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的范圍和內容
法律分析:“三重一大”的具體內容是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意見》 一、深刻認識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的重要意義 《實施綱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刻闡述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大意義,總結了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經驗,明確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原則和基本要求,對于檢察機關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加大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擔負著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重任,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當前,我國正處于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依然存在,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易發多發,嚴重腐敗案件時有發生,反腐敗斗爭的形勢還比較嚴峻。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檢察機關的執法思想、執法觀念、執法作風、執法行為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問題,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機制還不完善,檢察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十分繁重。因此,認真學習、深入貫徹落實《實施綱要》,既是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入推進檢察機關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各級檢察機關要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能力的高度,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的重大意義,結合檢察機關的實際,把《實施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三重一大存在問題和不足
法律分析:通過列席班子會、專項巡查、集中巡視以及科級干部競爭上崗全程監督、黨風廉政責任制檢查等途徑,不斷加大監督力度,有力地促進了“三重一大”制度在本組各單位的貫徹落實。但總結分析兩年多來的監督工作實踐,我們也感到,各單位在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薄弱環節,需要我們深入思考,制定對策,逐步改進。
法律依據:《關于黨政機關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思考》
目前各單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逐步健全,主要領導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得到增強,一些“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基本能夠上會集體討論。但從“民主、制約、監督”這些“三重一大”制度設計的價值層面分析,各單位制度執行的現狀還有很多不到位、不深入、不徹底之處,主要表現在:
(一)重決策,輕執行。隨著“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逐步健全和監督工作的逐步強化,目前各單位“一把手”或班子成員個人專斷決策的現象明顯減少。從本組查閱各單位的班子會記錄情況看,近兩年各單位研究“三重一大”的議題比以前明顯增多,記錄也更加詳細。但深入分析發現,各單位研究的“三重一大”議題都僅局限于決策環節,普遍缺乏對決策執行環節的通報討論,集體決策的要求未能貫穿“三重一大”事項的始終。事實上,很多“三重一大”事項在決策執行過程中都會發生調整變更,但調整變更的集體決策過程往往被各單位忽視或漠視。既使決策執行過程沒有調整變更,班子成員也應對重大決策事項執行情況享有知情權,決策是否執行、如何執行、執行效果等有必要在班子會上進行反饋和通報,從而更好地保障民主決策和相互監督目標的實現。
(二)重議事,輕議錢。此類現象主要集中在一些涉及資金的大型會議、活動等“三重一大”事項上。一些單位對這些事項雖然能提交班子會集體討論,但往往以議事替代議錢,只討論工作方案,不研究資金使用;或者雖然提及資金使用問題,但只簡單通報大體支出數額,不研究具體支出事項,導致大額資金使用的集體決策權消彌于無形。此外,在巡視中發現有的單位采買工作權限過于集中,很多發票背書只有采買人和一把手兩個人的簽字,進一步增大了大額資金使用環節的廉政風險。
(三)重通報,輕討論。檢查發現,有的單位對“三重一大”事項特別是大額資金使用事項,往往借口時間緊、來不及開會或班子成員工作忙、湊不齊等理由,先斬后奏,先做后議,采取事后通報的形式上會。由于既成事實,特別有的單位對此類事項還經常由“一把手”通報,導致其他班子成員無法發表意見,集體決策制度形同虛設。
建設銀行學習三重一大內容總結
2018年關于三重一大的具體內容
2018年關于三重一大的具體內容
重大決策包括:
1、本地區(本部門)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的制訂、調整,年度工作部署、實施和總結;
2、本地區(本部門)重大改革方案、制度和措施的出臺、修改和廢除;
3、本地區(本部門)年度綜合財務收支預算計劃的制訂、調整及執行;
4、涉及內部機構設置(調整)、人員編制(配備)方案及招聘計劃的確定
5、涉及黨員、干部和職工的獎懲,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
6、國有(集體)資產的運作、處置;
7、重大人身傷亡、責任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8、其他應由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決定。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干部的推薦確定、組織考察、討論決定;
2、向上級和外單位推薦后備干部人選;
3、本地區(本部門)干部交流輪崗;
4、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推薦;
5、其他應由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干部任免事項。
重大項目安排:
1、基本建設項目;
2、公共設施建設項目;
3、綠化工程項目;
4、裝潢、修繕項目;
5、大宗物資采購項目;
6、涉及征地、動遷項目;
7、合作和對外投資項目;
8、大型集體活動安排;
9、其他應由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項目安排。
大額資金的使用包括:
1、未納入預算的.資金使用;
2、預算內未列出具體項目的機動資金的使用;
3、涉及養老安置、征地動遷補償資金的運作和使用;
4、涉及其他專項資金的運作和使用;
5、國有(集體)企業資金的調動和使用;
6、其他應由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資金使用。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關于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情況的匯報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黨委書記 王鴻冰
(2012年10月11日)
教育部檢查組:
首先,我代表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黨委和行政,對檢查組各位領導蒞臨學校指導檢查工作表示熱烈歡迎和衷心感謝!
