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專業基礎課(民法學)歷年真題試卷匯編48
(總分:52.00,做題時間:90分鐘)
一、民法學(總題數:29,分數:52.00)
1.單項選擇題第31-50小題。下列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選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在答題卡
上將所選項的字母涂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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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2.2008年5月,甲、乙、丙合開了一間酒吧,甲以現金10萬元出資,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資,丙以擔任
調酒師工作的勞務出資。2008年12月,酒吧欠某酒廠5萬元貨款。后甲因與其他合伙人發生矛盾,于2009
年2月退伙。上述債務應當()(2012年非法學基礎課單選第24題)
(分數:2.00)
A.由乙獨立承擔責任
B.由乙和丙承擔連帶責任
C.由甲和乙承擔連帶責任
D.由甲、乙和丙承擔連帶責任√
解析:解析:《合伙企業法》第53條規定: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
連帶責任。D項正確。
3.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可撤銷行為在當事人申請撤銷之前為()(2008年基礎課單選第36題)
(分數:2.00)
A.有效行為√
B.效力未定行為
C.無效行為
D.部分無效行為
解析:解析: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被撤銷之前,發生了法律效力,對當事人有約束力,只有在被撤銷后,
才喪失法律上的效力。本題答案選A。
4.除斥期間的適用對象通常是()(2018年非法學基礎課單選第38題)
(分數:2.00)
A.形成權√
B.請求權
C.支配權
D.抗辯權
解析:解析: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權利(主要是形成權)預定存在的期間。權利人在此
期間不行使權利,預定期間屆滿,即發生該權利消滅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間的適用對象主要是形成權,比
如撤銷權、解除權等。A項正確。
5.2003年7月,洪某在高考中以兩分之差未能進入重點大學錄取范圍。洪某在高中學習階段,曾榮獲“市
優秀學生干部”稱號。按當年高考政策,獲“市優秀學生干部”的考生可以享受加10分的獎勵。市教委在
整理審核時,將洪某的“市優秀學生干部”稱號改為不享受此獎勵的“市三好學生”稱號,致洪
某與重點大學失之交臂。市教委侵犯了洪某的()(2009年基礎課單選第44題)
(分數:2.00)
A.名譽權
B.榮譽權√
C.姓名權
D.信用權
解析:解析:榮譽是特定人從特定組織獲得的一種專門化和確定化的積極評價。榮譽權是指主體對榮譽享
有的獲得、保持、利用并享受所生利益的權利。榮譽是對民事主體的正面的、積極的、褒揚性的評價。本
題中洪某獲得的“市優秀學生干部”是榮譽,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剝奪,市教委擅自改變洪某的榮譽稱號,
侵犯了洪某的榮譽權。B項正確。
6.甲將一件名貴瓷器交乙保管。在保管期間乙提出購買此瓷器,甲、乙雙方達成買賣合意。在買賣合同中,
瓷器的交付方式屬于()(2010年非法學基礎課單選第38題)
(分數:2.00)
A.簡易交付√
B.現實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解析:解析:交付是移轉標的物占有的行為,交付的方式包括現實交付、簡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簡易交付是指動產物權的受讓人或其代理人因合同業已占有出讓人的出讓物的,出讓人與受讓人或其代理
人達成物權轉讓合意時,交付即完成。本題中乙在瓷器買賣合同達成前已經依據保管合同合法占有了瓷器,
故其交付方式為簡易交付。A項正確。現實交付,即將出讓物置于受讓人的實際控制之下。本題中,乙已
經通過保管合同實際控制了出讓物,所以本題的交付不是現實交付,B項錯誤。指示交付是指出讓人的出
讓動產被第三人占有的,出讓人將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讓人交付該動產,也稱“返
還請求權的讓與”。本題中,出讓動產不是被第三人占有,而是被受讓人占有,因此不是指示交付,C項
錯誤。占有改定是指出讓人在轉讓物權后,仍需要繼續占有出讓的動產的,由出讓人與受讓人訂立合同,
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在約定期限屆滿時,出讓人再按約定將該動產交還受讓人占有。本題中,出讓
人沒有要求出讓后繼續占有出讓的動產,因此不是占有改定,D項錯誤。
7.甲、乙、丙、丁共同出資購買一輛挖掘機,出資比例分別為55%、30%、10%、5%。對該挖掘機的轉
讓()(2017年非法學基礎課單選第29題,2017年法學基礎課單選第15題)
(分數:2.00)
A.甲一人即可決定
B.甲、乙二人同意即可√
C.經任意三人同意即可
D.必須經四人一致同意
解析:解析:《物權法》第9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
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題中,甲、乙、丙、丁共同出資購買挖掘機,甲、乙、丙、丁是按份共有人。對于處分該挖掘機的行為,
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甲、乙二人的份額之和是85%,已經超過三分之二,因此甲乙二人
同意即可,B項正確。
8.甲村為了灌溉A地,與乙村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000元,在乙村的水庫取水10000
立方米;期限為20年。合同簽訂后,雙方辦理了權利登記。一年后,甲村將A地發包給丙。后丙將部分承
包地轉包給丁,在丙將部分承包地轉包給丁后,關于取水的權利表述正確的是()(2017年非法學基礎課單
選第40題,2017年法學基礎課單選第20題)
(分數:2.00)
A.只有丙有權取水
B.只有丁有權取水
C.丙、丁均有權取水√
D.丙、丁均無權取水
解析:解析:《物權法》第162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享有地役權或者負擔地役權的,設立土地承包經營
權、宅基地使用權時,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宅基地使用權人繼續享有或者負擔已設立的地役權。第164
條規定: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一并轉讓,但合同另
有約定的除外。本題中,甲村是土地所有權人,享有對乙村水庫的地役權,甲村在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時,
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丙繼續享有甲村設立的取水權。后丙又將部分土地轉包給丁,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
讓,地役權一并轉讓,丁也有權取水。因此C項正確。
9.2010年8月,鄒某向甲借款5萬元,以自己的汽車做抵押,但未辦理登記手續。同年9月,鄒某又以該
車做抵押向乙借款5萬元,并辦理了登記手續。同年11月,鄒某向丙借款3萬元,將該車質押給丙。丙在
占有該車期間,將車交給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費該車被丁留置。本案中,對該車享有第一順位優先受償權
的是()(2012年法學基礎課單選第18題)
(分數:2.00)
A.甲
B.乙
C.丙
D.丁√
解析:解析:《物權法》第239條規定: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
人優先受償。本題中在汽車上設立了抵押權、質權,后又被留置,留置權人丁優先受償。D項正確。
