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20萬元獎勵,分2年等額發放,每年度發放1次,每次發放金額為10萬元。
★溫馨提醒
產業青年優秀人才不能重復享受入選前已發放的人才獎勵(工作津貼),包括珠海工匠(含珠海特級工匠)工作津貼等,此待遇與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拓展材料
法律依據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實施“珠海英才計劃”加快集聚新時代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珠字〔2018〕6號)。
《珠海市產業青年優秀人才培養計劃實施辦法》(珠人社〔2018〕247號)。
關于印發《珠海市高層次人才獎勵和住房補貼申請操作細則》《珠海市產業青年優秀人才獎勵申請操作細則》的通知(珠人社〔2019〕1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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