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廣寧縣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公辦小學一年級入學辦法(2021年)
入學條件
廣寧縣城區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到入學當年 8 月31 日前年滿六歲半以上,可以通過計分方式,申請在其父母或祖父母居住地所屬招生區域公辦小學一年級的學位。
申請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證明戶籍條件須提交:申請人和兒童的戶籍關系材料。
證明居住條件須提交:
(1)建房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房產證》;購房的需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或《房屋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
(2)縣城內租住的需提供租住材料(居住證或《租房合同》)。
證明穩定職業條件須提交:
(1)縣城區范圍內一年及以上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證件;
(2)在我縣(或省直、肇慶市直單位)連續繳納一年及以上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材料(申請入學當年要有正常參保繳費記錄);
(3)證明地方貢獻的需提交本縣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材料。納稅時間界定為提交資料前一年。
加分項目須提交:
星級志愿者等級證書、廣寧城市志愿者“寧錢”余額材料,退伍證等相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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