中國地質大學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天津大學和唐山鐵道學院等院校的地質系(科)合并組建的北京地質學院。60年來,學校歷經了創建、發展、搬遷、重建和振興的曲折辦學歷程。期間,1975年遷至武漢,1978年在鄧小平直接關懷下,在北京地質學院原校址恢復辦學。1987年成立中國地質大學,在京漢兩地相對獨立辦學并成為我國首批試辦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1997年首批進入“211工程”建設行列,2000年由國土資源部整體劃轉教育部管理。2005年大學總部撤銷,京漢兩地獨立辦學。2006年,教育部和國土資源部共建學校,并享有“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項目。目前,學校已發展成以地質、資源、環境、地學工程技術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經、法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是國家培養高層次地學人才的搖籃和產出高水平地學研究成果的重要基地。學校現有教職工12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6萬余人,其中本科生8000余人、研究生近8000人。今年恰逢建校60周年,學校不久將隆重舉行成立慶典活動。檢查組于校慶前夕蒞臨我校,不僅對我校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情況進行檢查,更是對學校事業發展和精神風貌的檢閱,必將給學校事業發展帶來有益的指導和幫助。
一、總體情況
學校黨委、行政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直屬高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不斷加強“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建設,健全和完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均通過集體研究做出決定,確保決策效果的民主科學,有力推進了學校各項事業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一)“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健全
學校黨委、行政高度重視“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及配套制度的建設,先后修改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33項,清理廢除9項。在此基礎上,學校認真研究制訂了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總體要求、主要范圍、基本程序和保障機制。
學校建立并實行“三重一大”決策回避制度,印發了《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和“十不準”的實施意見》、《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黨員領導干部防止利益沖突暫行辦法》和《機關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制度》,對于涉及相關利害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決策的情形,參與決策或列席人員均做到主動回避。
學校還建立了“三重一大”決策公開與查詢制度,印發了《黨務公開實施辦法》、《校務公開實施辦法》、《關于加強督查工作的通知》,推進黨務公開、校務公開以及決策報告和決策執行督查制度。除涉密事項外,“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均按規定通過會議紀要、文件、校園網、宣傳欄、校報等形式予以公開。
學校重視并發揮工會、教代會在學校重大工作事項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學校黨委專門研究并印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的意見》,讓廣大教職工特別是專家學者參與學校決策過程,確保與群眾關系密切的重大決策“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學校還制定了“三重一大”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把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寫進領導干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把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況,作為年度工作總結及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截至目前,未發現學校領導干部有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情況。
(二)“三重一大”決策程序規范
學校堅持將黨委全委會、常委會和校務會作為“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形式,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黨委通過全委會、常委會抓大事、把方向,行政通過校務會具體實施并負責教學科研等工作運行。黨委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校長依法獨立行使職權,領導班子團結共事、共謀發展。
學校重視并不斷健全決策程序,制定了《黨委全委會會議規則》、《黨委常委會會議工作規則》、《校務會會議工作規則》。這些議事規則對學校黨政主要會議的職責任務、出席人員、組織工作、會議記錄和紀要、決定事項的落實,以及會議文件立卷歸檔等均做出了詳細規定,為健全民主決策機制、規范集體決策程序和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三重一大”決策機制良好
學校堅持“三重一大”事項以會議形式集體研究決策,避免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會議決定。會議決策“三重一大”事項,堅持與會人數符合規定。黨委討論決定重要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并保證與會人員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會議表決嚴格按照規定,應到會成員超過半數同意才能形成決定。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根據會議議題內容列席有關會議。
學校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堅持一題一議,與會人員充分討論,黨政主要負責人集中與會人員的意見并提出結論性意見。會議決定的事項、與會人員及其意見、表決情況、結論等內容,均形成了完整而詳細的記錄并按規定存檔。
二、主要做法
