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資金在全國范圍之內互濟余缺,有利于發揮基金的規模效應,增強支撐能力。
2020年底,各省份都實現了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解決了省內地區棟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
全國統籌制實施之后,將對地區棟養老保險基金當期余缺進行調劑,這就在制之上解決了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問題,困難地區的養老金發放更有保證。
全國統籌制實施之后,將建立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中央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不會減小,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在此基礎之上,地方的支出責任將更加確切,各級部門的責任都將進一步壓實。
同時,通過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統一管理,將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整體保護能力,增強統一性和規范性。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09:0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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