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結婚鬧伴娘事件的事件解析
繼上次看到16歲泰安伴娘遭扒衣事件后,又看到一個山東鬧伴娘的實拍視頻,房間關著門,十幾個男人在兩個姑娘身上摸來摸去,抱來抱去,還扒衣服。
兩名女孩幾乎要哭出來,坐在地上大喊又不是我結婚,沒錢看病我借錢給你!!所有人都不以為然,還一邊大笑一邊罵女孩子腦子有病。最終疑似長輩出現解圍才將女孩從屋里拉出來。
據上起泰安伴娘遭扒衣事件中的新娘說:我們當地都是這個習俗,鬧伴娘是眾人皆知的!
可是怎么會有這樣的鬧伴娘惡俗呢!這根流氓又有什么區別!! 想想我們這邊做伴娘真的是太幸福了!最多就是辛苦點,跟著新娘提包拿禮服,連倒酒、擋酒都不必的。 山東泰安伴娘事件自從引發關注后,新娘也出面澄清說鬧伴娘屬于泰安地區的習俗,并且稱該伴娘屬于自愿參加婚禮,事先對伴娘提醒過。此番言論引起了網絡輿論不滿,稱新娘太不負責任,事情發生后還要將責任推脫到伴娘身上。有泰安本地人提出質疑稱,泰安地區根本就沒有伴娘的習俗,也不至于去扒掉伴娘的衣服。
日前,鬧伴娘的視頻遭到曝光,從視頻中可以看出,伴娘長得十分好看,引得眾人紛紛扒掉她的衣服上下其手。由于太過暴力色情,有網友憤慨的說,如果事情發生在新娘身上,估計這一家子就不會說出那樣的話來了吧。
做伴娘本應該是高高興興的事,但16歲山東姑娘小麗卻因此經歷了一場噩夢。因為漂亮,麗被人請去當伴娘,結果被十幾個二十多歲的小伙子壓床上,被脫光了衣服亂摸。而其中一名男子更是在其間炫耀自己性能力,險些釀出強奸大禍!日前,16歲伴娘遭扒衣視頻曝光,多名小伙將小麗關進房間扒掉她的衣服并上下其手。
據悉,回家后小麗一度想不開,兩次自殺未果,父母寸步不離。小麗的父母已經報案。
對此,網友們紛紛表達了此事的看法。有網友說,“有很多地方這種打著“鬧洞房”旗號,實際進行的就是流氓活動。早該制止,懲罰。”
還有網友說,“這些人啊,真的是,以后那邊的人不要去做伴娘了,這太變態了。”
泰安伴娘事件的事件內容
據悉,16歲的小麗是新娘表妹的同校,因為長得漂亮被請去當伴娘,可就在大家一起給新郎新娘鬧洞房時,幾名新郎的朋友卻在隔壁房間鬧起了伴娘小麗的“洞房”,這些人將小麗的衣服扒光,幾名男子同時將手伸向了小麗的身體。全身撫摸猥褻,甚至有人將手伸進了小麗的下體。
小麗家人已經報案。
鬧伴娘3分24視頻事件最厲害的一次 早已經嚴重變味
鬧伴娘3分24視頻事件最厲害的一次,這段視頻在網上傳播之后立刻牽起了人們對于婚鬧的討論,近年來關于惡俗的婚鬧事件傳的沸沸揚揚的,也引來了大家的一致批評。婚鬧一開始是中國的傳統婚姻習俗,大多數的婚鬧都是為了開玩笑,但是對于玩笑的把握尺度卻不盡相同,這也會使得婚禮上出現各種各樣的惡俗事件,更是有些人借著這樣的機會做一些過分的舉動和行為。其中婚鬧中最容易受到傷害的就伴娘,在這次視頻當中伴娘就遭到了其他人伺機吃豆腐、占便宜,甚至是要扒伴娘的衣服。非常的過分,這根本就是傷風敗俗、影響社會風氣。
在婚禮上鬧伴娘的并不在少數,還有很多是鬧新娘、新郎、甚至是公公婆婆,有的過分的還因為婚鬧鬧出了人命,更有甚者導致婚姻都沒有辦法繼續,破壞了別人的婚姻幸福。這和傳統中的婚鬧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早已經嚴重變味。結婚本來是一個非常幸福的事情,但是因為婚鬧蒙上了一層抹不去的霧霾,使得參加婚禮的很多人感到不適。但是婚鬧似乎又有很深的社會根基,不僅僅沒有因為媒體的曝光終止,反而是持續不斷的出現各種各樣相似的事情。同時又因為是在婚姻現場,很多當事人又不能夠隨意的指責這樣的行為,充滿了各種的無奈。
不僅僅是在社會當中,在明星的婚姻當中同樣出現了類似的事情,在包貝爾結婚的時候,不僅僅是有很多的伴娘團、還有伴郎團,當時的場面確實是非常的溫馨和幸福,但是因為這場婚鬧,使得這場原本要受到大家祝福的婚姻千人所指。當時的新郎和伴娘要一起將柳巖扔到水里,盡管柳巖當時極力想要反抗,但是依然架不住這幾個人的過分行為,最終是機智的賈玲用紅包巧妙的解決了整個事情。當時婚禮中的這個片段被傳到網上之后,引起了軒然大波,網友們口誅筆伐,對這些男明星的惡劣行為大為痛斥。之后這些人也紛紛出來道歉,以挽回在自己的公眾形象。
對伴娘脫衣襲胸,名為“鬧洞房”實則“耍流氓”!
