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附件五:統一報修渠道產能及區域覆蓋信息變更流程V2.0
——原附件六:統一報修站端操作規范V2.0
——原附表二:統一報修渠道覆蓋區域變更申請表
增加部分
——T1-T4填寫規范流程版V3.0
附件
統一報修流程及規范V3.0
本流程及規范適用于使用CC-WEB的聯想維修站。
本流程及規范包括以下部分:
? 統一報修站端接CC派單流程V3.0
? 統一報修站端自行生成維修單流程V3.0
? 統一報修撤單流程V3.0
? 統一報修特殊情況處理流程V3.0
? 統一報修渠道產能及區域覆蓋信息變更流程V3.0
? 統一報修站端操作規范V3.0
? T1-T4填寫規范流程版V3.0
? 未開通800地區備案表
? 統一報修渠道覆蓋區域變更申請表
1
統一報修站端接CC派單流程V3.0
1.1
目的:
為了規范聯想維修服務渠道站內運作,準確、高效地接待聯想用
戶的報修,向用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同時便于聯想集團有限公
司掌控客戶信息,特制定本流程。
1.2
適用范圍:
本流程適用于聯想集團有限公司客戶服務支持部、客戶信息支持
部及聯想維修渠道中使用CC-WEB系統的維修站。
1.3
名詞解釋:
1.3.1
CC-WEB:指站端處理客戶信息支持部電話中心(以下簡稱
CC)派單所登陸的網站。
網址為:.
1.3.2
下載:指維修站以協調員的身份登陸到CC-WEB網站,將
CC派到該站的維修信息進行下載。
1.3.3
回寫:指維修站以工程師身份登陸CC-WEB網站,在系統中
對維修單內容進行填寫的操作。
1.3.4
關閉維修單:指維修站端以工程師身份將維修單狀態改為“已
解決”(只有用戶在維修單上簽字確認維修已經完成的情況
下,站端才可以修改為“已解決”狀態)。
1.3.5
T2時間點:上門定義為“與用戶聯系時間”;送修定義為“通
知取機時間”。
1.3.6
T3時間點:上門定義為“承諾服務時間”;送修定義為“約
定取機時間”;T3時間在系統中可以回寫三次,包括
T31-T33。
1.3.7
T2和T3的關系:在CC系統中第一次填寫T3時間(T31)
時系統自動生成T2時間。
1.4
涉及崗位及職責:
1.4.1
維修站協調員:在CC-WEB網上接收派單,修改維修單信息
及狀態,并將維修單打印出來,交給工程師實施服務。服務
過程中,在系統中修改相應維修狀態、回寫維修信息,并在
服務完成后關閉維修單。
1.4.2
維修站服務工程師:為用戶實施服務。
1.4.3
客戶信息支持部:接受客戶的報修,按派單原則派單,對已
關閉的維修單進行回訪。
1.4.4
客戶服務支持部:接收維修站的備件申請訂單,對合理的訂
單及時發貨;接收維修站的返還備件,監控維修站服務過程
并根據備件返還情況、CC系統錄入的相應信息及回訪結果等
對維修站進行考評結費。
1.5
流程:
1.5.1
維修站協調員根據各自站的協調員的身份和口令(注意保密)
登陸WEB網站,接收CC咨詢員及大區分派到該站的維修單。
對于一站多點的渠道模式,CC僅派單到總站。
1.5.2
根據維修單中的用戶信息和故障信息,在4小時內與用戶聯
系,并對用戶的機器進行故障判斷。如果發現用戶電話不正
確(如提示“此電話號碼不存在”)請維修站通知大區進行撤
單處理,同時由大區將相應信息以郵件形式通知本部接口人。
注:對四小時內聯系不上的用戶,請在CC系統中回寫特殊
的T31時間為2010年01月01日(系統會在站端填入T31
時自動生成聯系用戶的時間點T2,此時T2時間距離T1時間
必須保證至少3.5小時以上);而后在三個工作日內繼續保持
和用戶每天不少于6次的聯系;在5個工作日內仍然聯系不
