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了不少偵探小說,對密室的制造想必大家都已經有了一點心得吧.吾先拋磚引玉,羅列一下
幾種密室的情況.
一,無理取鬧型:
代表倫坡的《毛利街血案》和另一位作家(忘了名字了)的《黃屋的秘密》.看過的人
都明白為什么是"無理取鬧"吧,不用我多解釋了吧,呵呵.
二,門房鑰匙型:
要造密室,關鍵在于鑰匙的處理.通常的情況是,只有一把門房鑰匙能打開"密室",但這把鑰
匙要么是被放在密室中,要么就是好像罪犯沒有機會拿到,由此造成了密室效果.可以說這是
大多數密室案的情況,但各有巧妙不同,現舉幾個例子:
1,掉包計.代表作森村誠一的《高層的死角》,表面看是拿著自已房門的鑰匙,但其實是已
經掉過包的其他人的房門鑰匙,然后做案后再找個機會換回來.
2,空間幾何.這是在金田一的《露西亞人偶殺人事件》中看到的,表面看鑰匙被套在鐵環上
沒法取下來,其實利用空間上的巧妙變換非常容易就拿出來了.我看了這個之后,從此就對那
些地攤上賣的套環小玩具著了迷.
3,和門鎖較勁.這樣的案子在柯南中猶其多,把鑰匙丟在密室中,然后在門鎖上下功夫,使
得在不用鑰匙的情況下也能讓門在里面反鎖.不過多半是因為那些門構造比較奇怪,我們家
里的那種鎖大概沒法這么做的吧.
4,密室外歸還.即在密閉的室外,再想辦法把鑰匙送進去.這種情況在柯南的案子也很多,
比如《來自黑暗組織的女子》.有一部日本作品甚至還利用住戶家的貓洞,讓貓幫兇手完成了
放鑰匙的工作.小時候聽過一個推理廣播劇,方法也很巧妙,利用氣窗上的小孔,拉一根繩子從
小孔穿過,在密室里用一本書把繩子壓住,另一端則放在上一層樓面同一位置的屋子里,然后
鎖掉門,在上一層樓的屋子里通過繩子把鑰匙滑下后,再用力一抽收回繩子即可.
三,心理作用型:
這種密室不是真正的密室,只是利用人的心理,再加上兇手的膽大和手腳利落,從而造成了
密室效果.
1,偷梁換柱.有點類似阿加莎的《陽光下的罪惡》,先找個草包(作為證人)和自已一起來到
現場,把門砸開后,首先沖過去大叫某某某死了,然后支開那個草包(多半是叫他去報警),躺在
那里的人自然是他的同伙,兩個人趕緊把真正的尸體搬出來,于是大功告成!
2,當場扔鑰匙.這種做法最簡單也最大膽.即在眾人闖進密室亂作一團時,把鑰匙扔在現場.
看!多方便,其實我覺得反而危險不大.
3,潛伏于密室.也屬于大膽做法,即作案后一直躲在密室里,直到許多人進入現場后,也是
趁著一股亂勁,悄悄出來.不過有一點,兇手一定要是一個出現在這個地方而不會受人懷疑的,
換言之,是內部人士.
4,門前演戲.明明不是密室,沒有上鎖,卻拿著鑰匙假裝開鎖的樣子,或許多扭兩下,再冒出
點急汗什么的,效果更佳.不過這種情況比較特殊,限制也大,被使用的次數還比較少.
四,逆向思維型:
想必大家對金田一的《異人館村殺人事件》印象深刻吧!"雖然人不能下去殺她,但可以把
她抬上來殺她",真是太經典了!另外赤川次郎的《三色貓的推理》中的那個密室也很驚人,簡
直是駭人聽聞.不過,說起來,這樣的密室依賴客觀條件的地方太多了,可不容易做啊!
五,特殊技巧型:
還有其他許多巧妙方法.比如《新歌劇院殺人事件》和《學園七個不可思議之謎》的鏡子,
《鬼火島殺人事件》的胃鏡,《魔神遺跡殺人事件》中利用煤氣的方法,以及我猶為欣賞的《飛
彈機匚萆比聳錄 返哪歉霾⒚胖 諾募記?讓人拍案叫絕!
暫時先小結到這里,恐怕還漏了不少.看了一下,嚇一跳,怎么都是日本作品中的例子呢,說
起來我看的日本推理并不多啊.但想了想,確實密室這種形式在日本的作品較為常見,而阿加
莎,柯南道爾,西姆農等西方作家的作品中幾乎沒有.我也聽說有幾個歐美杰出的密室推理小
說家,可惜還未涉足,請大家提供一下信息!
密室類型的討論
一,
1.真的密室
殺人后設法將出入口封住. 設法讓被害人接近窗,通風口加以殺害.則受害地點通常在窗邊,
或正下方.
在密室內安裝機關.但兇手欲其掩蓋手法,則必須在機關尚未被發現之前設法銷毀.
被害人受害后才進入密室.如:不會馬上發作的毒,深受重傷...
以足以進入密室之特殊殺人手段.如:毒氣,動物...但可能殘留下線索.
死者自殺.通常為死者存心制造他殺的假象.
利用催眠.但這種手法較...
