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就是國家行政主體對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以決策、組織、管
理和調控等特定手段發生作用的活動。(1)是國家行政主體的活動。
(2)是行政主體的特定活動。(3)是行政主體對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
進行決策、組織、管理和調控等活動的總稱。
行政的特征就是指行政自身內在的規定性。(1)具有國家意志性。
(2)具有執行性。(3)具有法律性。(4)具有國家強制性
行政的類型即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行政主體的行政活動進行的分
類。
(1)根據行政主體實施行政活動的領域,將行政劃分為組織行政、
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公安行政、科技行政、教育行政、等
等類型。
(2)根據行政主體實施行政活動的地域范圍,將行政劃分為中央
行政和地方行政、城市行政和農村行政、內部行政和外部行政等。
(3)根據行政主體實施的行政活動有無涉外因素,將行政劃分為
國內行政和涉外行政。
行政法是法的一個獨立部門,是調整因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
而產生的特定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1.行政法是調整特定社會
關系的一類法律規范的總稱。(行政關系)2.行政法是法的一個獨立
部門
行政法的特征1.行政法在內容上的特點
(1)行政法內涵豐富、范圍廣泛、技術性較強。
(2)行政法具有很強的命令、服從性。
(3)行政法律規范的內容易于變動。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點
(1)行政法律規范數量繁多,表現形式多樣,沒有統一完整的法
典。
(2)行政法實體性規范與程序性規范相互交織,往往共存于同一
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的淵源1憲法2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5自治條
例和單行條例6行政規章7有權法律解釋8條約和協定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指為行政法部門所特有的,統率、指導一切
行政法律規范的制定與實施的法律原理或準則。(一)行政法的基本
原則具有法律性(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具有特殊性(三)行政法的
基本原則具有普遍性
我國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內容
1合法性原則:是指行政主體的設立,擁有行政職權和行使行政
職權都必須依據法律,符合法律,不得與法律相抵觸,任何違法行政
行為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合理性原則:是在我國行政法中與行政合法性原則相并列的又
一項基本原則,它是指行政主體的設立、擁有行政職權、行使行政職
權、追究違法行為和實施行政救濟等都必須正當、客觀、適度。
3行政信賴保護原則
行政相對人簡稱“相對人”,就是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
對應,處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機關、組織或個人。行政相對人的
種類(1)公民(2)法人(3)其他組織(4)外國組織和個人
行政法律關系,是以行政法律規范調整人們在行政職權行使過
程中形成的各種行政關系而產生的一種特殊的法律關系。
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即參加行政法律關系的當事人,也就是說行
政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享有者和義務承擔者。
行政主體是指參加行政法律關系,依法擁有行政職權,能以自己
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并能獨立地對自己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產生的
后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國家機關或社會組織。
行政主體的類型(一)外部行政主體與內部行政主體
外部行政主體:針對行政相對人實施行政管理職權的行政主體;
內部行政主體:依法對本行政主體的組織機構、公務員等實施行
政管理權的行政主體;
(二)中央行政主體和地方行政主體:
中央行政主體:國務院及國務院所屬各工作部門
地方行政主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地方各
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
(三)職權行政主體和授權行政主體
具有固有職權的行政主體就是職權行政主體,其職權以行政主體
的設立而產生,并隨行政主體的消滅而消滅;
如果是自法律、法規或有權機關的授權行為而取得行政職權的就
屬于授權行政主體。
(四)地域性行政主體與公務性行政主體
地域性行政主體:各級人民政府
公務性行政主體:海關、國稅、金融等;
行政主體的資格
第一,是行政機關和組織參加行政法律關系時應具備的條件。
第二,是行政機關和有關組織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參加行政法律
關系時應具備的條件。
第三,是行政機關和有關組織以獨立法律地位參加行政法律關系
的條件。
行政機關,是指按照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而設立的依法享
有國家行政職權、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和管理的國家機關。
行政機關的特征1.行政機關從其成立之日起就具有行政主體資
格2.行政機關從其成立之日起就具有相應的優益性3.行政機關有較
為穩定的組織機構和公務員編制
我國行政機關體系
1.中央行政機關:1)國務院各部、委員會2)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
3)國務院的直屬機構4)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5)國務院辦事機
構6)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7)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
2.地方行政機關1)地方各級人民政府2)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
職能部門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1,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
派出機關,即行政公署2,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即區公所。
3,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即街道辦事處。)
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的關系
(1)行政主體主要由行政機關構成,但行政機關之外的社會組織
和行政機關內部的行政機構在其特定的條件下也可以成為行政主體。
(2)行政機關雖然都可以成為行政主體,但并非在任何場合都是
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只有參加到行政法律關系中行使行政管理職能時,
才能成為行政主體。
被授權組織是指行政機關以外的組織,它是指依據法律、法規、規
章的特別授權而取得行政主體的資格,并能行使行政職權的非國家行
政機關。
委托組織與授權組織的區別:
(1)權利來源,前者的權力來源于行政機關的委托,而后者來源
于法律法規、規章的授予
(2)行使權力的名義,前者是以委托的行政機關的名義行使管理
權,而后者是以自己的名義
(3)承擔責任的主體:前者由委托的行政機關承擔法律責任,而后
者由自己承擔法律責任
(4)行政主體資格不同:受委托組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行政職權則是指行政主體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時擁有
和行使的具體的國家行政權,即依法定位到具體行政主體身上的國家
行政權。1是具體化的國家行政權2是行政主體擁有和行使的國家
行政權3.是法定的國家行政權
行政職權的特征:1.國家強制性2.不可處分性3.單方性4.優益
性
行政職權的設定是指國家依法以憲法、法律和法規等特定規范
性法律文件賦予行政機關以固有行政職權的創制性活動。
行政職權的授予是指國家以法律、法規或有權機關的決定賦予
有關行政機關或其他組織以非固有行政職權的活動
行政職權設定與行政職權授予的區別1,二者的法律來源及行為
性質不盡相同2.二者適用的對象和賦予的職權不盡相同3.二者的法
律效果不盡相同
行政權限就是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的范圍或界限
行政權限的類型
1.縱向權限和橫向權限:這是根據一定范圍內行政主體之間有無
上下級隸屬關系而對行政權限所作的一種劃分。
2.地域權限和公務權限:這是根據行政主體行政職權的確定方式
而對行政權限進行的一種劃分。
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主要是國家行政機關)為實現行政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