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轉到異地需要辦理哪些?續
由于?作調度等原因我們可能會出現從?個城市去往另?個城市?活的情況。那么這種情況下,公積?應該如何
轉到異地?公積?轉??有哪些?續要辦理呢?這些就成了?家?常關?的問題,本?將針對這些問題做?些展開。
公積?如何轉到異地
按照國家的規定來說,?般在辭職之后解決公積?的問題上是需要時間限制的。
住房公積?可以異地轉移的,但是要符合?定的轉移條件;
《住房公積?管理條例》第15條第2款規定:"單位與職?終?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勞動關系終?之?起30?
內到住房公積?管理中?辦理變更登記,并持住房公積?管理中?的審核?件,到受委托銀?辦理職?住房公積?賬
戶轉移或者封存?續。"
具體辦理步驟如下:職?在新調?單位的歸集部門開?公積?賬戶,并提供開戶證明;公積?轉移公積?轉移。由
調出單位根據職?住房公積?分戶賬的賬?余額,填制?式四聯住房公積?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續。
公積?轉?有哪些?續
1、需提供轉出單位經辦?或繳存?本??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轉移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并核對?
誤。(若公積?貸款余額尚未結清,不影響公積?轉移)
2、然后前往當地住房公積?管理中?辦理轉移?續。經管理機構審核資料,為繳存?辦理住房公積?轉移?續
后,應分別向轉出和轉?單位提供已辦妥的住房公積?轉移通知書,最后回轉?單位確認已經成功轉移。
3、住房公積?轉移申請書;管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辦理流程:異地轉移:職?提供要件材料-轉?地向轉
出地管理中?出具新賬戶證明及異地轉移聯系函-轉出地管理中?轉賬或電匯-轉?地管理中?登記個?明細賬。
辦理時限:?續齊全情況下,異地轉移不超過15個?作?。
單位調整或職??作發?變動,單位應為職?辦理住房公積?轉移?續。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辦理
時,應先讓新單位開具接收函或者公積?轉移證明,然后將證明和?份證復印件交給原單位公積?經辦?,原單位在
開具轉移書并加蓋單位公章,由原單位公積?經辦?或個?到公積?管理中?辦理轉移?續。
本文發布于:2023-05-23 08:27:5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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