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限制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
為加大黑煙車整治力度,進一步改善我市空氣環境質量,依據《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于全省決戰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命令》(廣東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令2020年第1號)規定,我市依法劃定禁止冒黑煙等可視污染物車輛行駛區域。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和區域
自印發之日起,全天24小時禁止黑煙車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通行。本通告所稱黑煙車是指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或者煙度值超過林格曼1級的機動車。
二、監管措施
車輛違規進入限行區域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用現場檢查檢測或專門設備抓拍黑煙等方式進行調查取證,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本通告實施后設定1個月的限行措施過渡期,對在過渡期內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批評教育,暫不實施處罰。過渡期屆滿后,違反本通告交通禁令標志指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200元罰款,同時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進行記3分的處理。
三、限行標志牌
黑煙車限行標志牌主標為國家規定的“禁止機動車通行”禁令標志,下面輔以“黑煙車”等文字(式樣見下圖)。
四、實施時間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肇慶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
文章內容轉載自:本地寶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21:2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56578934728.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肇慶市黑煙車限行通告.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肇慶市黑煙車限行通告.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