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恢復道路運輸車輛正常年審的公告
2020年2月12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做好疫情期間道路運輸車輛技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59號),對道路運輸車輛年審時間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暫時無法進行車輛審驗或不具備相關審驗條件的,允許其年審周期自動向后延續。根據文件精神,對符合上述條件的道路運輸車輛,免除超期年審行政處罰。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優化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便利開展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20〕67號)及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相關要求,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恢復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工作。為保證道路運輸車輛保持良好技術狀況,保障車輛運輸安全,自2022年2月1日起營運車輛年審和技術等級評定全面恢復正常業務流程,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請廣大道路運輸業戶按規定期限進行車輛年審和技術等級評定。
特此公告。
連云港市贛榆區交通運輸局
2022年1月18日
文章內容轉載自:本地寶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25:2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56835338009.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贛榆區恢復道路運輸車輛正常年審公告.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贛榆區恢復道路運輸車輛正常年審公告.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