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徑項目、集體項目和趣味類項目比賽規則
一、田徑項目根據田徑競賽規則進行。
二、集體項目
(一)30米籃球運球接力(10人:6男、4女)不分年齡組;
第一名運動員從起點開始運球跑到30米的終點后交到第二名運動員手里依此類推進行,以全體隊員完成所用時最少為優勝。
(二)8X60米迎面跑(8人:4男、4女)按學生16X60米的規則進行,以全體隊員完成所用時最少為優勝。
(三)足球射門:每隊5人,男2人,女3人,不分年齡組。
(1)場地設置:球門內徑寬2.45米,高1.45米。射門線距離球門15米。
(2)比賽器材:使用七個足球。比賽用球由大會提供。
(3) 計分規定:每位運動員射門7次。男運動員射門足球從空中直接進門、足球從空中觸橫梁或立柱后彈入球門者為有效得分,地滾球或在球門前著地反彈進門者不得分;女運動員射門足球進入球門為有效得分。每次進球得1分,計各運動員得分之和為總成績。
(4)計時規定:從裁判員發令開始,運動員每人計時90秒鐘射門,裁判員發出結束令之前射出的足球有效。超時射門的進球無效。
(5)射門規定:運動員必須將足球放在射門線后射門。足球越線者射門無效。
(四)飛 鏢:每隊3人,其中男2人,女1人,不分年齡組。
(1)場地設置:飛鏢靶中心離地高度為1.7米,男子投擲距離為2.7米,女子投擲距離為2.2米。
(2)比賽器材:飛鏢盤為16寸軟木圓環靶,采用銅質金屬頭飛鏢。靶心為10環,最外環為1環。飛鏢靶和飛鏢由大會提供。
(3)計分規定:每位運動員分兩段投10鏢。第一段投出5鏢后清靶計分,第二段再投出5靶計分。以各運動員得分之和為總成績。每位運動員可以選擇試投1鏢,不計成績。
(4)計時規定:從裁判員發令開始,運動員每人計時30秒鐘投5鏢,裁判員發出結束令之前投出的飛鏢有效。超時的投鏢無效。
(5)投鏢規定:掉鏢或撞鏢均不得分。踩線或越線者投鏢無效。
(五)排球發球:每隊3人,其中男2人,女1人,不分年齡組。
(1)場地設置:采用標準排球場。排球網高2.3米。得分區劃為9個3米x 3米的方格,各方格的得分分別為1分到5分。
(2)比賽器材:使用五個排球。比賽用球由大會提供。
(3)計分規定:每位運動員發球5次,以排球落點所在得分區計分,出界或下網不得分,球壓線時以高分一側計算。計各運動員得分之和為總成績。
(4)計時規定:從裁判員發令開始,運動員每人計時1分鐘發球,裁判員發出結束令之前出手的發球有效。超時的發球無效。
(5)發球規定:運動員必須按照排球規則發球,發球時要將球拋起,不準掄球、擲球和投
球。男運動員不準用下手發球,女運動員的發球姿勢不限。違例、踩線或越線者發球無效。
(六)拔 河:每隊10人,其中男5人,女5人,不分年齡組。
(1)賽前抽簽定位,每場比賽均采用三局兩勝制,勝者進入復賽,輸者淘汰。
(2)比賽前,裁判長清點各隊參賽人數,參賽的兩隊人數必須相等。參賽隊員服從裁判管理。
(3)拔河道為地上畫3條直線,間隔為2米,居中的線為中線,兩邊的線為河界。除參賽隊領隊、裁判長、選手以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拔河道。
(4)拔河繩中間系一根紅帶子作為標志帶,下面懸掛一重物垂直于中線。各隊選一名指揮員,隊員依次交錯分別站在河界后拔河繩的兩側,裁判長發出“預備”口令,雙方隊員站好位置,拿起拔河繩,拉直做好準備。此時標志帶應垂直于中線。待裁判鳴哨后,參賽兩隊向各自后方用力拉繩,把標志帶拉過本隊河界的隊為勝方。
(5)各隊必須提前十分鐘到達比賽現場進行熱身運動,準時參賽不準無故缺席,遲到五分鐘做棄權處理。
(6)為保證比賽的安全,參賽隊員一律不得穿釘鞋或赤腳參加比賽;比賽時手機、鑰匙、小刀等物品一律不得隨身攜帶。裁判未判勝負前,手不能松開繩子,服從裁判員裁決。
三、趣味類項目
(一)30米自行車慢騎:設男子組和女子組,不分年齡組。
賽程全長30米,裁判員吹哨后,全體出發中途腳不得觸地,也不得借助任何物品或人員支撐,最后到達終點者獲勝。中途腳觸地或者借助其他人員或物品者失去比賽資格。
(二)籃球定點投籃:設男子組和女子組,不分年齡組。
在籃球場進行,投籃者站在罰球線外立定投籃,(女子組可根據具體情況向前再移動一米距離)每人1分鐘,以投進數多者為勝。
(三)1分鐘跳繩:設男女甲組、乙組和丙組。
原地1分鐘跳短繩,以次數多者為勝。
(四)板球下手砸樁:設男子組和女子組,不分年齡組。
距離5米遠,樁門兩根立柱。球碰到立柱或者底座都算擊中,球不能觸地超過一次,不可是滾地球。6次機會。
(五)板球扔遠:設男子組和女子組,不分年齡組。
不限姿勢,將板球扔向比賽場地遠方,測第一落點距離。3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