近年來,學校在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方面進行了積極有效的探索。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學校黨政領導班子共決策事項123項。其中,黨委(常委)會決策事項65項,校務會決策事項58項;重大決策事項95項,重要人事任免10項(涉及23名中層以上干部),重大項目安排12項,大額度資金使用6項(涉及金額579.99萬元)。
(一)加強學習,提高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認識
學校黨委重視“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學習,把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作為學習的重點群體,促進領導干部深入理解和主動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學校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作為重要內容列入校、處兩級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通過多種方式組織領導干部學習討論。學校主要領導在中層干部會、干部培訓會等重要場合反復強調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重要性,其他領導在部署工作時也都強調有關要求。學校還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多渠道的學習教育提高了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自覺性和執行力,同時也強化了師生員工的監督意識。
(二)民主規范,保障重大事項決策科學合理
學校長期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凡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全局和廣大師生員工切身利益,依據有關規定應當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重要事項,均被列入重大決策事項范疇。重大事項提交集體決策前,均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論證,廣泛聽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與師生員工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通過教代會或其他形式聽取廣大師生員工意見和建議。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要事項,事先進行專家評估論證,技術、政策法律咨詢,提交論證報告或立項報告。一年來,決策與師生關系密切的事項吸納教職工意見301條,決策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前召開專家委員會會議8次。
重大事項確定議題前,我和鄧軍校長先進行充分溝通,再提交會議研究決策。會議研究重大事項時,與會人員充分討論,提出明確意見并說明理由。這樣既發揚了民主,又進行了集中,一旦形成決議即按責任分工抓緊落實。
需要指出的是,學校在“十二五”規劃編制過程中對規劃的主題主線、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等廣泛地聽取和征求意見。不僅班子成員通過暑期學習、黨委常委會等形式多次進行專題研究,還在全校范圍內充分征求教師、學生、各二級單位、民主黨派、離退休老等各方面意見,特別是公開征求了全體教授的意見。“十二五”規劃經過近一年的起草編制,最終由教代會審議通過,充分體現了學校重大事項決策的科學與民主。
(三)嚴格程序,保證重要人事任免公開公正
學校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不斷完善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全面實行處級領導崗位公開競聘,收到了較好效果。學校干部聘任工作逐步實現程序化、規范化,體現出“四新”和“四強化”特點。“四新”即:一是在教學單位的處級崗位聘任中增加競聘答辯環節;二是在競聘答辯環節采用排序計分方法;三是采用函詢方式征求紀委對擬任用干部的意見;四是將科級干部作為處級后備干部納入干部管理工作范圍。“四強化”即:一是強化細節,充分醞釀討論,制定縝密工作方案;二是強化程序,規范操作,保證過程公平、公正和公開,增強聘任工作公開性和透明度;三是強化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充分聽取多方意見;四是強化實績,以素質論人才、以實績用干部,把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作為衡量干部的主要標準。
2011年上半年,學校集中開展了新一輪處級崗位聘任工作。期間,發布公告8次,發布處級干部擬任職公示7次,召開專題研究干部問題常委會7次。任命的實職處級干部136人,均經過黨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并在任命前書面征求了紀委意見。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還就干部任免事項書面征求紀委意見18人次。
(四)充分論證,確保重大項目安排科學合理
學校重大項目安排的決策均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保證了決策的科學合理。
在基本建設方面,學校根據“校園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基建項目。基建部門組織專家評估論證后提出項目選址、定點等初步意見,報校務會研究決定后進行前期手續辦理等工作。在設計方案選擇上,學校遵循“尊重設計、準確定位、集體決策”原則,由設計單位出具多套設計方案,由校務會集體研究并最終確定。學校“十一五”期間完成的綜合科研樓、逸夫實驗樓、交流中心配套樓、綜合游泳館等項目均獲“北京市建筑結構長城杯”金獎或銀獎,受到廣大師生一致好評。
在物資設備采購方面,學校對凡入圍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信息類產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定點采購和網上競價制度,對其他非通用設備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資金節約率在10%以上。學校成立了由主管校領導任組長,財經、審計、紀檢、資產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公開采購領導小組,批量或單價5萬~50萬元的設備由領導小組按照政府采購規定進行采購,50萬元以上由學校委托資質、信譽、服務良好的招標公司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委托采購。學校在設備采購過程中,重點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關口前移,把好儀器設備入口關。10萬元以上設備須經專家集體論證、部門層層把關、主管校領導審批等環節。二是陽光運作,把好儀器設備選擇關。資產部門參與采購全過程,其他部門介入,紀檢部門全過程監督。三是細致入微,把好儀器設備驗收關。近年來,學校物資設備采購工作始終堅持規范運作,未收到任何投訴和舉報。
