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事業單位編制是什么意思_什么是事業單位編制_事業單位聘用制
事業單位編制是什么意思_什么是事業單位編制_事業單位聘用制
編制的分類
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
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編制調配人員,財政部門據此撥款。編
制通常分為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都是行政編制。
什么是事業編制
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
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適用單位主要有: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
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
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
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
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采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
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科學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則,確定專業技術
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按崗聘用,競爭上崗。通過實行聘用制,轉換事業單位的
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
商的聘用關系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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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事業單位筆試培訓課程】
【2014年龍巖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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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公教育給人改變未來的力量!篇二:勞動合同與聘用合同有何不同
勞動合同與聘用合同有何不同由于勞動合同與聘用合同二者所適用的法律及政策法規依據
不同,聘用合同的規定集中體現在《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及其相關規章中,而勞動合同的規定集中體現在《勞動合同法》中。因此具體比較起來二者
的不同點主要體現在:
一、二者的適用對象不同:
對于勞動合同,其適用對象主要體現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
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
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
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對于聘用合同,其適用對象主要體現在《辦法》第2條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業單位與
受聘人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
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的簽訂沒有嚴格的程序性要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7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
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8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
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
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
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而聘用合同關系的建立,有著嚴格的招聘程序要求。根據《辦法》第7條事業單位要結合本
單位的任務,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崗位,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
情況確定崗位工資待遇。機構編制部門核定人員編制的事業單位設置崗位、聘用人員,不得
突破核定的編制數額。第8條人員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一)公布聘用崗位及其職責、應聘
條件、工資待遇等事項;(二)應聘人員申請應聘;(三)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
條件進行初審;(四)聘用工作組織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者考核,擇優確定擬聘
人員;(五)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確定受聘人員;(六)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
托的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按合同期限特點分類不盡相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
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第十五條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
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對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崗
位或者職業需要、期限相對較長的合同為中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根據
工作任務確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應聘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四、保障性合同簽訂條件不盡相同。
聘用合同的保障性合同表現為簽訂至退休的合同;而勞動合同的保障性合同表現為(無固定
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二者簽訂條件不盡相同。
對于勞動合同的的簽訂者而言,若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13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14條勞動者在該用人
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
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
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
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
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對于聘用合同簽訂者而言,若要想簽訂期限至退休的聘用合同,根據《辦法》第十六條受聘
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
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訂。
五、違約責任規定不盡相同
對于勞動合同而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
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
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第23
條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
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而對于聘用合同而言,根據《辦法》第43條違約金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約定,
在聘用合同中未約定,但造成可計算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44條受聘人員經聘用單位出資培訓后解除聘用合同,對培訓費用的補償應當在聘用合同中
約定試用期間,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由單位出資培訓的受聘人員應承擔培訓違約金;聘
用單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員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六、用人單位能夠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不盡相同
對于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
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
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
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
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
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
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
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4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
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
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
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
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
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
法履行的。
對于聘用合同,根據《辦法》第27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
面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試用期內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調整其工作崗位
的;(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三)未經聘
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
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
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七)
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28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單方
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擬被解聘的受聘人員:(一)受聘人員患病
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二)受聘
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到新的崗位后
考核仍不合格的;(三)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或受聘人員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七、解除合同獲得補償的標準不盡相同
對于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
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
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對于解除聘用
合同補償標準:根據《辦法》第45條被解聘人在本單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
年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于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八、終止合同的經濟補償不盡相同
對于勞動合同的終止,關于經濟補償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
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而對于聘用合同的終止,沒有經濟補償的相關規定。
九、二者的用工管理不同
對于勞動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對職工的管理主要依據是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而對于聘用合同而言,用人單位對職工的管理出了依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外,還要依據
《辦法》第46條聘用單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強對受聘人員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須
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
統一的方法。考核內容應當與崗位的實際需要相符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
和不合格4個等次。聘用工作組織在群眾評議意見和受聘人員領導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考核等
次意見,報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決定。第47條聘用單位應將對受聘人員的考核結果作為續
聘、解聘、調整崗位、職務升降、工資待遇和獎懲的依據。
十、爭議主管機關、解決程序及是否可訴不盡相同
對于勞動合同的爭議,救濟方式體現在《勞動法》第79條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
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
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于聘用合同而言,根據《辦法》第48條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對公開招聘、聘用程序、聘
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辭聘、未聘安置等問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
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
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對于能否訴訟沒有明確規定。
除此以外,有一些用工制度為《勞動合同法》所獨有,在《辦法》及相關文件中沒有規定。
即:《勞動合同法》第五章特別規定之第一節集體合同,第二節勞務派遣制度,第三節非全
日制用工。這三項制度只受《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篇三:聘用制和合同制,人事代理和合同
工的區別
聘用制和合同制,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區別
編制人員和非編制人員,而且這兩種人員都是聘用制的。不存在什么“固定工,合同工”。所
謂編制人員就是具有國家(人事部門)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地方性補助都是
財政撥款的,現在要進入編制都要經過公開招考的。非編制人員就是事業單位自行聘用的(包
括臨時工),就像企業聘用一樣,不由財政撥款。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系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
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
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
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
制而言的。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
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
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系,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聘任制是企業
自身的用人制度.