2.假的密室
密室中另有出入口.通常發生在特別的建筑(如:古堡)中.
利用密室被破壞的瞬間進行殺人,或將鑰匙投入,造成密室的假象.這種情形兇手會是最早
進入案發現場
的人之一.
兇手留在密室中,設法隱瞞,掩蓋.
二,
我自己對密室的定義:有限空間內的封閉狀況,此封閉狀況明顯看來只能由空間內的人來
主導,由常理推斷似乎無法從空間外的人來主導封閉狀態的形成.(注一)
首先我們先別討論令人眼花撩亂的密室種類,先來看看史上第一篇推理小說《莫爾格街兇
殺案》,它不但是世界上第一篇推理小說,同時它還是一篇標準的密室推理.
一個女人被不可思議的怪力整個人塞入房間里的煙囪里,門,窗子全數由里面反鎖(無法從
外面開啟或關閉),房間完全沒有出口,可能的嫌疑犯則是一個說著不知名語言的怪人,但他卻
如煙霧一般消失在空氣之中.
這篇推理小說雖然在今日看來可能會讓某些讀者啞然失笑,但在十八世紀末的當時,賦予
幻想性怪談一個現實性的解決,可真是一個完全未曾被想像過的文類.〈莫爾格街兇殺案〉于
是成為推理小說的濫觴.
我們從此處也可以發現一件事情:「封閉空間中一具被殺的尸體,兇手如煙消失」這種不
可思議的場景,乃肇因于幻想性的浪漫推理之中,而不是具體性的寫實推理.
從人類純粹理性的思維里,在封閉空間中死亡的尸體,唯一的可能是死者自殺或非謀殺性
死亡,而這也是具體性寫實推理的密室基調.也就是說,將謀殺案以密室的方式偽裝成死者自
殺或非謀殺性死亡,藉以擺脫警方懷疑并脫去罪嫌,即是密室在寫實推理中的唯一功用.
按照這種思考脈絡,我想密室應該可以分為「浪漫型密室」與「寫實型密室」.也就是說,
浪漫型密室的功能是用來制造無法解釋的謎團,而寫實性密室則是兇手用來保護自身的安全.
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目的.
身為兇手,你不能夠制造一個浪漫型的密室卻希望警察不懷疑你,因為現場很明顯死者就
是因謀殺所亡,警方即使不知道密室形成方法,也會知道大概哪些人會有嫌疑,總有一天會懷
疑到你;你也不能制造一個寫實型密室卻希望這個密室無法解釋,因為它表面上的解釋就是
死者不是被謀殺的.
以上述及的是以密室的性質與功能來分.自密室大師狄克森.卡以后,每個本格派推理小說
家幾乎都會自定一套密室的分類方法,所根據的原則不一而足,在此不多一一贅言.
我個人除了將密室依照性質和功能來分以外,還另以形成方式來分,我想這可以簡單闡明密
室構成原因的操作.
一,心理性密室:
這類密室的構成原因主要是在于「死者受害方式的誤解」,簡而言之,即是起因于在事后
的調查中,直覺地錯誤判斷死者的死因或死亡方式,時間與事件先后順序關連性的差異,以及
現場狀況的更動改變與否,因而形成密室.這類的密室難以解釋的原因在于,在先入為主的觀
念或人為盲點的誘導下,一般人無法將人事時地物的關連性正確地串接起來,合情合理解釋
事件的發生.
譬如說被害人因慢性毒或重傷,受害后才進入密室,但一般人卻誤解成進入密室后才受害;
死者在密室被破壞的瞬間被殺,但一般人卻誤解成密室破壞之前人已死亡.這都可以歸類于
心理性密室.
二,機械性密室:
這類密室的構成原因主要是在于「一般人無法察覺的隱形通道」,也就是說,兇手運用人
力,動物力,自然力,現場的構造或布置,采取了鮮為人知的殺人方法,幫助自己脫離密室現場,
或在自己脫離現場以后設法形成密室,或不需進入密室現場即可達成殺人的目的.
譬如說密室里有特殊的機關,可供殺人或可供脫逃;利用小道具來形成密室;灌注毒氣或利
用小動物侵入密室的狹小通道來犯罪.這類的密室通常較容易因為科技的日新月異,而變化
出繁復的花樣與技巧.
當然,這只是透過密室構成的原因來分類,當然以此也可以引申出混合型態的密室,亦即密
室的形成既包括心理性層面也含有機械性層面,而實際上幾乎所有密室都可以找出它的心理
性層面和機械性層面.
注一:關于這個定義,顯然并不是十分切合實際狀況的應用.江戶川亂步以此又做了更精確
的定義,我個人則僅循其本.凡是并非完全密閉的空間,僅由目擊者的證言,雪地上的足跡等間
接證據,來推斷案發當時的現場,處于無法自由出入的狀態,即稱為「準密室」,這是較廣義的
密室定義.
在構成「準密室」的情況大略有下列幾種:
一,證人說謊;
二,犯人藏在證人察覺不到的地方,找機會行兇;
三,犯人在案發前即已侵入現場,之后并設法脫逃;
四,從目擊者的位置視野之外,當場進行兇殺并脫逃 。

本文發布于:2023-05-26 10:44:2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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