在合作辦學方面,學校與境內外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的合作均以互惠共贏為基本原則,緊扣學校實際,確定合作方向和領域。一年來,學校與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國內單位簽署了合作協議,與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續簽教育合作協議并合作開設工商管理(地球科學與商務方向)“2+2”國際班,與英國愛丁堡大學簽訂教育合作備忘錄,與美國內華達大學簽署合作協議。這些對外合作事項均經過黨委常委會或校務會討論決定。2011年11月,劉延東國務委員見證了學校與納米比亞大學、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三方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及學校與納米比亞大學創建孔子學院意向書。
(五)加強監管,確保大額度資金使用安全規范
學校重視財務管理、預決算制度建設,嚴把預算關,集體決策大額資金使用事項,不斷規范大額資金使用程序,先后印發了《財務管理制度》、《資金審批制度》、《內部審計規定》等規章制度,并將財經制度匯編成冊。
根據教育部批復的學校年度預算“一下”控制數,校內部門預算編制須經過“兩上兩下”程序。預算草案提交校務會充分討論并進行修改,報黨委常委會審議后執行。每年年終,校務會均專題審議學校年度決算報告。
對預算調整事項、預算機動費和追加預算的審批,由財經部門根據各部門提出的預算調整內容(包括調整原因、項目情況、調整金額等)進行匯總,按照“三重一大”規定和《資金審批制度》報黨委常委會或校務會決策后執行。此外,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認真組織開展了科研經費自查并形成報告上報教育部,校務會還就加強科研經費管理進行了專題研究。
學校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和監督,實施財務信息公開,每年向教代會報告年度財務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另外,學校還加強內部審計,對5萬元以上修繕及基建項目均實施審計,確認大額資金支出的真實性、準確性,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三、成效與體會
學校黨政高度重視“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始終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力提升領導班子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確保權力的陽光運行,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一是形成特色制度體系。學校始終堅持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建立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機制、議事規則和監控機制,按照科學化、系統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要求,逐步完善了具有學校特色的“三重一大”制度體系。二是顯著提升制度執行力。學校始終堅持把提升制度的執行力作為關鍵環節,明確責任主體、責任內容、責任分工、考核方式和責任追究的具體內容,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有效落實。三是促進學校事業協調發展。學校始終堅持把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與加強學校科學管理相結合,與規范學校辦學行為相結合,實現了重大決策事項的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使學校各項事業協調發展。四是有效推進和諧校園建設。學校始終堅持依法治校、陽光治校的理念,積極推進黨務公開、校務公開,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維護群眾利益,和諧校園建設成效明顯。
在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際工作中,我們深切體會到:實施“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是教育部黨組貫徹落實中央要求,著力推進高校科學民主決策、促進高校科學發展做出的重要決定;“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執行,有利于推進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落實、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和治校理教能力,有利于加強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規范權力運行,有利于健全決策和監管機制、保障師生員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是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根本,制度及程序的不斷健全是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保障,認真落實決策事項是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關鍵。
四、不足與建議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學校在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方面與教育部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全面推動校內各二級單位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全校范圍內“三重一大”制度的學習、宣傳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
為進一步推動“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在部屬高校深入落實,我們建議:第一,通過此次檢查,要及時總結部屬高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并加以推廣。第二,進一步加強“三重一大”決策配套制度建設,最好能制定下發部屬高校二級單位,特別是學院層面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指導意見。
尊敬的檢查組各位領導,我們將以此次檢查工作為契機,緊緊圍繞學校中心工作,以對黨和國家、對高等教育事業、對廣大教職員工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做好學校“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執行,為學校事業的科學發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建校60周年和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謝謝大家!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44: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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