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條件:
廣東省內戶籍居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材料清單:
居民身份證-辦理臨時身份證登記表
居民戶口簿
線下辦理流程:
一、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交驗居民戶口簿,交納證件工本費人民幣10元。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二、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核準后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審核簽發,并負責制作證件。
三、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后的3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四、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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