人事代理制
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產生的一種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機構(指政府人事
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要求,接受用人單位或個人委托代理有
關人事管理與人員使用分離。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只受雙方簽定的聘用合同的約束。用人
單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權,而勞動者則享有充分的擇業自主權和流動的權利,真正實現了“單
位人”到“社會人”的轉變。從以上可以看出,這其實是兩個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區別
一,本質不同,聘任制是企業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會人事管理制度;區別二,
主體不同,聘任制的主體是企業與勞動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體包括人事代理機構、企業與
勞動者;區別三,協調對象不同,聘用制協調的是勞動關系,而人事代理制協調的是人事關
系;區別四,主管部門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門是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而人事代理制的主
管部門是人事部門。
合同制工人
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
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1986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
工。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發布《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招
用工人暫行規定》,指出企業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工人,除國
家另有特別規定者外,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企業招用合同工采取公開招收、自愿報名、德
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合同工與所在單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
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等權利。國家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實行
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不敷使用時,國家
給予適當補助。實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鐵飯碗、大鍋飯,真正實行各盡所能、
按勞分配,充分調動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企業勞動者的素質。一
輩子時光在匆忙中流逝,誰都無法挽留。多少人前半生忙忙碌碌,奔波追逐,后半生回望過
去,難免感嘆一生的碌碌無為,恨時光短暫,荒廢了最好的光陰。
人過中年,不停跟時間妥協,之所以不爭搶,處世淡然,完全是經過世故的淬煉,達到
心智的成熟。
有朋友問我,怎樣寫出滋潤心靈的文字?是要查字典,引用名言,還是有什么規律?我
笑著回,隨心隨意,不為難自己。你為難自己,就要刻意去效仿,你不隨心隨意就要被名利
世俗困擾,自然心態會有偏差,文字也染上了俗氣。
現實生活中,不乏完美主義者,終日在不食人間煙火的意境中活著,虛擬不切合實際。
如此,唯有活在當下,才是真正的人生箋言。常常想,不想活在過去的人,是經歷了太多的
大起大落,不想被束縛在心靈蝸居里的人,是失去的太多,一番大徹大悟后,對視的眼神定
會愈發清澈,坦然笑對人生的雨雪冰霜。
對于隨波逐流的人們,難免要被世俗困擾,不問過去,不畏將來又將是怎么樣的一種糾
葛,無從知曉。
不得不說,人是活在矛盾中的。既要簡單,又難淡然,掙扎在名利世俗中,一切身不由
己,又有那樣的生活是我們自己想要的呢?
人前,你笑臉相迎,帶著偽裝的面具,不敢輕易得罪人;人后,黯然傷懷,總感嘆命運
的不公平,人生的不如意;常常仰望別人的幸福,而忽視了自己,卻不知你與他所想要的幸
福,都只得一二,十之八九只有在希冀中追求,不是嗎?
人活一輩子,心懷夢想,蒼涼追夢,難能可貴的是執著向前,義無反顧,最懼怕瞻前顧
后,退縮不前。一生短暫如光影交錯,有幾個人能放下牽絆,有幾個人能不難為自己,活的
精彩呢!
