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在變,學生也在變,變革開放的社會造就了學生五彩斑斕的多元思想。面對如此多的多元事物,如何去實現教育理想?那就需要我們去尋找不變的東西,比如:責任,方法,美!
責任。責任是人首先區別于動物的本質規定性。人依靠面對理性問題給予理性回答的能力獲得這種規定性,成為一個“有責任的”存在物,成為一個道德主體。這種責任,在西方表現為蘇格拉底的“至善”,中國孔子的“仁”。憑借這樣的道德責任,人與動物相互區別開來。責任,成為人的行動的起點。今天,責任的意義已經不單純是一種道德上的意義。它是一種普遍的、實在的人的意義。無論人承擔什么事情,只要是應該做的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都必須保質保量完成,不為獎勵,不為躲避懲罰,視“自己的事情必須自己做”為自我責任。因為獨立完成自己的事情感到自豪,因為完不成感到羞愧,進而再去做完。這樣的責任意識與主動、準確、嚴謹、認真、細致等品性相一致,甚至包括它們。因此,我們在讓受教育者接觸各學科時,雖然知識有差別,但都無一例外地要求以責任的名義去掌握它們,并且通過考察它們的掌握程度來考察學生的學習責任一是否準確、認真、細致、嚴謹、主動等,顯然這各種知識體系在教禽世界中扮演了一個載體的角色。隨著時間的推移,知識過時了,而在教育世界中所形成的責任卻并未消失,它卻能在新的經驗世界中推動人創造新的方法。人類創造的知識體系從根本上講都是方法。正是因為方法,人類才富有智慧。任何知識,如果不能轉化為方法,它就不能成為力量。所有的知識體系,在教給學生的過程中都需要訓練學生的智慧——方法。
美。人是審美的動物。這種美感主要是基于人的責任、智慧、方法所創造的行動結果的一種重新認識、重新發現。這種重新發現會給人心靈、精神上極大的愉悅,這就是自我欣賞,由此人們能夠相互欣賞,從而達到激賞。學習的過程中有了發現的美感體驗才能激發學生的自主意識。
責任,方法,美二者共同構成人的本性。培養自我責任、自主方法為核心的性格是教育的核心。而作為父母及老師要認清教育的本質,才能抓住主要矛盾,事半功倍地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