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參保靈活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失業的,可以按照《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不含省外戶籍人員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靈活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就業需求的。
靈活就業人員由靈活就業狀態轉為失業狀態時,應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并辦理停止參保手續。
文章內容轉載自:本地寶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20:3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56531235416.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汕頭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條件.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汕頭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條件.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