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0日發(作者:黃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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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管處的“運管模式”
作者:駱燦
來源:《檢察風云》2018年第03期
一個級別并不高的運管處出租車科科長,卻能與單位黨政一把手互相配合受賄80多筆,金額高達500多萬元。這背后是怎樣的一種權力運行模式?
創造條件為老板搶生意
2006年年初,按南寧市規定,每輛出租車都需要安裝一個GPS監控設備。當時,全市共有9家出租車公司,由于費用高昂,沒有一家公司有能力搭建全市的出租車GPS監控平臺。最后,南寧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下稱運管處)決定通過招標方式建設出租車GPS調度監控管理中心項目。同年9月,運管處、出租車協會及各出租車企業代表組成的評審組選定桂林綜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桂林綜訊公司)為項目投資商。在運管處的支持下,各項工作進展順利,這讓該公司總經理何某寬心不已。但何某斷然沒有想到,這種“蜜月”關系僅維持了3個多月。此后不久,時任運管處書記潘軍、出租車科科長李飛文等人介紹他認識了宋杰、劉念(另案處理)。在之后的接觸中,宋、劉二人提出,想和何某一起做出租汽車GPS監控調度中心項目。由于自己公司的技術在廣西乃至全國均處于領先地位,何某自然一口拒絕宋、劉二人的提議。
很快,何某便發現李飛文、潘軍等人的態度發生了轉變,雖然沒有公開提出讓自己公司退出項目,但雙方合作的基礎已被破壞。何某心里清楚,這應是宋、劉二人插手項目的前奏。的確,桂林綜訊公司中標后,宋杰、劉念便找到李飛文、潘軍和運管處主任莫蘭東,許諾若幫他們拿下這塊“肥肉”,會給三人好處。在李、潘、莫三人的操縱下,2007年1月11日,運管處下文要求桂林綜訊公司必須在限定時間內注入600萬元作為項目保證金。據李飛文供述,彼時運管處專門就此開了一個會。因為這是他們科室的業務,故會前潘軍特地交代他在會上先表態支持。最后,莫蘭東、潘軍“順勢拍板”。
何某盡管有能力滿足運管處的要求,但沒有繼續堅持。因為他明白,運管處的態度已發生明顯的轉變,再做下去肯定困難重重。最終,何某以250萬元的價格將項目轉讓給宋杰、劉念二人。同年2月,劉、宋二人在運管處6樓成立廣西綜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廣西綜訊公司),以便切割奪來的這塊“肉”。
與老板拉鋸談利潤分成
“肉”雖然順利搶到手,但劉、宋二人明白,能否吞下還得看運管處“幫不幫忙”。兩人找到李飛文、潘軍,再次請求“幫忙”。因為涉及“實質性的東西”,劉、宋二人沒能很快如愿。據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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