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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編六篇
勞動合同篇1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性質
職工姓名
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以選定以下一項作為本合同
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學徒期個月,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
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學徒期個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為: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具體工作為:
二、生產(工作)任務及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為崗位(工
種)。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
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崗位責任組織生產,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
任務的情況;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
動報酬的分配形式,并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生產(工作)或調整勞動組織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
意后
變更乙方生產(工作)崗位;
4、當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時,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會提出申訴;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
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
2、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3、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
酬并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
勞動防護用品;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與民主
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職工(生產者)等權
利;
2、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
章指揮、
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
員會提起申訴;
6、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生產組織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生產(工
作)任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保守國家秘密、甲方
商業秘密,愛護甲方財物;
3、遵守廠紀廠規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
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
4、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知識,刻苦鉆研技術,不斷提高專業
技術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
社會活動;從事技術工種或崗位的,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
行工作制。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
間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確需乙方加班加點時,在征得工會和乙
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并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
(二)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
形式每(月、周、日)按元支付給乙方工資,支付時間為;
2、甲方除按本條第1款規定之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外,另每
月支付給乙方:
3、加班工資,按不低于本條第1款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和
《勞動法》的規定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4、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條
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方協商,
并簽訂補充協議:
5、雙方商定的其他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
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交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
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具體繳納
辦法及標準為:
(二)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
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
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
省現行規定執行。
(五)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
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商業
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
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
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
成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
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6、7、8、9
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
付經濟補償金。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殘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
動的;
3、甲方不按國家、省和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保險
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
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和培訓的;
7、乙方參軍、入學或出境定居的: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五)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由甲方出資
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后為甲方服務
未滿年的;
2、屬于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
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
2、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
八、其他有關事項
(一)甲方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規定,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后,應在十五日內將勞動合
同送勞動行政部門鑒證。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及履行要接
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任何一
方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
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法人代表(簽章)
勞動合同篇2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
單位性質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
戶口所在地省市縣街道(鄉鎮)居委會(村)
居民身份證號碼
溫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說明:1、本合同不得復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簽、涂改無效;
3、本合同需用a3紙張雙面打印使用,裝訂使用需加蓋騎縫
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
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
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
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為。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
期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工作地
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
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
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
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征得
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
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
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
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
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
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
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
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
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
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
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
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
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
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
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元/月。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
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
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
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
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名稱為,計件單價約定為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并
不低于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
數,按溫勞社勞薪[XX]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約定為。
第十五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
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
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乙方應當繳
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
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
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
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
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
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
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
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
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
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
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
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
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
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
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
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
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
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
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
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
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勞動爭議發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
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
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
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
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
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
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篇3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
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
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
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
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
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
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
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
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
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
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
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
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
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
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
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
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
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
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
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
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
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
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
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
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
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
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
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
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
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
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
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
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
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
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
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
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
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
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
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
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
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
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
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
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
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
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
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
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
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
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
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
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
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
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
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