10.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后,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該專利權轉讓合同()(2013年
法學基礎課單選第20題)
(分數:2.00)
A.效力待定,由雙方當事人重新協商確定效力
B.無效,轉讓人應當向受讓人返還專利權轉讓費
C.有效,轉讓人一般無須向受讓人返還專利權轉讓費√
D.可撤銷,受讓人享有撤銷該轉讓合同的權利
解析:解析:專利法規定,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
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調解書,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
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
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因此本題應當選C。
11.2009年8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訂購圖書的訂單,訂單中詳細列明了訂購數量、交貨日期等,
并要求乙公司在接到該訂單之日起3日內向甲公司發出確認函。乙公司8月6日接到訂單,于8月10日向
甲公司發出確認函,同時寄出該批圖書。甲公司收到圖書后,拒絕接受。關于本案的以下表述,正確的是
()(2012年非法學基礎課單選第30題)
(分數:2.00)
A.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訂單的行為屬于要約邀請
B.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確認函的行為屬于承諾
C.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確認函的行為屬于要約√
D.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出圖書的行為屬于履行合同
解析:解析:本題中,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訂購圖書的訂單,訂單中詳細列明了訂購數量、交貨日期等,
內容具體明確,屬于要約。要約同時約定了期限,即3日內乙公司必須發出確認函。但乙公司發出確認函
時已經是8月10日,超過了要約確定的期限,甲公司的要約失效。乙公司發出的確認函為新一輪要約。C
項正確。
12.根據法律規定,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的情形是()(2011年法學基礎課單選第19題)
(分數:2.00)
A.主債權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而轉讓
B.主債務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而轉讓√
C.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履行期
D.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標的額
解析:解析:擔保法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
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保證人和債權人事先約定僅對特定的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禁止債權轉讓的,
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書
面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
做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
果加重債務人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做了變動,
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因此,B項正確。
13.甲將房屋出租給乙,租期5年。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該房屋,20天內乙未表態,甲遂將該房屋賣
給丙,并辦理了過戶登記。乙有權()(2017年基礎課非法學單選第33題,2017年法學基礎課單選第17題)
(分數:2.00)
A.主張甲、丙之間的買賣合同無效
B.要求甲承擔違約責任
C.主張租賃合同對丙繼續有效√
D.主張優先購買權
解析:解析:《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本題中甲將房屋賣給丙,且辦理了過戶登記,房屋的所有權由甲轉移給丙,所有權發生變動,但是不影響
甲乙之間租賃合同的效力,即“買賣不破租賃”,乙作為承租人可以主張租賃合同對丙繼續有效,C項正
確。《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
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
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第3項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本題中,甲在出賣房屋的前已經通知
乙,但乙在20天內未表態,因此乙不能再主張優先購買權,D項錯誤。甲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有權對房屋
進行處分,其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有效,乙不能主張該買賣合同無效,A項錯誤。根據《合同法》第229
條的規定,盡管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更,但是租賃合同的效力并沒有受影響,甲沒有違約,乙不能要求甲
承擔違約責任。B項錯誤。
14.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其處
理辦法是()(2011年非法學基礎課單選第35題)
(分數:2.00)
A.雙方不再負清償責任
B.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C.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依法由雙方各清償一半
D.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依法由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清償
解析:解析: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
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B項正確。
15.甲婚后通過網聊結識乙,并與之發生婚外情,被甲妻發現。甲妻訴至法院,以甲違反忠實義務為由請求
賠償精神損害10萬元,但未請求離婚。對于本案,人民法院()(2014年非法學基礎課單選第35題)
(分數:2.00)
A.應當受理
B.不予受理√
C.根據精神損害程度,決定是否受理
D.根據違反忠實義務程度,決定是否受理
解析:解析: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在婚姻關系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B項正確。
16.根據合同法規定,因贈與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
任。此種責任的歸責原則是()(2009年基礎課單選第43題)
(分數:2.00)
A.過錯責任原則√
B.無過錯責任原則
C.推定過錯責任原則
D.公平責任原則
解析:解析:過錯責任原則,也稱過失責任原則,是指以行為人的過錯作為歸責根據的原則。《侵權責任
法》第6條第1款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題引用條款表明了贈與
人承擔責任的基礎是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是過錯責任原則。