放過習俗吧,它都被你們毀得差不多了。
全文1157字,閱讀約需2分鐘
6月8日,一條“疑似婚鬧伴娘被襲胸猥褻”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顯示,在車內,兩名男子分坐在伴娘身邊,對其脫衣襲胸,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人手臂,均未能阻止二人。6月10日,西安警方表示,涉嫌“猥褻”伴娘的兩男子被查獲,正依法妥善處理。
“鬧新房”最后變成“鬧伴娘”,甚至變成猥褻伴娘的丑聞,這幾年來時有曝光。2013年泰安16歲伴娘被十幾名男子扒光衣服亂摸,就曾引發輿論嘩然。事后,當地警方也追究了“強制猥褻婦女者”的刑事責任。
在一些地方,當伴娘就要“吃虧”、“被吃豆腐”,儼然成了一種潛規則,也淪為踐踏女性尊嚴的陋俗。
有報道稱,河南一些地方發展出了所謂的“鬧伴娘產業鏈”,專門雇傭所謂“放得開”的女孩去當伴娘,再給予她們一定的報酬,這其實距離色情交易只有一步之遙了。
為什么流傳了千百年的鬧洞房,現在卻異化為了“猥褻伴娘”?
從民俗角度來說,結婚儀式特別是鬧洞房,本身帶有強烈“狂歡”成分,一般通過刁難新人、安排有強烈性暗示的游戲,揭示夫妻結婚之后的兩性關系。
從心理學角度看,“鬧洞房”作為一種性壓力釋放的窗口,也是文明對于愛欲的規訓,所以社會對“鬧洞房”往往持容忍態度,民俗也有“新婚三天無大小”的說法。
“鬧新房”中的很多丑態,因為有了“狂歡”外衣,一般不會讓新人及其家屬翻臉,更不要說引發相應的法律責任。但任何行為都不能跳出法律的約束。
鬧洞房狂歡、戲謔乃至“葷段子”是一回事;但如果直接違背女性意志,玩弄女性敏感部位,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相應的猥褻婦女的處罰條款。
作為鬧洞房的成年人,應該明白法律邊界在哪里,不要把風俗當成違法借口,哪怕鬧洞房能熱鬧助興,也不允許行為人去胡作非為。
某些作案者未必不知道對素不相識的伴娘上下其手、摸胸、扯衣,和“電車癡漢”一樣是性騷擾乃至強制猥褻婦女行為,但“不用擔責”的心態讓他們肆無忌憚。
從輿情看,此事引發廣泛公憤,說明輿論對“猥褻伴娘”丑態的接受度在降低,有些人的法律意識和杜絕性騷擾意識也該得以提升。而對于這類事件,只要違反了法規,有關執法部門就不妨露頭即介入,該追責就追責,消除某些人名為“鬧洞房”實則“耍流氓”的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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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山東泰安,因16歲伴娘太漂亮引發荒唐倫理鬧劇,“鬧”伴娘違法嗎?
