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區專打宅基地官司律師 兄弟間買賣贈送宅基地后又反悔可以嗎
兄弟之間買賣贈送宅基地后又反悔可以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如下面這個案件,哥哥在1992年分家時將自
己的宅基地賣給了弟弟,幾十年后又反悔想要回去,以自己妻子不同
意出售為由起訴返還。法院以其妻子是收錢人,且賣房后20多年才
起訴不同意不合常理為由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判決書節選:
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何學某拆舊建新的行為是否構成侵
權。本案中,何浩某向何學某出具送帖并交付宅基地使用證,何學某
向何浩某、馮某支付了對價,基于雙方的特殊關系,結合送帖的內容
和涉案房屋由何學某占有使用的事實,足以證實雙方以贈送之名行宅
基地房屋轉讓之實,雙方實質上形成買賣合同關系。林某、龍某均作
證稱何學某向何浩某、馮某支付了補償款6000元,上述兩證人陳述
一致,與何浩某向何學某出具送帖的事實相互印證,且兩證人作為何
浩某、馮某與何學某雙方的親戚,其陳述客觀性較強,可信度較高,
一審法院對此予以采信。因此,何浩某、馮某向何學某轉讓涉案房屋
并交付宅基地使用證,雙方達成物權變動的合意,何學某由此合法占
有使用涉案房屋和宅基地使用證,其對涉案房屋進行拆舊建新等事實
上的處分并未侵犯何浩某、馮某的合法權益,并未構成侵權,何浩某、
馮某要求何學某停止侵權并撤除新建建筑物〔或賠償撤除費用〕及返
還宅基地使用證的訴訟請求缺乏法律依據,一審法院不予支持,予以
駁回。何浩某、馮某主張何浩某未經馮某同意處分涉案房屋的行為無
效,但涉案房屋宅基地使用權人為何浩某,基于物權的公示效力,何
學某有理由相信何浩某有權處分該房屋;其次,林某作證稱該6000
元對價是由馮某收取,馮某對轉讓行為是明知且同意的。最后,房屋
屬于家庭重要財產,家庭成員均會高度重視,而作為夫妻一方的馮某
在長達二十多年的時間里均未對此提出異議,亦未要求何學某返還宅
基地使用證,何浩某、馮某的主張明顯不符合常理,故一審法院對何
浩某、馮某的主張不予采納。
本文發布于:2023-05-23 07:28:0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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