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
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
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
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
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
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
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
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
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
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
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
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
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
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
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
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
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
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
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
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
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
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
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
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
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
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
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
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
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
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篇4
編號:
勞動合同書
(高層管理合同書)
甲方(公司全稱):
乙方(證件姓名):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
乙方:性別:文化程度:出生日期:年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身份證住址::現住址:::
緊急情況聯系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
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中試用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錄用條件為:
工作內容與地點
第二條按照本合同載明的條件,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
要,擔任【】崗位(職位)工作,以及簽署本合同的雙方不時
協商確定的其它崗位(職位)。
第三條乙方的崗位職責和考核標準,按照甲方關于該崗位
的崗位職責描述及相應的考核制度執行,該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組成。
第四條乙方從事甲方的工作崗位為高級管理者或重要技術
崗位,除根據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責外,應當履行以下職
責:
(一)乙方在任職期間所采取或實施的一切重大經營策略、
方針等,均須事先取得董事會及總裁/CEO的批準。
(二)乙方在任職期間,發生的一切有關或可能影響甲方或
其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均須在發生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報告董
事會及總裁/CEO。
(三)乙方在任職期間,任何以甲方名義進行借款,或以甲
方資產對外提供抵押(質押)擔保或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保證擔
保,均須事先取得董事會的批準。
(四)在本合同生效期間,除了處理向董事會及總裁/CEO
書面報告并獲董事會及總裁/CEO批準的事項外,乙方須將其全
部工作時間、專注及技巧投入職責及職位,忠誠及盡職履行職責,
行使董事會及總裁/CEO不時向其授予或賦予的與其所任職位相
符的權力,遵從董事會及總裁/CEO的合理合法指示,并盡其所
能盡力促進和維護甲方的利益。
(五)如董事會及總裁/CEO合理要求乙方提供其經營業務
的有關資料,而該等資料是或應該是受甲方所合理知道的,乙方
須盡快提供該等資料(包括按照董事會及總裁/CEO要求,以書
面方式提供),并須依照董事會及總裁/CEO的要求提供有關解
釋。
(六)乙方須依照董事會及總裁/CEO的指示或指令在中國
任何地方或其它國家或地區執行職責。
第五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
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在一個工作周期內(周/月/季/年),
乙方經過考核達不到崗位職責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職工作任務
的,視為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但乙方作為甲方的高層管
理人員、重要技術崗位,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須依照甲方董
事會及總裁/CEO的指令,在甲方及其附屬公司、合營公司、代
表辦事處、分支機構以及甲方在中國境內或不時設立的其它
機構和設施,履行經營和監督日常運作的管理工作。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的勞動工時制為標準工作制,甲
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
時。每周休息日為星期日,但因甲方生產經營所需,臨時利用休
息日工作的,甲方應當安排乙方調休。
第八條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病假、婚
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
府有關規定及公司規章執行。
勞動報酬及福利
第九條甲方的工資制度,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并采取有
效措施提高經營效益,在有條件的時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乙方勞動報酬為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
薪兩部分組成:
(一)基本年薪: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
年薪為元人民幣,按月核發,甲方于每月日發放給乙方月基本
工資。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節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
或數日發放。
(二)績效年薪:在年度結束后第一季度內,根據甲方制定
的《》、《》完成上一年度的績效考核結合公司當年實際經營狀
況核定績效年薪,在次年第二個季度內一次性核發績效年薪。任
現職不滿一年者績效年薪按實際任職時間進行核定。
(三)試用期的薪資按照基本年薪核算按月發放給乙方,不
適用績效年薪。
(四)年薪制人員的績效年薪,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
停發、緩發或減發:嚴重違反公司政策、規章制度者;辭職或辭
退者;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公司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者;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計劃完成工作任務者。
(五)乙方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
扣代繳。
第十一條若因經營需要,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甲方要求乙
方加班加點的,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請加班
的,須經甲方批準后才能進行加班,未經甲方批準的,不視作加
班,加班加點時間控制和工資結算按國家法律規定及甲方制度執
行。
第十二條聘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廣州市有關規定
及甲方的人事管理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
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若因乙方未按時交齊辦理社保
的資料而造成延遲繳納社會保險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
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廣州市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
按國家和廣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保護與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
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
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
標準。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
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
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七條乙方有義務認真閱讀并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和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
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八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所有生產經營信
息,應當誠實及善意地以甲方的整體利益為前提行事,乙方應避
免個人利益與甲方利益之間發生沖突。乙方違反下列規定的,視
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甲方可以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
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為與甲方有或可能有業務往來的企業(如
客戶)的主要股東或擁有相應利益者;不得擔任與甲方有競爭業
務的企業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競爭對手,或擔任競爭對
手的承包商、顧問(無論是專職或兼職,無論是否獲取報酬),
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成為甲方競爭對手。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顧客或擔任其
業務承包商、顧問或以其他方式與其業務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牽
連。
(四)未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提供或銷售與甲方類似產品
或服務。不得銷售競爭對手的產品及服務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
銷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
(五)乙方及其親友與甲方業務往來時,應事先告知甲方。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親友進行往來業務。乙方應回避參與決
定公司是否與其親友進行業務往來。
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同時與甲方簽訂關于保密額協議;
勞動合同篇5
甲方: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戶口所在地:為
維護雙方共同利益,保證企業和諧穩定健康發展,經協商,雙方
訂立以下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始,試用期至年月日,試用
期滿,經甲方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合同制員工,本合同于年月
日終止,合計2年。
二、工作內容(隨公司發展,另有工作標準)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擔任職務。
第三條:乙方承諾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完成本崗位的
工作任務,并服從領導安排;出現產品質量事故時,積極分析產
生原因,并按公司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四條:根據印刷行業的他特殊性,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
計時工作制,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證工作時間為每日12小時
(08:00—20:00),多余時間為加班,已含在基本工資中。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擔保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
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
度及其標準。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在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后,甲方與每月20日,
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七條:由于甲方工資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按約定標
準給予支付工資。
第八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鄭州市相
關政策執行。
五、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
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
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崗位規章制度給
予處分,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按相關規定負責相應賠償,
情節嚴重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在其他企事業兼職,不得獨
立或與他人合伙開辦與甲方業務經營范圍相近的企業,不得泄露
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
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合同相關
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限滿,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
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終止前,乙方
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交接。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帶走甲方的任何
資料、物資。
七、違約處理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
有關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有違約方支付給守約方相當于乙方月
均工資(且不低于1500元)的違約金,另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
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
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篇6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通訊::
聯系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
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為標志。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
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職位):
(二)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并至
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
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
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
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
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
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
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
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
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四)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
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
具體辦法。
(五)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
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
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
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
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
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
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
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
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
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
方有權拒絕,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
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
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
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
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
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
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
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
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
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
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
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
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
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
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后,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
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
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
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發布于:2022-08-03 23:37:5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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