了5年(郝志鵬的父親死刑,母親11年)。
擴展資料:
事件始末
2011年10月8日14時許,吉林省實驗中學高三學生吳天昊與幾名同學相約來到長春市百屹會館的籃球場內,吳天昊打算報考籃球專業,他想抓緊時間練球。約一小時后,另外幾個年齡相仿的學生也來到籃球場,加入了比賽。可是,接下來發生的事讓誰都沒有想到。
據吳天昊的初中同學小鄧介紹,在打球過程中,他和對方一男生發生了身體碰撞。當時小鄧被撞了一下,但身體沒有大礙,雙方繼續比賽。沒過多久,小鄧在一次上籃時,再次與對方發生碰撞。接著雙方就廝打在一起。
兩伙人的爭執并沒有持續太長時間,很快就被圍觀的人勸開。后來對方那伙人中的一名男生就拿出包里的手機,給他的父母打電話。
“看到幾十人手里都拿著刀,從面包車里下來沖了過來,我被嚇壞了,站在那不敢動。那些人也就打了一分鐘左右,然后就走了。他們經過我身旁時,我聽到有人說‘快走,手被砍掉了’。”小王說,當時他去樓上取東西,行兇的人才沒有注意到他,讓他躲過了一劫。
19時許,吳天昊被送到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進行搶救。
吳天昊的家人接到電話后,急忙趕往醫院。據吳天昊的二姐吳缺回憶說,弟弟被送到醫院后很快就陷入昏迷。雖然當晚就進行了搶救,但是直到次日凌晨,仍然沒有脫離生命危險。9日4時許,吳天昊突然清醒過來,對他的大姐吳桐說了幾句話,接著再次陷入昏迷。
吳缺說,9日6時許,弟弟的手被接好,但是半小時后突然呼吸困難。8時許,18歲的吳天昊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但是父親還沒有看到弟弟最后一面,家屬決定堅持對他進行人工呼吸。直到10時,吳天昊的父親吳曉波趕到搶救室時,家屬才不得不接受吳天昊死亡的事實。
2011年10月10日15時許,記者從死者家屬處得知,郝志鵬的母親杜夏娟于8日晚被派出所帶走進行調查,郝志鵬與父親郝升山(音)于9日晚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長春砍手門
兇手夏杜鵑郝志鵬現狀
因打籃球起糾紛,孩子叫父母,父母找來打手砍死少年,后來怎樣?
“坑爹”這個詞真的是一個很奇妙的存在,很多人只看到表面是孩子害了自己的父母,比如前些年的梗:“我爸是李剛”。2020年出現的仝卓自曝事件不斷地發酵升級。
其實真的應該透過現象看本質,“熊孩子”的“熊家長”如果沒有問題,又怎么會被坑?
2011年長春“砍手門”慘案,18歲的高三學生被陌生人的父母叫來的涉黑團伙奪去了生命,加害者不光內心沒有悔過,甚至試圖用金錢逃避法律的制裁。
奪命籃球
在吉林省實驗中學就讀的18歲高三學生吳某于2011年10月8日下午3點左右,與同伴一同前往長春百屹會館籃球場打籃球。
開始時籃球場人并不多,幾個人在那練球,后來又有幾個陌生的年輕人來到了場地,兩群年輕人商量好后開始打比賽。
吳某怎么也不會料想到,這一場看似平常的籃球賽最終會導致自己離開這個精彩美麗的世界。
因為籃球這種運動動作幅度比較大,很難說不會彼此有肢體接觸或相互碰撞,年輕氣盛的雙方在幾次無意的相互碰撞后還是開始發生了口角并動起手來。
后來來的那些年輕人之中有一個叫鄭志鵬的男生受了點傷,后來兩撥人被周圍的人拉架勸開了。
我有厲害的爸媽
吳某和同學們沒有留意到受傷的鄭志鵬給他父母打了一個電話告狀,依然還是繼續打籃球,只是十幾分鐘后被開著奔馳趕來的鄭志鵬父母以協商解決鄭志鵬受傷的事而叫到了場館外。
就像黑幫電影里上演的情形一樣,幾名年輕人被陸續趕來的7、8輛車上下來的20多名兇神惡煞地拿著砍刀、棍棒的人團團圍住,可想而知,幾個年輕人就這樣被一幫社會人員圍毆了一頓。
原來,郝志鵬有著“不好惹”的父母,他父親郝升山是做煤炭設備生意的,與涉黑團伙有著不法勾當,這些年賺了不少錢,其母親杜夏娟更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兒子能夠喪心病狂,于是便有了郝志鵬這樣嬌縱任性、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性格。
喪命瞬間
年僅18歲的吳某被瞬間打倒在地,被毫無人性地拳打腳踢和用棍棒毆打,躺在地上,他看到一把刀朝著自己的頭馬上要砍下來,他用手一擋,那把刀毫不猶豫的將他的左手砍到只有一層皮與胳膊相連。
據在場的同學回憶,他聽到吳某喊著求饒說:“你們別打我了,我不行了”,可是那些人根本像是沒有聽到一樣,不予理會,繼續進行著毆打。
圍觀群眾說,當時看到郝志鵬的母親杜夏娟手中握著大把鈔票,喪失理智般地叫囂著說:“我們家就是有錢,新上任的公安局長我都不怕。給我打,打壞了我花錢治”。
有了這些話的激勵,那幫人便更加兇惡地宣泄著自己的暴力。
慘案結局
郝志鵬父子與其他作案人駕車逃離現場,杜夏娟怕事情鬧太大,7點左右將滿身是血的吳某送到醫院。
