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公證是什么意思?
為了從法律層面對商標轉讓進行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有效預防民事糾紛,
并且作為提交商標局過戶的佐證資料,更順利的進行商標轉讓過戶,商標轉讓公證成為了業內的普遍選擇。
注冊商標轉讓聲明公證書一般由轉讓人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對標的商標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審查,并出具商標轉讓聲明證明書。
商標轉讓需要公證嗎
商標轉讓合同需不需要公證分以下三種情況:
(一)如果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是公司的話,可以不做公證,可以直接遞交申請,如商標局對你們提供資料有懷疑的話,你們需要做公證,補充遞交。
(二)如果轉讓方是個人,受讓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證,如果商標局要求做的話在補充做。
(三)如果受讓方是個人,那么必須要做公證的了。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七條 ,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
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商標轉讓公證需要哪些資料
商標轉讓聲明書公證辦理所需材料:
1、聲明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證件、戶口本,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②法人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即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2、受讓方的身份證件材料復印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②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商標注冊證等權利憑證;
4、自然人轉讓商標的,還需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①已婚,提供結婚證,且需夫妻雙方共同申辦公證;
②離婚后再婚,提供民政局的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法律文書生效證明;
③喪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結婚證、配偶死亡證明;
5、法人轉讓商標的,還需提交公司內部有權決策機構(根據章程規定為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轉讓商標的會議決議;
6、聲明書文本(公證處可提供代書);
7、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商標轉讓公證除了到公證處辦理之外,也可在“微公證法律服務”小程序上零跑腿在線申辦。
為什么商標轉讓需要公證呢?
現在商標轉讓已經像是商標注冊一樣平常了,很多企業和個人都已經習慣注冊商標的行為。有個人專門就是為了注冊有一些創意的商標,等待著將來轉讓給需要它的人。
《商標法》已經是明確指出,轉讓的注冊商標必須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沒有備案的轉讓是無效轉讓。但是對于商標轉讓的公證,商標法沒有做出比較詳細的規定。
是否在百里商標轉讓的公證是取決于轉讓人和受讓人自己決定的,相關行政機關和法律上都是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代理機構都是建議去辦理商標轉讓是進行公證的,公證的目的就是保證商標轉讓的真實性和轉讓合同的合法性。畢竟冒充商標注冊人并進行商標轉讓的現象也是存在的,所以作為購買者還是要謹慎為主的。
公證是盡量的在保證轉讓人和受讓人的合法權益,公證不僅僅是能夠保證注冊商標的真實性,還能對轉讓合同進行公證,這樣更具有法律效益。
但是一定要記住,公證也是萬能的。公證是能讓商標轉讓的雙方來提供一層保障的。