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什么意思
約法三章原指劉邦進入咸陽,廢除秦法之后制定出三條簡單法令。后泛指約好或提出幾條規定,大家共同遵守。
出處:漢·司馬遷《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譯文:劉邦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殺人的人處死,打傷人或者偷盜,抵償相應的罪名和刑罰。
示例:為了減輕學生過重負擔,校長與全校師生約法三章,作業當天完成,不上第七節課,節假日不補課。
反義詞
為所欲為 [ wéi suǒ yù wéi ]
釋義:為:做。欲:想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出處:《資治通鑒·周紀威烈王二十三年》:“子乃為所欲為,顧不易耶?何乃自苦如此?求以報仇,不亦難乎?”
用法:作謂語、賓語、狀語;指隨心所欲。
約法三章什么意思
約法三章是什么意思
原指訂立法律與人民相約遵守。 后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
約法三章,漢語成語,拼音是yuē fǎ sān zhāng,原指事先約好或明確規定的事,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以資遵守。出自漢·司馬遷的《史記·高祖本紀》。
成語出處:《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漢書·刑法志》:"高祖初入關,約法三章。"
03約法三章出處釋義: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杰召集起來,鄭重地向他們宣布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并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
04 成語典故
公元前207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劉邦進咸陽后,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里,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 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 王宮,并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 霸上。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杰召集起來,鄭重地向 他們宣布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并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們都表示擁護約 法三章。接著,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由于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持,最后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
約法三章什么意思
原指劉邦進入咸陽,廢除秦法之后制定出三條簡單法令。后泛指約好或提出幾條規定,大家共同遵守。
出處:漢 司馬遷《史記 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語法:約法三章動賓式;作謂語、賓語;含褒義。
示例:為了減輕學生過重負擔,校長與全校師生,作業當天完成,不上第七節課,節假日不補課。
典故
秦二世是個無能的皇帝,他不但信任奸臣趙高,而且還殺了許多忠心的大臣。老百姓都過得很不好,因此,到處都有人起來反抗。而劉邦和項羽就是歸屬于楚懷王的軍隊中。
有一天,楚懷王對劉邦和項羽說:“你們誰要是先進入關中,誰就可以稱王。”于是,劉邦和項羽分別帶著軍隊像西路和北路出發。
一路上,劉邦沒有受到什么阻力,還打了幾場勝仗,順利進了關中。不過,劉邦一進入咸陽城后,顯現原本貪酒好色的本性,一直待在宮里不肯出來,完全忘了自己的目的。等到張良去勸他,他才恍然大悟,趕快召集關中父老、英雄們開會,和他們做了三個約定─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剩下的都可以廢掉秦朝法律。
所有的官吏和以前一樣平安無事,百姓們得知也都很高興,四處宣傳:“如果劉沛公可以回到關東,那么我們老百姓就有好日子過了。”因此,劉邦很順利地收買了關中的人心。
約法三章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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