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病醫療互助補充險報銷
辦理條件
1)參保人員辦理了參保手續,并按時足額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
2)參保人員信息已錄入微機,且在住院期間繳費未中斷;
3)未在醫院聯網結算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費。
辦理材料
一、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在本市的參保人員提供以下資料:
(一)財稅務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專用票據;
(二)患者或家屬簽字認可的費用清單、中藥復式處方以及相關檢查報告;
(三)住院期間的病歷首頁、入院記錄復印件;
(四)出院病情證明或死亡證明;
(五)社會保險卡;
(六)參保人員和代理人身份證;
(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指定銀行的儲蓄賬號;
(八)《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已辦理了門診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須提供);
(九)《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家庭病床申請表》(已辦理了家庭病床的參保人員須提供)。
注: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已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結算的,個人除提供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外還須提供《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結算表》。文章來源:社保網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21:2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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