上用戶的請通知大區進行撤單,同時由大區將相應信息以郵
件形式通知本部接口人。
1.5.3
在同用戶聯系溝通過程中,對于是軟件問題或不需上門解決
的問題,如維修站能在電話中解決,可以在電話中指導用戶
解決問題,同時電話解決后在系統中更改時間信息模塊中回
寫特殊的T31時間為2010年01月01日并關閉維修單,在
承諾服務時間類型中選擇“承諾時間內”,在承諾服務原因描
述中寫入“軟件問題,電話解決”或“其他問題,電話解決”
的字樣(不允許對此種問題進行撤單操作)。如果不能在電話
中解決,按用戶需求時間與用戶約定上門時間,并填寫好承
諾用戶服務時間T31,在與用戶承諾的服務時間內派工程師
上門為用戶實施服務。
1.5.4
如果不是軟件問題,進一步判斷:如果站內有備件,則按用
戶需求時間與用戶約定上門時間,并填寫好承諾用戶服務時
間T31,在與用戶承諾的服務時間內派工程師上門為用戶實
施服務;
1.5.5
如果站內沒有備件,向用戶解釋不能上門的原因,及時向客
戶服務支持部申請備件,根據協議中簽定的備件配送情況,
與用戶約定上門時間,填寫好承諾用戶服務時間T31,并按
照《附件七--統一報修站端操作規范》中的相關條款更新維
修單信息,更改狀態為備件申領中。
1.5.6
如果有備件或備件到達后,協調員打印維修單,派工程師去
實施服務(除系統出現問題的情況外站端必須在服務前進行
維修單打印,嚴禁出現先到用戶現場進行服務,而后在現場
撥打800或回到站內生成維修單)。如果備件沒有按承諾配
送時間內到達,請再次向用戶解釋并再次與用戶約定承諾服
務時間T32,同時在更改時間信息模塊中進行更改,更改時
承諾服務類型選擇“備件原因”,在承諾服務原因中明確“由
于XX訂單XX編碼的備件未按時配送”等字樣。
1.5.7
工程師上門為用戶實施服務,如果用戶不同意服務方案,請
將此服務請求填寫“特殊情況說明表”通知大區,經大區同
意后,按《撤單流程》進行撤單操作;如用戶同意服務,則
上門為用戶服務。
1.5.8
經過一次服務后,如果機器沒修好,再與用戶約定時間,并
在系統中回寫承諾服務時間T32,同時按照《附件七--統一
報修站端操作規范》中的相關條款更新維修單信息,更改狀
態為多次維修中。如果修好,工程師返還備件,并告知維修
站內協調員,及時在系統中回寫并關閉維修單。
1.5.9
客戶信息支持部對已關閉的維修單進行回訪。
1.6
流程圖:
統一報修站端接CC派單流程V3.0
客服及維修站內協調員 維修站內工程師
CC
開始
登陸WEB網
接單
聯系用戶
N
是否聯系上N
Y
Y
是否軟件
N
是否有備件
N
Y
向用戶作出解釋
根據配送情況與用
戶約定承諾服務時
間
向本部申請備件
維修單狀態改為
“備件申領中”
與用戶約定承諾回寫此次服務
服務時間過程信息
備件借用
打印維修單
大于3.5-4小時
Y
回寫特殊的T31
并按照流程描述
繼續聯系直至撤
單
N
是否可以電話解決
Y
在系統中關閉維修單
Y
備件按時到
按照流程描述
操作
工程師實施服務
維修單派給站內工
程師
反饋到大區是否同意服務方案
N
Y
服務
回訪服務是否完成
回填上傳維修
單,返還備件
Y
N
一次未解決
結束
2
統一報修站端自行生成維修單流程V3.0
2.1
目的:
為了規范聯想維修服務渠道站內運作,準確、高效地接待聯想用
戶的報修,向用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同時便于聯想集團有限公
司掌控客戶信息,特制定本流程。
2.2
適用范圍:
本流程適用于聯想集團有限公司客戶服務支持部、客戶信息支持
部及聯想維修渠道中使用CC-WEB系統的維修站。
2.3
名詞解釋:
2.3.1
CC-WEB:指站端處理客戶信息支持部電話中心(以下簡稱
CC)派單所登陸的網站。
網址為:.
