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省春運團體票訂票流程
第一步:信息發布(時間安排自2021年12月7日起)
鐵路部門自2021年12月7日起開通春運外來工團體訂票網站(網址:eticket.gzrailway.com.cn),陸續發布往年春運外來工團體訂票企業(自組團)資料、2022年春運外來工團體訂票辦法及相關業務通知等信息,供廣大企業(自組團)上網查詢。通過審核后的訂票企業(自組團)須憑用戶號、企業代碼和自行設置的密碼登錄網站查詢最新公告和辦理訂票相關業務。
第二步:企業和自組團登記、信息變更、資格審核、用戶激活(時間安排為2021年12月12日—15日共4天)
鐵路部門于2021年12月12日—15日在各業務辦理點(其中汕頭點的時間安排為12月12-13日兩天)為訂票企業(自組團)集中辦理新企業(自組團)登記、老企業(自組團)信息變更、自組團身份信息提交、資格審核、用戶激活等一條龍業務,各點分別設立業務受理窗口(以下簡稱“受理窗”)、用戶激活窗口(以下簡稱“激活窗”)等辦理相關業務。
2005-2021年春運均未登記過的新企業(自組團)可按就近的原則選擇某一業務辦理點辦理相關業務,老企業(自組團)必須按網站指定的時間到原業務辦理點辦理相關業務。
第三步:申報訂票計劃(時間安排為2021年12月16日—20日共5天)
鐵路部門于2021年12月16日前在網站公布包括運行區段、主要停點站等信息的春運加開列車開行初步方案(含節后用于預訂返程票的加開列車)和廣州南、深圳北站始發部分高鐵列車開行方案,訂票企業(自組團)可登錄網站,根據本企業(自組團)外來工的實際訂票需求并結合加開列車開行方案和部分高鐵列車開行方案申報訂票計劃(節前為2022年1月17日—1月31日開行的春運加開列車硬座、部分加開列車軟座車票車票和廣州南、深圳北站站始發部分高鐵二等座車票,節后為2022年2月4日—2月18日開行的管內春運加開列車加開列車、部分加開列車軟座返程車票和長沙南、懷化南站始發至廣州南、深圳北站部分高鐵二等座車票)。申報節前車票的每批次數量不得少于5張,企業訂票總數量不得超過企業用工規模,自組團訂票總數量不得超過經辦人提交《自組團乘車信息表》人員總數;節后返程車票每批次相同乘車日期、發站、到站車票不少于5張;多批次相同乘車日期、發站、到站的訂票計劃系統將予以合并;輸入時按批次標明是否同意鐵路部門在運能無法滿足的情況下調整計劃乘車日期、乘車站及到站),提交后完成訂票計劃申報,已提交的訂票計劃在規定的申報期內可上網修改、再次提交。
凡申報相同乘車日期、相同方向車票(須符合鐵路部門限售區段的有關規定)超過1000張的企業,可于2021年12月16日前向業務辦理點提出書面申請(仍須在網上申報訂票計劃),鐵路部門將在能力具備的條件下將在票額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第四步:審核安排訂票計劃(時間安排為2021年12月23日—25日共3天)
鐵路部門于2021年12月22日前確定春運加開列車上線計劃(包括節后用于預訂返程票加開列車的上線計劃)和部分高鐵開行方案,并輸入詳細的車次運能信息,計劃審批組對企業(自組團)申報的訂票計劃逐一進行審核安排。
第五步:確認受理計劃并錄入、核驗乘車人員身份信息(時間安排為2021年12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共6天)
鐵路部門將于2021年12月26日在網站公布審核安排訂票計劃后的運能剩余情況。
訂票企業和自組團須于2021年12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登錄網站查詢訂票計劃的受理情況并在網上予以確認(受理計劃一經網上確認,將形成確認計劃,無法再進行任何形式的調整)。企業和自組團確認受理計劃后,須在網上根據確認計劃的內容和數量按批次完整地錄入(批量導入)經系統核驗為有效的相應乘車人員的身份信息,并認真核對。自組團經辦人錄入的乘車人員身份信息必須在前期提交的《自組團信息表》范圍之內。企業和自組團正確、完整地錄入經系統核驗為有效的乘車人員身份信息后,須進行“確認提交”操作(點擊網頁上的“確認提交”按鈕),確認提交前乘車人員的身份信息可修改,提交后將無法更改。企業須在網上下載《訂票企業和自組團乘車人員情況登記表》,留存備查,并進行公示。
第六步:公示企業外來工團體訂票情況(時間安排為2022年1月5日—10日共6天)
訂票企業確認受理計劃并確認提交經系統核驗為有效的乘車人員的身份信息后,須于2022年1月5日10:00至1月10日18:00,將本企業外來工團體訂票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間,須將《企業外來工團體訂票情況公示》(格式見附件7)和《訂票企業(自組團)乘車人員情況登記表》張貼于企業、廠區人流密集的公眾場所(例如企業大門口、食堂等)的顯著位置,接受本企業員工的監督。同時,鐵路部門有權通過媒體、訂票網站公布企業(自組團)的訂票情況(包括企業或自組團名稱、企業或自組團地址、申報訂票計劃數量、受理訂票計劃數量、確認訂票計劃數量等內容),接受社會的監督和舉報。鐵路部門將對各訂票企業的公示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未按規定進行公示的,將立即取消該企業已確認的訂票計劃,并取消其今后訂團體票的資格。公示期間,鐵路部門如接到訂票企業(自組團)違規訂票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的有關舉報,一經查實,將按《訂票協議》或《自組團協議》的有關約定進行處理,并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七步:確認計劃兌現、生成電子客票(時間安排為時間安排為2022年1月4日—7日共4天)
鐵路部門于2022年1月4日—7日完成確認計劃兌現工作,計劃兌現后批量生成電子客票,此時電子客票為加鎖狀態,無法進行改簽、退票、檢票、打印紙質車票等操作。。
第八步:票款支付、領取行程信息提示(時間安排為2022年1月8日—10日共3天)
兌現工作完成后,企業和自組團可在訂票網站上查詢訂單全部信息(包括日期、車次、到發站、席位、張數、票價等),總票價作為票款支付總額。企業和自組團須在1月10日前支付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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