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醫保如何報自費醫療費用?
因轉診等特殊情況需在系統停機期間出院結算的,發生的自費醫療費用,可在2022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攜帶醫療費票據原件(含電子票據)、醫療費用清單、出院小結、社保卡(含醫保電子憑證或身份證)、本人銀行卡等材料到本市醫保經辦窗口按法規辦理報銷。
自2月15日起按法規到本市醫保辦理窗口報銷,杭州將正式啟動浙江省“智慧醫保”系統平臺,逐步恢復所有本地和遠程醫保的實時交易結算,提供醫保實時結算服務。被保險人在指定醫療機構就診、購藥時,可直接按照醫療保險結算醫療費用。
被保險人的醫療證明為其社保卡或醫療保險電子證明。在新系統的初始階段,建議被保險人攜帶并使用實體社保卡就醫。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09:3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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