小麗家住山東泰安,因為父母都標致,遺傳了好基因的小麗16歲已經出落得楚楚動人,眉眼之間就可以看出來是個美人胚子,她的學長高某說自己的哥哥結婚,因為找不到伴娘,所以想讓小麗充當伴娘。
由于高某是學長,小麗不好拒絕,加上婚禮就是第二天,再找不到別的人替代,事情緊急,小麗只能答應,誰知道第二天早上八點半,小麗換好衣服,跟著新娘的車隊到了新郎家,當時新郎帶著新娘在主臥,看著長輩鋪新床,還有攝影師在拍照,就讓小麗等人先出去。
小麗就出去了,然后十幾個男青年突然嘻嘻笑著把小麗帶到了隔壁房間,說是休息一下,結果小麗一進去,他們就把門反鎖了,然后把小麗推倒在床上,接二連三就往小麗身上撲,之后發生的一切,成了小麗的噩夢,她嚇得不停大哭,但只換來他們的肆無忌憚。
“不就是摸幾下?哭什么?至于嗎?”把小麗的衣服扒掉以后,其中一個男青年這么說道,那滿不在乎,隱隱還有侮辱意味的語氣,真叫人寒心,小麗拼命反抗了很久,這些人才意猶未盡地停下,然后一個個得意洋洋地打開門,揚長而去。
女孩的遭遇留下陰影,卻被人質疑小題大做小麗已經16歲,她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女孩,她知道自己剛剛遭受了奇恥大辱,她無法接受,竟然沖進廚房就要拿刀自殺,幸好被人眼疾手快地攔住了,小麗頓時崩潰地開始嚎啕,一場婚禮就這么變成了鬧劇,和小麗一輩子的陰影。
不過小麗沒有忍氣吞聲,她回去就告訴了父母,父母沒有責怪她,立馬帶著她登門要公道,只是當事人一個個躲得老遠,高某沒有影蹤,新郎表示自己不在場,不清楚情況,被問到能不能聯系到那十幾個青年人,他竟然說聯系不到,好似結婚當天在他家的都是陌生人。
這些人一看就是想推卸責任,小麗從此再也不敢出門,她神思恍惚,每天就戴著口罩癡癡愣愣地呆坐在床上,甚至在家也嘗試過一次自殺,屬于16歲女生的活潑在她身上已經不見蹤影,她脆弱得讓人心疼,也讓人對新郎新娘一家人以及那十幾個男青年感到氣憤。
好在后來這個事件被媒體發現,有記者前去采訪,事情見了報,上了電視,小麗才有了底氣,不過新娘這時候突然在網上發帖說,鬧伴娘是當地習俗,意思就是那十幾個青年的行為不算什么,是小麗小題大做,她自以為這個借口完美無缺,卻慘遭打臉。
“我就是泰安人,我怎么沒聽過,沒見過?”“我在泰安生活了整整51年,‘鬧伴娘’這事的確存在,但都是活躍氣氛的行為,沒有這種沒有素質的事!”泰安宣傳部副部長更是表示民俗是為了與當地文化更好銜接,并不存在借喜事猥X伴娘一說。
眼看著輿論一邊倒,新郎家終于有人出面了,出面的是高某父親,畢竟是他的兒子把人叫來的,面對著小麗歇斯底里的聲討,這位父親顯然也很無奈和歉疚,無奈于自己的兒子好心辦壞事,歉疚于他們對小麗做的事讓她有了陰影。
“鬧”伴娘違法嗎?小麗當時已經報警,當地警方也已經受理,高某的父親因此表示等調查結果出來,他會和小麗等人協商解決,該賠的都會賠,那么從這個案件中可以看到,其實實施猥X行為的是那些青年,不是新郎一方所為,他們有沒有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在這次事件中,是新郎弟弟邀請小麗參加,但是新郎新娘沒有排查隱患,新郎父母沒有及時制止,因此存在過錯,這些過錯和小麗遭受的損害之間有因果關系,所以需要賠償。
但這并不代表那十幾位男青年就不用負責了,他們的行為已經構成猥X罪,而且是聚眾猥X,《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X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另有規定:“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當時在場并且參與了猥X行為的所有人,量刑幅度都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小麗可以另行起訴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小麗神思恍惚,接連自殺兩次,經過鑒定確認精神出現問題以后,可以索賠。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31: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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