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醫保關系轉移接續辦理
一、辦理條件
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有效身份證件)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在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并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可申請轉移接續手續辦理。
備注: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在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并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可申請轉移接續手續辦理。
參保人員轉移接續申請成功受理后,轉出地經辦機構10個工作日內完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出,生成《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核對無誤后,將帶有電子簽章的《信息表》同步上傳到醫保信息平臺,經醫保信息平臺傳送至轉入地經辦機構;若個人賬戶有余額的,辦理個人賬戶余額劃轉手續。
轉入地經辦機構收到《信息表》后,核對相關信息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信息表》同步至本地醫保信息平臺,完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 轉入地經辦機構收到轉出地經辦機構劃轉的個人賬戶余額后,與業務檔案匹配并核對個人賬戶轉移金額,核對無誤后可將個人賬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
二、辦理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線下申請按參保地規定提供)
三、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四、辦理費用
不收費
五、辦理流程
申請轉移接續手續辦理:
①線上申請: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通過線上辦理渠道申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轉入地和轉出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分別校驗是否符合辦理條件;
②線下申請: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攜帶辦理材料向轉入地或轉出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核實辦理材料,并將相關信息錄入醫保信息平臺,校驗是否符合辦理條件。
受理:
符合辦理條件的予以受理;若不符合辦理條件,一次性告知原因。
流轉:
①轉移接續申請成功受理后,轉出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10個工作日內完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出,生成《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核對無誤后,將帶有電子簽章的《信息表》同步上傳到醫保信息平臺,經醫保信息平臺傳送至轉入地經辦機構;
②若個人賬戶有余額的,辦理個人賬戶余額劃轉手續。
辦結:
①轉入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收到《信息表》后,核對相關信息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信息表》同步至本地醫保信息平臺,完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
②轉入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收到轉出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劃轉的個人賬戶余額后,與業務檔案匹配并核對個人賬戶轉移金額,核對無誤后可將個人賬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
反饋:
轉移接續手續辦理過程中,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可線上查詢業務辦理進度。
文章內容轉載自:本地寶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28: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56998438206.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湖北醫保轉移接續辦理指南.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湖北醫保轉移接續辦理指南.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