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
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居民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45周歲以上(不含45周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實際年齡到60周歲的剩余年數,允許補繳,但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
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補繳部分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
溫馨提示:
政策咨詢熱線:0533-12333。
政務中心人社窗口咨詢電話:0533-2188002;0533-286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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