到了中日聯誼醫院,吳某家人趕來后,杜夏娟依然沒有絲毫悔改,繼續叫囂著說要多少錢都有,她家有的是錢。
家人此時只是祈禱著18歲的吳某至少不要失去生命,只要活著,一切都有希望。
2011年10月8日晚12點許,吳某被送往急救室搶救,次日早上6點許,吳某接受手術治療他嚴重受傷的雙手。
但是這時候吳某的生命體征開始不斷減弱,到了8點左右,吳某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征,但家屬堅持讓醫院對他進行搶救,可是并沒有能留住這個年僅18歲的少年。
10點左右吳某父親終于趕到了醫院,可是面對他的只有一具冰冷無呼吸無心跳無任何動靜的尸體,任誰也無法接受昔日活潑好動的兒子,此時竟如此安靜,接受不了的,卻是最真實的現實。
警方捕獲了被死者朋友控制住的杜夏娟,后來郝升山、郝志鵬父子投案自首,警方后依法捕獲涉案人員17名。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郝升山死刑,杜夏娟有期徒刑11年,郝志鵬有期徒刑5年,涉案人員分別獲刑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算是給死者、死者家屬以及這個社會一個交代。
小結
原本這件事是有挽回的余地的,如果郝志鵬的朋友勸他別打那個電話,如果圍觀群眾有人立馬報了警,如果砍向吳某的那把刀猶豫后沒有落下……
這群人完美錯過了所有正確答案,腳踩油門,一股腦朝著終點加速。
做父母的都沒有正確的三觀,那么又如何會教育出與他人和諧相處的下一代?成不成材、有沒有錢無所謂,先成個人吧!
長春砍手門案件回顧:少年被砍斷雙手,只因打籃球時口角糾紛! 你怎么看?
2011年10月8日,案發地點長春市東嶺南街百屹籃球館,一名18歲的高三學生吳天昊在打球時,與他人發生口角紛爭,對方家長召集17人持刀猛砍吳天昊。吳天昊雙手被砍傷,而后內臟出血,衰竭死亡。
究竟為何吳天昊與他人發生口角,對方家長為何如此囂張并殘忍對待少年?請跟隨小編走進長春砍手門一案,一起探尋案件背后的真相。
吳天昊是吉林省實驗中學的高三學生,準備報考籃球專業。10月8日,吳天昊和朋友約定好下午放學后在百屹會館5樓的籃球場打球。吳天昊和朋友們到球場時,已經有人正在打球了。
當時打球的是郝志鵬和他的同伴們。由于場地已滿,吳天昊和朋友們打算加入郝志鵬,雙方一同打球。一開始郝志鵬不同意,但是吳天昊和朋友們還是加入了搶球。
在打球過程中,吳天昊的初中同學小鄧向媒體描述,吳天昊和對方一名男生發生了肢體碰撞,雙方稍微停頓后繼續比賽。小鄧之后再一次上籃時,又與對方發生了肢體碰撞,雙方最后扭打在一起。
吳天昊起初打了郝志鵬那伙人中的一個,吳天昊的朋友們也圍了上來。郝志鵬一伙人體格較弱,估計想跑,示弱求饒認輸。吳天昊一伙人不答應,表示一人的球鞋在打架中被弄壞了。
郝志鵬給父母打電話,不一會父母便開著奔馳車過來了,將吳天昊一伙人叫到了百屹會館外面商量解決辦法。很快又來了幾輛車,下車后便沖著吳天昊一伙人喊,要收拾她們,一個也別想跑。
吳天昊的母親還在叫囂:“給我打,我帶錢來的,打壞了我花錢治。”對面忽然沖過來數十名男子,年紀都在20多歲的樣子,每個人手里都拿著一把長約30cm的片刀。一人朝吳天昊的頭上砍去,他用雙手一擋,一只手差點被砍掉。
吳天昊的頭部有十多處傷口,左手只剩下一絲皮肉連著,右手腕也有嚴重的刀傷,吳天昊叫喊著:“你們別打我了,我要不行了”接著那些打人的男子全部跑了,滿身是血的吳天昊躺倒在地上。
郝志鵬的母親見此場景,才將吳天昊開車送往醫院。到了醫院的郝志鵬的母親還不以為然,并且炫耀自己的金錢,十分囂張。10月9日上午6時,吳天昊的手開始被治療,半小時后開始呼吸困難。
上午8時許,18歲的吳天昊沒有了生命跡象,家屬決定人工呼吸,上午10時,吳天昊的父親趕到,才接受了吳天昊死亡的事實。
郝志鵬的母親于8日晚被派出所帶走調查,郝志鵬于父親于9日晚前往派出所自首,幾人被行政拘留。警方將涉案的17人全部抓捕歸案。
2013年2月6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郝志鵬父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母親有期徒刑11年,郝志鵬有期徒刑5年,其他涉案人員也依法進行處置。
吳天昊的表姐康凱在微博上發布視頻,記錄了吳天昊剛到醫院時的情況。視頻中的吳天昊雙手被簡單地包扎好,但意識尚未清醒,加上頭部的創傷,最終還是不幸身亡。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29: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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