我們的一生,是匆忙的行走,誰的人生,不是時刻在被命運捉弄中前行。我想,我是無
法和命運抗衡的,卻又時刻想做真實的自己。眼下的生活是一面鏡子,對照著卑微的自己,
心有萬千光芒,無法放棄的卻總是太多太多。
中年,人生的分水嶺,不再有小女孩的浪漫情懷,撒嬌賣萌,穿著也越發簡單,舒適即
可。年輕時可以穿緊身裙,牛仔褲,甚至小一碼的高跟鞋,不惜磨破了腳板,夾痛了腳趾,
依舊笑魘如花,人前賣弄。年少時,青春做砝碼,別人的一句贊美能心頭飄飄然,走在馬路
上,陌生男子的回頭率,成了青春的資本,忘乎所以。
年齡越大,對身邊的一切似乎沒了熱情,爭吵,攀比,打扮,都沒了興趣。有人說,女
人要愛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行,而我卻恰恰相反,正如有一天涂了口紅出門,兒子嚇
了一跳,一句太庸俗,再昂貴品牌的口紅你都不適合,讓我啞然失笑。原來,他寧愿喜歡素
面朝天的媽媽,也不想要矯揉造作的中年婦女,我必須保持最初的簡潔,亦或簡單。
居家女人雖平庸,卻總想活出真我。不喜歡的東西,學會舍棄,生活趨于安靜。每天打
理家務,照顧子女,空閑的時間看看書,散散步,陪婆婆去買菜,少一些功利心,多一些平
常心,生活便達到了想要的簡單。
人過中年天過午,流逝的時間不會等我的。不想為難自己了,幾十年光陰里,不停做著
事與愿違的選擇,極力說服自己,多替別人想想,多顧及別人的感受,卻忽視了委屈的自己。
我承認,給自己負擔,就是難為自己。不愿意放下,就是心態使然。其實,你大可不必
為了別人改變自己,為自己活著,才是真理。從今天起,不愿意迎合的人,選擇放手;卑鄙
下流,虛情假意的損友,拒絕交往,只要隨心隨意,什么都不是難題。要明白,他們走近你
的世界,只想利用你,卻從不顧及你的感受,既保持若即若離,又想無償索求,時刻為難著
你,美其名曰這是一份難得的緣
一輩子時光在匆忙中流逝,誰都無法挽留。多少人前半生忙忙碌碌,奔波追逐,后半生回望
過去,難免感嘆一生的碌碌無為,恨時光短暫,荒廢了最好的光陰。
人過中年,不停跟時間妥協,之所以不爭搶,處世淡然,完全是經過世故的淬煉,達到
心智的成熟。
有朋友問我,怎樣寫出滋潤心靈的文字?是要查字典,引用名言,還是有什么規律?我
笑著回,隨心隨意,不為難自己。你為難自己,就要刻意去效仿,你不隨心隨意就要被名利
世俗困擾,自然心態會有偏差,文字也染上了俗氣。
現實生活中,不乏完美主義者,終日在不食人間煙火的意境中活著,虛擬不切合實際。
如此,唯有活在當下,才是真正的人生箋言。常常想,不想活在過去的人,是經歷了太多的
大起大落,不想被束縛在心靈蝸居里的人,是失去的太多,一番大徹大悟后,對視的眼神定
會愈發清澈,坦然笑對人生的雨雪冰霜。
對于隨波逐流的人們,難免要被世俗困擾,不問過去,不畏將來又將是怎么樣的一種糾
葛,無從知曉。
不得不說,人是活在矛盾中的。既要簡單,又難淡然,掙扎在名利世俗中,一切身不由
己,又有那樣的生活是我們自己想要的呢?
人前,你笑臉相迎,帶著偽裝的面具,不敢輕易得罪人;人后,黯然傷懷,總感嘆命運
的不公平,人生的不如意;常常仰望別人的幸福,而忽視了自己,卻不知你與他所想要的幸
福,都只得一二,十之八九只有在希冀中追求,不是嗎?
人活一輩子,心懷夢想,蒼涼追夢,難能可貴的是執著向前,義無反顧,最懼怕瞻前顧
后,退縮不前。一生短暫如光影交錯,有幾個人能放下牽絆,有幾個人能不難為自己,活的
精彩呢!
我們的一生,是匆忙的行走,誰的人生,不是時刻在被命運捉弄中前行。我想,我是無
法和命運抗衡的,卻又時刻想做真實的自己。眼下的生活是一面鏡子,對照著卑微的自己,
心有萬千光芒,無法放棄的卻總是太多太多。
中年,人生的分水嶺,不再有小女孩的浪漫情懷,撒嬌賣萌,穿著也越發簡單,舒適即
可。年輕時可以穿緊身裙,牛仔褲,甚至小一碼的高跟鞋,不惜磨破了腳板,夾痛了腳趾,
依舊笑魘如花,人前賣弄。年少時,青春做砝碼,別人的一句贊美能心頭飄飄然,走在馬路
上,陌生男子的回頭率,成了青春的資本,忘乎所以。
年齡越大,對身邊的一切似乎沒了熱情,爭吵,攀比,打扮,都沒了興趣。有人說,女
人要愛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行,而我卻恰恰相反,正如有一天涂了口紅出門,兒子嚇
了一跳,一句太庸俗,再昂貴品牌的口紅你都不適合,讓我啞然失笑。原來,他寧愿喜歡素
面朝天的媽媽,也不想要矯揉造作的中年婦女,我必須保持最初的簡潔,亦或簡單。
居家女人雖平庸,卻總想活出真我。不喜歡的東西,學會舍棄,生活趨于安靜。每天打
理家務,照顧子女,空閑的時間看看書,散散步,陪婆婆去買菜,少一些功利心,多一些平
常心,生活便達到了想要的簡單。
人過中年天過午,流逝的時間不會等我的。不想為難自己了,幾十年光陰里,不停做著
事與愿違的選擇,極力說服自己,多替別人想想,多顧及別人的感受,卻忽視了委屈的自己。
我承認,給自己負擔,就是難為自己。不愿意放下,就是心態使然。其實,你大可不必
為了別人改變自己,為自己活著,才是真理。從今天起,不愿意迎合的人,選擇放手;卑鄙
下流,虛情假意的損友,拒絕交往,只要隨心隨意,什么都不是難題。要明白,他們走近你
的世界,只想利用你,卻從不顧及你的感受,既保持若即若離,又想無償索求,時刻為難著
你,美其名曰這是一份難得的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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