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失業保險金申請條件是什么?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并按月發放。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流程
按照吉林省失業保險相關法律法規,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應到受理本人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公司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時,應向社會保險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就業服務機構發放的《失業就業登記證》和相應的求職證明,同時,按要求如實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并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并按月發放。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08:3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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