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下)
真題演練
1.下列各項,不屬于法定責任疫情報告人的是
A.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B.醫療機構
C.采供血機構
D.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
E.社會福利機構
2.拒絕隔離的患者,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
機構采取的措施是
A.對疫點進行衛生處理
B.強制隔離
C.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
D.在指定場所單獨
E.劃定疫點
答案EB
細目三傳染病疫情控制揩施及醫療救治
要點一、醫療機構發現傳染病時應采取的措施
1.醫療機構發現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1)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
直結果確定;
(2)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
(3)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
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
施。拒絕隔離或者隔離期未滿擅白脫離隔離的,
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措施。
2.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
采取必要的和控制傳播措施。
3.醫療機構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
以及醫療廢物,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和無
害化處置。
要點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或接到傳染病疫情時應果
取的措施
1.對傳染病疫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情況提出劃
定疫點,疫區的建議。對被污染的場所進行衛生處理,對
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
預防措施,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2.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對疫點、疫區進行衛生處理,向
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
要求采取措施。
3.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傳染病預防、控制措
施,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傳染病疫情的處理。
要點三、各級政府部門在傳染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1.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
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
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下
列緊急措施并子以公告: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聚集的活
動;
(2)停工、停業、停課;
(3)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伙用水源,食
品以及相關物品;
(4)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
(5)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
級人民政府關于采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即
時作出決定。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并宣
布。
2.甲類,乙類傳染病舉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區域部分或
者全部為疫區,國務院可以決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區、直
轄市的疫區。
要點四、醫療救治
醫療機構應當對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教
護、現場救援和接診,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對
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引導至相對隔離的分
診點進行初診:書寫病歷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并妥善保
管。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應當將患者及其病
歷記錄復印件一并轉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
細目四、相關機構及其人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
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要點一、民事責任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導致傳染病
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或損害的,應依法承擔
民事責任。
要點二、行政責任
醫療機構違反本法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
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
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
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子降級、撤職、開
除的處分,并可以依法吊銷有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構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院
感染控制任務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的;
2.未按照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
病疫情的;
3.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未按照規定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
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接診、轉診的,或者
拒絕接受轉診的;
4.未按照規定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
品以及醫療賣物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的;
5.未按照規定對醫療器械進行消毒,或者對按照規定一次
使用的醫療器具未予銷毀,再次使用的;
6.在醫療教治過程中未按照規定保管醫學記錄資料的;
7.故意泄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
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
要點三、刑事責任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文發布于:2022-07-20 18:03:4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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