2.3.2
生成:指站端接到用戶報修后在CC-WEB上錄入相應維修
單信息,從而生成維修單的過程。
2.3.3
回寫:指維修站以工程師身份登陸CC-WEB網站,在系統中
對維修單內容進行填寫的操作。
2.3.4
關閉維修單:指維修站端以工程師身份將維修單狀態改為“已
解決”(只有用戶在維修單上簽字確認維修已經完成的情況
下,站端才可以修改為“已解決”狀態)。
2.3.5
T2時間點:上門定義為“與用戶聯系時間”;送修定義為“通
知取機時間”。
2.3.6
T3時間點:包括T31-T33,上門定義為“承諾服務時間”;
送修定義為“約定取機時間”。
2.3.7
T2和T3的關系:在CC系統中第一次填寫T3時間(T31)
時系統自動生成T2時間。
2.4
涉及崗位及職責:
2.4.1
維修站協調員:用戶報修后生成送修維修單,派給站內工程
師,并及時修改維修單信息及狀態,維修完成后,在系統中
回寫維修信息并關閉維修單。
2.4.2
維修站服務工程師:負責接待用戶送修,檢測故障,并實施
服務。
2.4.3
客戶信息支持部:對維修結果進行回訪。
2.4.4
客戶服務支持部:接收維修站的備件申請訂單,對合理的訂
單及時發貨;接收維修站的返還備件,監控維修站服務過程
并根據備件返還情況、CC系統錄入的相應信息及回訪結果等
對維修站進行考評結費。
2.5
流程內容:
2.5.1
維修站在接到用戶報修的電話后,如果判斷用戶的機器在上
門期內,向用戶解釋報修流程,引導用戶撥打800免費電話
報修;如果用戶不愿撥打800電話報修,站端需要代替用戶
報修到800,并在報修電話中首先表明是維修站代用戶報修;
如果用戶的機器在上門期外,向用戶解釋保修政策,引導用
戶送修;如果用戶希望維修站提供上門服務并同意付費,站
端要在接到用戶報修后立即在CC-WEB上生成維修單,并帶
打印好的維修單按照與用戶約定的上門時間上門為用戶服
務。
2.5.2
維修站在接到用戶送修到站內后,服務工程師首先對用戶的
機器進行檢驗,如果是軟件或保外維修,向用戶解釋有償服
務政策,如用戶同意付費,按流程進行,不同意,視情況委
婉拒絕用戶;如不是軟件或保外維修,繼續進行;如果無法
判斷是否為硬件故障,繼續進行。
2.5.3
確認機器故障。
2.5.4
協調員登陸CC-WEB網站,生成并打印維修單,根據備件情
況判斷是否能當場修復,可以當場修復的,應立即修復。對
于當場修復、用戶當場取機的,填寫“更改時間信息”模塊
時,約定客戶取機時間T31填寫為用戶現場取機時間,因在
站端填寫T31時系統會自動生成聯系用戶時間點T2,所以
此時的T2應該是和約定客戶取機時間很接近的時間點。
2.5.5
對于不能當場修復的用戶機器,向用戶做出解釋,記錄客戶
送修相應信息并給客戶留下取機憑證和送修查詢電話,將用
戶機器留在站內進行維修,同時根據判斷的故障現象和備件
配送情況承諾用戶再次聯系的時間或修復的時間(此時不能
夠在系統中填寫與用戶約定的取機時間T31)。協調員需在客
戶送修時立即在CC-WEB上生成維修單,打印分派給工程
師。(如果不能當場修復的原因是沒有備件,及時向客戶服務
支持部申請備件,并在更改維修單時,按照《附件七--統一
報修站端操作規范》中的相關條款更新維修單信息。)
2.5.6
工程師實施服務,如果服務完成,通知協調員,同時返還備
件;協調員及時通知用戶取機,根據聯系情況在系統中填寫
與客戶約定的取機時間T31(在站端填寫T31時系統會自動
生成通知用戶取機時間點T2);如果服務未完成,在承諾用
戶聯系或修復的時間內同用戶聯系向用戶說明情況,并如用
戶同意繼續服務,則繼續進行,直到服務完成通知用戶取機
后再在系統中填寫與客戶約定的取機時間T31(在站端填寫
T31時系統會自動生成通知用戶取機時間點T2);如不同意
服務,請將此服務請求填寫“特殊情況說明表”通知大區,
經大區同意后,按《撤單流程》進行撤單操作。
2.5.7
如果通知用戶取機后,故障復現需重新約定取機時間或客戶
原因需要更改取機時間等,協調員重新與客戶約定取機時間,
并在系統中填寫與客戶約定的取機時間T32,同時按照《附
件七--統一報修站端操作規范》中的相關條款更新維修單信
息。注:對于用戶已到維修站取機,但驗機未通過的,需要
在機器修好后為用戶送回。
2.5.8
用戶取機或將用戶機器送回后,維修站務必及時關單。
2.5.9
客戶信息支持部對已關閉的維修單進行回訪。
2.6
流程圖:
統一報修站端自行生成維修單流程V3.0
客服及CC 維修站內協調員 維修站內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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