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信,是以機關、團體、個人的名義憑確鑿的證據,證明某人的身份、經歷或者證明有關事件的真實情況的專用朽信。
證明信的種類、格式及寫法
1.組織證明信以組織的名義所發出的證明信,這類證明信多數是證明曾在或現在本單位工作的職工的身世、經歷或與本單位有關的事件。此類證明信在人黨、人伍、招工、轉干等方面經常使用。
2.個人證明信個人證明某人、某事真實情況的證明信。此類證明信由個人所寫,內容完全由其本人負責。結尾,證明人要簽字、蓋個人章,負法律責任。
3.隨身攜帶的證明信這是帶有證件作用的證明信,山被證明人隨身攜帶,以保證被證明者的工作、生活、旅行等正常進行。此類證明信一般都注明有效期。
寫證明信應注意的事項
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對被證明的人或事,必須清楚地了解,所寫內容必須絕對準確、真實、可靠。
語言要準確,措辭要肯定,語氣要果斷,不能含糊其辭,模棱兩可。
書寫要整潔,字跡要清晰,如有涂改,必須在涂改處加蓋公章(或個人印章)。
嚴禁用鉛筆、紅色筆書寫。
必須有證明機關蓋章。
證明信
XX單位:
根據貴單位x月x日函中要求,現將xxx同志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xxx同志,黨員,現任xx職務。該同志工作積極努力,認真學習,能夠較好地貫徹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為我單位做出了較大貢獻。該同志歷史清白,無任何政治問題
特此證明
xxx (單位,蓋章)
x年x月x日
證明信
我單位xxx同志,男,前往xx省xx市出差,請沿途有關單位在乘搭車船及食宿等方面給予方便為盼。
xx鄉人民政府(章)
xxx年xx月xx日
(有效期: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