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業主欠繳物業費是該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經濟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有關整個小區的公益事項表決權,只要某業主沒有散失該物業的物權,就有表決權。
欠繳物業費可能是業主的問題,也可能是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問題。
無論是哪一方的問題,都不能剝奪業主應有的表決權。
風134591586有權利,因為他屬于業主之一,不交物業費肯定是有原因的...另外還業主并非不交而是因為某種原因緩交而已!物業公司針對有問題的業主不給解決統一劃為惡意欠費是有問題的!難道業主不交他就不要了嗎!可能嗎!物業公司正常會計會把改款項作為應收賬款而已!只是早晚交的問題!
近人100045886業委會負有監督物業管理的責任權力,但不等于是物業公司的上級。
動用表決權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所謂欠繳物業費,是否含有拒繳物業費意思,此舉是違法行為。
該業主必須補繳物業費,方可參與表決。
故表決如有人延遲參與,則推遲表決程序。
海風116067626有。
肯定有,必須有。
這類問題,就如同欠繳(付)物業費,有無參選業委會委員的權利一樣。
法典之前,似乎尚有一定的爭議;法典實施后,最近業已有了定論,塵埃落定。
所謂“業主”,它是房屋的產權人,它所享有的權利,例如知情權、表決權、參加業主大會以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等,都是基于“物權”而產生,這些權利與其是否及時足額支付物業費無關。
所謂的“物業費”,它是基于《物業服務合同》而產生,是一種合同之債。
縱然《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業主有“按合同約定及時交納物業費”的義務;但即便某業主拒絕及時付費,那也是其與小區物業公司之間因物業合同履行而產生的爭議而已。
即便從最新的法典規定來看,業主拒付物業費,這也頂多是一種違約行為而已,也不能因為該業主拒不履行付費義務而剝奪其享有的業主法定權利。
2021年6月,全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專門依據《民法典》做出權威迴應,指出:某些地方性立法,將“必須按時交納物業費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作為業主參選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必要條件的規定,不符合立法原意和法治精神;應予以糾正。
這也就是說,既然欠繳物業費的業主都有參選業委會的權利,就更不可能否定其享有的表決權了。
養馬島養馬人如果交費和欠費的沒有區別就會助長惡意欠費的業主,如果沒有區別對交費業主也不公平,如果沒有區別又怎么體現權利義務相一致的民事行為原則,除非欠費不是惡意是法院裁定的因物業公司過錯所致的,凡是物業起訴經法院裁定才交費的業主都應該屬于曾經惡意欠費,應該取消投票表決權和業委會委員候選資格。
子非魚08158法律賦予業主的表決權,跟欠不欠物業費沒有關係。
物業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繳拖欠物業費,但是沒權力剝奪業主表決權。
美國欠了聯合國那么多的會費,聯合國也沒說讓美國閉嘴啊[摳鼻]
那老先生因為物業公司佔用小區公共用地經營收入,裝入自己腰包。
違法在先。
業主有權扣壓物業費分給業主。
物業,業主同時有抗辮權,都有守法誠信義務,你不仁,我當然可以不義。
我的權利為什么受到影響?法治思想必須深入人心,國家才能得到法治!
平xx凡應該暫時沒有。
欠費時期業主與物業是矛盾的,要表決任何事情就是沖突的,結果對雙方都是不利的。
之前,應該先解決物業費問題。
用協商、調解或司法程序解決。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08:23:3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54682527029.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業主欠繳物業費有沒有表決權?.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業主欠繳物業費有沒有表決權?.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