17.甲工廠、乙工廠分別位于某河流的上游和中游,兩工廠單獨排放的廢水均不會造成損害,但廢水匯集后
導致下游丙的魚塘的魚大量死亡。對于丙的損失()(2017年非法學基礎課單選第36題)
(分數:2.00)
A.甲、乙均不承擔責任
B.甲、乙承擔按份責任√
C.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D.甲、乙、丙三方分擔
解析:解析:《侵權責任法》第27條規定: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丙的損害并
不是由丙故意造成的,因此甲乙需要承擔賠償責任,A項錯誤。第11條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
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甲乙分別實施侵權行為
造成同一損害,但是甲乙每個人的侵權行為不足以造成全部損害,因此不承擔連帶責任,C項錯誤。第26
條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丙是受害人,并沒有過錯,不應當
與甲乙分擔責任,D項錯誤。第12條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
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甲乙分別實施了排放污水的侵權行
為造成了同一損害——丙魚塘的魚死亡,甲乙應承擔按份賠償的責任,B項正確。
18.某醫院醫生張某在為患者李某做手術時將一塊紗布遺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損害應由()。
(2014年非法學基礎課單選第26題)
(分數:2.00)
A.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B.張某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C.醫院和張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張某承擔賠償責任,醫院承擔補充責任
解析:解析:《侵權責任法》第54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
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本題中李某因醫療人員張某的過錯而遭受損失,該責任應由張某所在的醫療機
構即某醫院承擔賠償責任。A項正確。
19.多項選擇題第51-55小題。下列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至少有兩個選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在答
題卡上將所選項的字母涂黑。多選、少選或錯選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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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20.甲離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滿5年。下列人員中,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甲為失蹤人的有()(2015年非法學
基礎課多選第46題)
(分數:2.00)
A.甲的妻子√
B.甲的√
C.甲的債權人√
D.甲的外祖父√
解析:解析:宣告失蹤是指經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滿法定期限
的公民為失蹤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總則》第40條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
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利害關系人主要包括被申請宣告失蹤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與被申請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如自然
人的債權人或債務人等。因此本題正確選項是ABCD。
21.甲、乙互負債務,根據合同法規定,雙方債務法定抵銷的條件包括()(2012年非法學基礎課多選第49
題)
(分數:2.00)
A.雙方協商一致
B.雙方所負債務數額相等
C.雙方的給付為同種類、同品質√
D.雙方的債務均屆清償期√
解析:解析: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
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
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這是合同法對法定抵銷的規定,因此
CD項正確。
22.甲與妻子乙協議離婚,約定8周歲兒子由乙撫養,甲支付撫養費。后甲與有一女兒的丙再婚,并在婚后
繼續給付兒子撫養費。十年后,丙因心臟病去世。丙去世時,其近親屬還有丁。有權繼承丙遺產的人
有()(2015年非法學基礎課多選第50題,2015年法學基礎課多選第30題)
(分數:2.00)
A.甲√
B.甲的兒子
C.丙的女兒√
D.丁
解析:解析: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岳父母
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喪偶女婿,也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2)第二順序:兄弟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才由
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題中,丙的丈夫和女兒享有第一順位繼承權,丙的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在此
不享有繼承權。所以A、C項正確,D項錯誤。因為甲的兒子由乙撫養,與丙之間沒有形成擬制血親關系,
所以,不享有繼承權,B項錯誤。
23.簡答題第56-57小題。請將答案寫在答題紙指定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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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24.簡述表演者的權利與表演權的區別。(2018年非法學基礎課簡答第54題,2018年法學基礎課簡答第34
題)
(分數: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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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正確答案:表演者的權利是表演者對作品的表演活動所享有的權利,屬于鄰接權;表演權是著
作權人享有的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屬于著作權。表演者的權利的
客體是作品的表演活動;表演權的客體是作品。表演者的權利包括人身權與財產權;表演權屬于著作權中
的財產權。表演者的權利中的有些權利,如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權利的保護期不受限制,表演權則有保護期
的限制。)
解析:
25.案例分析題第60小題。請將答案寫在答題紙指定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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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2006年8月8日下午5時,某村刮起八級大風。該村村民王某在回家途中,路經村委會在建的辦公樓時,
大風將用于建筑的腳手架刮倒。腳手架在倒塌過程中將一根電線砸斷。電線正巧落在由此路過的王某身上,
王某不幸觸電身亡。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訴,要求村委會和供電公司對王某的死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村
委會辯稱:腳手架是大風刮倒的,擊中王某的輸電線路屬于供電公司,村委會對王某的死亡不應承擔損害
賠償責任。供電公司辯稱:供電線路是被腳手架砸斷的,腳手架是村委會蓋辦公樓時使用的,供電公司對
王某的死亡不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法院審理還查明,村委會用于蓋建辦公樓的腳手架在當年7月2日搭
建完畢。擊中王某的輸電線路歸供電公司所有,該線路不屬于高壓線。根據上述案情,請回答:(分數:
6.00)
(1).村委會對王某的死亡是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為什么?(分數: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確答案:(正確答案:村委會對王某的死亡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侵權責任法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
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
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為腳手架是村委會為建辦公樓所使用的,所以村委會對腳手架有管理
責任,因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故依法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解析:
(2).供電公司對王某的死亡是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為什么?(分數: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確答案:(正確答案:供電公司對王某的死亡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侵權責任法規定,建筑物、構筑物
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
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此外,該電線不是高壓線路,不應屬于高度危險物侵權,而應該視為
前文的懸掛物,因為供電公司是供電設施的所有人,對輸電線路有維護、管理責任,因其不能證明自己沒
有過錯,故依法也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解析:
(3).兩被告主張的抗辯事由是否成立?請說明理由。(2009年基礎課案例分析第60題)(分數: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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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正確答案:兩被告主張的抗辯事由不能成立。對村委會而言,大風不能構成抗辯事由。本案中
雖有大風的因素,但對損害結果來講,是能夠預見并且加以避免的。村委會應當預見到腳手架在包括大風
在內的外力作用下可能倒塌并造成損害后果的可能性,并應及時消除危險。對供電公司而言,腳手架倒塌
不能構成抗辯事由。供電公司應注意到供電設施周圍的物體、設施在外力作用下,對輸電線路安全的影響,
并應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解析:
26.論述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7.試論民事權利的私力救濟。(2013年法學基礎課論述第36題)
(分數: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確答案:(正確答案:民事權利的私力救濟,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人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自
己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其權利的行為。民事權利的私力救濟措施包括兩類:(1)自衛行為。自衛行為是指
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現實危險時,權利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
的行為。自衛行為有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兩種形式。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保護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權益或者
公共利益,對于現實的不法侵害采取的防衛行為。其成立條件包括:有現實的不法侵害發生;防衛對象只
能是不法侵害人;防衛目的是為了保護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或公共利益;不得超過必要的限度。緊
急避險是指為了避免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權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急迫的危險所造成的損失而采取的避險行
為。其成立條件包括:有急迫現實的危險存在;該危險關系到本人或他人的民事權益或公共利益;方法適
當;不得超過必要的限度。(2)自助行為。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來不及請求公力救
濟的情況下,對義務人的財產予以扣押或者對其人身自由予以約束的行為。自助行為的成立條件包括:目
的是為保護自身權利;情勢急迫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方法適當;不得超過必要的限度。)
解析:
28.試論狹義無權代理中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2010年法學基礎課論述第37題)
(分數: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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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正確答案:狹義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既沒有代理權,也沒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事實
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名義所為的代理。狹義無權代理涉及三方當事人:本人(被代理人)、無權代理人(行
為人)和相對人(第三人)。三方的權利義務分別是:(1)本人,即被代理人有追認權,如果本人對狹義無權
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予以追認,則該無權代理稱為有權代理,由本人承擔其法律后果,若本人未予以追認,
則不對該狹義無權代理的后果承擔責任。(2)無權代理人的義務是對因其無權代理行為而導致的本人或者
相對人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3)相對人享有催告權,即相對人可以催告要求本人在一個月內對于狹義無
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予以追認,如果本人在一個月內未予以追認,則對于該狹義無權代理對相對人所造
成的損害,相對人有權要求無權代理人賠償。此外,在本人追認前,善意相對人享有撤銷權。)
解析:
本文發布于:2022-07-19 12:50:3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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